2014-09-26

馬王朝的檢察廠公們

去年9月,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之子連勝文勇於幫立法院長王金平打氣,一席暗諷馬政府乃廠公、錦衣衛橫行的「大明王朝」發言,曾備受各界嘉許。究竟我國法制水準是否已退化至專制王朝程度,檢方時而淪為追殺政治異己的朝廷鷹犬?只要複習「璟美冤案」始末,即知端倪。

話說2008年11月4日,檢方以「璟美案」名義將雲林縣長蘇治芬「未傳即拘」,並於同月14日展現超高效率將蘇治芬等人起訴,並具體求刑15年。從此開啟了蘇縣長漫長的「司法絞肉機」之旅。案經一審、二審法院都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三審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一路走完已是2013年1月的事了。2009年乃地方選舉最關鍵時刻,檢方選前直取縣長的霹靂偵辦動作,顯然對蘇縣長連任之路造成致命影響,因此迭遭輿論「干預政治」的指摘。

對此,當時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蔣得龍辯稱「有關東廠、錦衣衛、鷹犬等情緒性的發言,都誤導民眾而破壞法治」;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文亮指出蘇治芬所涉弊案「豈只璟美」,並對一審判決表示樂觀等語。其中堪稱經典者,乃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諸多俠氣沖天的凜然發言,諸如「我不是國民黨養的狗」、「檢察官不是司法殺手,不會亂咬人」、「抓人如抓牛,弄清楚公或母牛後,記得帶繩索;一旦抓到,就狠狠綁住,別被跑了,一定是證據確鑿,才會抓人」,甚至感慨指出「許多政治人物追求清明廉政,但一旦權柄在握就違背對選民的承諾,一旦被查獲就濫用民粹,指被司法追殺,令人遺憾!此不良風氣,全民要一起來改變,才能捍衛司法正義」云云,儼然以電視劇裡能飛天遁地的「廉政英雄」自居。

或許是天佑台灣,先有雲林縣睿智的選民不受蠱惑,於2009年12月用選票大打檢方左臉,官司纏身的蘇縣長居然以65%高得票率連任成功;後有明察秋毫的法官們用判決書大打檢方右臉,讓檢方從地院到最高法院一路敗訴定讞。檢方一手策劃的「璟美弊案」頓時成了意圖使人不當選的「璟美冤案」。追撫本案始末,所謂「東廠、錦衣衛、鷹犬」究竟是否只是誤導民眾情緒性發言?人民心中已有定見。檢察公信力長期低落不堪,怎會是一日之寒?

析言之,設若蘇治芬縣長乃「璟美冤案」裡的被害人,對於作為加害人的檢察官僚們,法律上是否具有能夠伸張正義的手段?答案是「NO」。本於「官官相衛」的潛規則,司法實務界迄今仍荒謬認為刑法第125條的濫權追訴處罰罪乃侵害所謂「國家法益」之犯罪,即便被害人飽受摧殘,亦不得對濫權起訴的檢察官僚提起自訴或告訴。檢察官僚有此「整人不用負責」的金牌在手,在加上「辦案不一定要當事人被判有罪,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的變態心理作祟,政治從來就不是管理眾人之事那麼單純,而是充滿風險的事業,尤其是對那些「政治不正確」的政治參與者而言,都要如明朝大臣般隨時被廠公們追殺整肅的心理準備。

文末附帶一言,叛逆的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業已愁困看守所,高雄市長陳菊則因「氣爆案」火速以被告身份至高雄地檢署應訊。又根據媒體最新報導,檢方近一周來已約談3批曾經手MG149帳戶的台大醫院內相關人員。為了不擇手段贏得選舉,馬王朝的檢察廠公們似乎又蠢蠢欲動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