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0

一次消費券 九年劉政鴻

馬英九總統發表就職七週年演說,其中提及二○○九年消費券政策,選擇「報喜不報憂」,刻意隱匿。

先說成效檢討部分,二○一○年七月審計部「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裡即指出,該政策有「對經濟成長貢獻率不如預期」,「替代效果偏高,乘數效果有限」等顯著缺失。

再根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第四條規定,馬政府拿來發放消費券的八百四十多億公帑,並非政府藉由刪減不必要或無急迫性施政計畫、機關整併、公務員人力精簡等節流手段而來,而全數以舉借債務籌措。後代子孫既要還本,更要付息。

苗栗縣長劉政鴻執政九年,縣府負債從二百多億元飆升至六百四十餘億元。馬英九總統執政七年,發放一次消費券,就讓國家增加八百四十幾億元的沉重債務。「一次消費券,九年劉政鴻」,財政爛攤子就此轉嫁給新總統操煩憂心。莫怪總統先生得以夜夜安眠到天明!

2015-05-19

總統的七年

本月中旬,某媒體獲准進入總統官邸與總統府,貼身跟拍馬英九總統一天生活和工作。這個「總統的一天」新聞特輯一出,其中包括:用毛筆批公文、辦公室一層樓高的大地圖、少鹽少油的健康三餐、不吹冷氣只開電扇等行為舉止,的確招致輿論一時議論。惟事過數日,「總統的一天」已漸在滾動頻繁的新聞流裡消失殆盡。

針對馬總統被媒體跟拍的那一天吃了什麼、做了什麼等瑣事指點評論,意義實在渺小。倒是本月下旬起算,距離馬總統卸任已正式邁入倒數計時階段。在這漫長的七年光陰裡,進行馬總統施政績效成敗的總結算,才是該好好認真把握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在接下來的一年裡,吾人可預見將會有大量封面印刷精美、內容歌功頌德的各類官方文宣撲天蓋地襲來,「用納稅人的錢,洗納稅人的腦」。如何在這些充斥虛偽假造的政府資訊裡清楚認識真相、區辨是非,相信對所有當代台灣公民而言,應當是一個不算困難的智力測驗考題。

從二○○八年一路走來,標榜「準備好了」、擁有充沛執政經驗的馬英九政府,實際上不但毫無國家領袖的遠見與格局,在施政上也欠缺妥善經營政府的能力。思惟守舊、作為無能。回顧這七年來,不管在教育、國防、經濟、財政、外交等諸多領域,馬政府很積極、努力地推出各種破落施政,讓黨國復辟氛圍重臨,導致台灣民主倒退、人權破壞、經濟不振、債臺高築、國防崩壞、外交休克、貧富差距擴大、城鄉矛盾加深。尤其施政走向明顯向中國急遽靠攏,讓台灣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陷入前所未有的險峻危機。所幸有賴去年三、四月間一群年輕公民們勇敢奮起自救,發動石破天驚的「太陽花」學運佔領國會,力檔服貿協議草率闖關,台灣的經濟安全才不致陷入萬劫不復境地。

總的來說,「總統的七年」猶如無情的鉅大災禍,讓寶島台灣四處傳出哀鴻遍野的災情。從這個角度來看,假設明年總統大選係由非中國國民黨人士拿到執政權,不僅一方面必須落實競選時的諸多政策承諾外,另一方面還得清理整頓馬政府執政八年災難遺留下來的各種破壞。這個艱鉅的災後復建工程,屆時勢必將付出極為艱辛的代價。迄本文脫稿為止,二○一六年總統參選人正式確定者,大抵只有民主進步黨而已。筆者呼籲,除了放眼未來積極擘畫治國新藍圖外,民主進步黨現階段更重要的工作在於妥善利用這一年,廣邀各領域專家學者,深入檢討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各項政策得失,確實做好災情研判與損害控管工作。

任何好的公共政策皆以「解決公共問題」為導向,惟有運用科學精神紮實做好問題建構(problem structuring),並以系統性方式全面精密調查,才能真正研擬出對症下藥的政治主張。

2015-05-17

​從財政法觀點看兩則國中公民考題

上週對國中生而言,是炎熱難熬的考試週。又適逢報稅季節,有兩則考題值得納稅人關注。

就在上週末,先有媒體披露台中市立惠文中學公民科段考出現爭議問答題,內容摘錄如次:「政府政策制定有其複雜與嚴謹性,尤其在民主國家更須透過國會的審核通過,地方政府更須透過議會的審核,才能推展其地方首長的政策!….現任台中市長林佳龍上任後,欲刪台灣塔的計劃,請問此作為因為政黨輪替而有合法性?正如現任台北市長欲拆巨蛋!...為什麼可以拆?為什麼不能拆?理由依據在那?

無獨有偶,於上週末舉行的國中教育會考社會科,其中一選擇題提到我國某縣財政狀況長期入不敷出,導致當地政府的財政問題日益嚴重,恐將出現延遲發放基層公務人員薪水情形。為解決上述問題,下列何者最可能是該縣政府依法採行的方法。(A)調高所得稅的課徵稅率 (B)發展地方特色產業活動 (C)維持市場上的交易秩序 (D)提高社會福利支出比例
前述惠文中學段考問答題媒體報導後,台中市教育局認定該題有「偏頗政治立場、影響學生價值判斷」之處,屬於「測驗偏見、出題不當」,除決定該題不予計分外,並擬將召開考績會討論懲處事宜。至於後者,同樣在網路社群引起廣泛爭辯。總的來說,這些社會科考題刻意貼近國家當前財政重大時事,饒富公民教育意義,藉此契機,擬答如下:

惠文中學科段考問答題擬答:

一、首先就「地方政府須透過議會審核,才能推展首長政策」部分:按議會作為地方立法機關固為地方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核心,惟其與地方行政機關的權限分際,仍應以地方制度法第35條規定為依歸。是以台中市議會職權大抵為:議決直轄市法規、預算、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財產處分…等事項。在二元民主設計的地方制度下,由於台中市府與市議會各自有其直接民主正當性基礎,市議會權限自當循上開法律規定辦理,更不得恣意侵越行政權固有核心領域(司法院釋字第585號解釋參照)。本題所謂「地方政府須透過議會審核,才能推展首長政策」云云,純屬法制上的誤解,先予敘明。

二、其次就「台中市長林佳龍上任後,欲刪台灣塔計劃」部分:查水湳台灣塔興建計畫乃前市長胡自強所一手主導,相關預算高達80億元公帑,於2011年送交台中市議會審議通過。工程於2013年啟動,原本預計2017年完工。新任市長上任後發現報價不斷增加,不僅經濟效益存疑,且期間恐有人謀不臧之處,林佳龍市長遂果斷停建,並於今年2月底更移送廉政署偵辦。於此事件中,水湳台灣塔建造預算雖經議會審議通過而成立法定預算,但就預算法理而論,預算乃議會賦予政府處理財政事項權限的形式,此種形式表現在議會所議決的金額,乃是賦予政府處理該財政事項的最高限額,而非要求政府具體為預算所定的支出或是債務負擔行為。承此,水湳台灣塔歲出科目和具體數額雖經台中市議會審議通過,但若台中市政府於政黨輪替後,基於上述正當理由而暫緩甚至決定不執行相關法定預算者,亦當無違法之虞。至於臺北大巨蛋採用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公開招標,其性質與水湳台灣塔以公務預算興建方式迥異,法律關係更為複雜,難以混淆一談。限於考卷篇幅與本題配分關係,難以盡言,尚祈諒察。


國中教育會考社會科選擇題擬答暨說明:

一、礙於本題為選擇題,若只為應付考試拿分數,答案勉強要選:  (B) 發展地方特色產業活動。
二、若嚴格而言,答案應為 (E) 以上皆非。但題目無此選項,故本題應予送分。茲申論如下:
(一)本題在於「解決」地方財政窘困問題,所得稅為國稅,地方政府無置喙餘地。維持交易秩序,也跟財政問題無直接關連。而提高社福支出,反而更增加支出。是以(A) 、(C)、 (D)顯然錯誤。
(二)至於出題者心目中最可能的選項 (B) 平心而論也未必正確。詳言之,發展地方特色產業的效益反映在地方財政收支上,大抵為所得稅與營業稅的提昇,惟這些稅目屬國稅而非地方稅,與地方財政收支改善並無直接關連。況若地方政府企圖以發展「地方特色產業」來挽救財政,手段上勢必依賴各種灑錢式的給付行政。「苗栗財政淪亡錄」正可為殷鑑。綜上所述,(B) 不但難以解決地方財政窘困,反倒有可能使財政窘困病情加遽。

2015-05-16

從新加坡「余澎杉案」談誹謗除罪化

新加坡16歲少年余澎杉(Amos Yee)因於今年3月27日在YouTube發佈短片〈Lee Kuan Yew Is Finally Dead!〉, 並於同月28日上傳李光耀與前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惡搞圖片,29日遭15名警察進入家門將其逮捕,31日旋即遭檢察官根據影片內容以散布猥褻物、傷害基督徒情感及侮辱等三項罪嫌起訴。相關判決5月12日出爐,法官判決前兩項罪名成立,刑責將於下個月公布。

如所週知,所謂「新加坡經驗」,有光有影。國家競爭力、政府效率、經濟發展、住房政策、廉能守法等這些亮麗成就,驚艷國際。但政府對民主、自由、人權等方面維護情況卻不甚理想,時遭國際指摘。政治言論動輒遭國家取締的記憶,台灣人並不陌生。上個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其宗旨即在紀念《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為追求言論自由而自焚殉道的無畏精神。相較昔日黨國時代,台灣今日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水準提升固有所提昇,惟仍有諸多缺陷。其中重要課題之一,就是刑法誹謗罪時而淪為箝制言論、打壓新聞自由的武器。

以近年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屢針對媒體、政治對手提出誹謗自訴案而言,雖從結果而論雖敗多勝寡。但實則乃透過提起刑事訴訟之舉,讓批評者陷入刑事訴追的風險,更能使相對人乃至日後潛在批評者形成「寒蟬效應」。這點便是許多專家學者,倡議我國應將誹謗罪加以除罪化,而改採民事手段處理的理由。2000年7月的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心態保守,雖肯定誹謗罪的合憲性,但這並不意謂禁止國會在綜合衡量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對個人名譽權保護間,做出「誹謗罪除罪化」立法政策判斷。若干人士擔憂「誹謗罪除罪化」,將會放任名譽權恣意受到侵害云云,惟這種觀點實則係將「除罪化」與「無管制化」混為一談。詳言之,除罪化只是基於刑法最後手段性,將原為刑事犯罪行為移出刑事責任領域,改由民事或行政責任承接,並非放任名譽權恣意遭他人無端侵犯。

權以去年媒體曾報導的「趙銘圓 vs薛光傑」案件為例,董氏基金會所屬的華文戒菸網部落格版主薛光傑醫師,於2013年11月以「政府不重視食安,殺人如麻的菸商也看不下去」為題發表文章,且在標題下方張貼菸酒公司董事、菸酒工會理事長趙銘圓照片。趙銘圓以該行為造成其名譽受損為由,採民事訴訟方式提告,求償象徵性的賠償1塊錢,並登報導歉。台北地院審理後,於2014年6月判決原告趙銘圓勝訴,被告薛醫師須象徵性賠償1元,但只須要在網站刊登道歉啟示。本案被告不服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於同年12月仍遭駁回。在這件司法爭端裡,原告趙銘圓選擇採民事訴訟方式主張權利,依舊能順利達到回復名譽目的,由此足證反對誹謗除罪化觀點,恐是陷入「刑法萬能主義」迷思罷了。

記得2012年2月間中國國民黨中常委邱復生曾在中常會提案推動「誹謗罪的刑事除罪化」,以落實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當時黨主席馬英九裁示「交由相關單位研議」。雖然馬英九黨主席一職雖已於去年底倉皇辭任,但其仍為中華民國現任總統,直到明年5月。總統無戲言,3年光陰轉瞬已逝,研議成果為何,馬總統要不要給個說法?

2015-05-11

公務員加薪 又是大選前一年

繼三月行政院長毛治國率先提出「公務員加薪說」後,日前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又拋出「公務員沒理由不調薪水說」,以為呼應。仔細剖析調薪理由,行政院層峰雖宣稱以民間企業調薪情況、物價、經濟成長率…等做為參考指標,惟從時間點來看,答案似為「以上皆非」。

回顧上次公務員通案加薪時點為二○一一年,由於前一年度並無編列加薪預算,甚至導致當時行政院還曲解預算法第七十九條,主張公務員加薪乃「重大事故」,而以「追加預算」方式強行通過四十八億元預算。相較於二○一一年違法加薪行徑,行政院擬於今年概算中編列相關預算,此舉固然沒有前次形式上違法疑慮,但若考量明年一月總統、國會大選在即,加薪拉攏軍公教階級的政治企圖,依舊至為鮮明。

政府財政窘困,沉重的人事費絕對是其中一大關鍵。為求落實財政健全理想,政府人事瘦身、減少薪資費用乃最立竿見影效果的節流方案。在日本、美國、英國、澳洲、希臘一片公部門裁員減薪風氣下,我國公務員只談加薪,不知裁員減薪為何物。放眼國際,怎不是「逆風高飛」的世界奇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