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6

中天電視台換照案:導讀與後續

2023年5月1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就2020年11月下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作出一審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435號判決)。身處寬頻光世代,一場耗時2年多的一審審理,恐怕會讓許多人忘了本案原委為何。以下先謹將事實概要略為整理如後。

中天電視公司係《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條第4款之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前於2014年為所經營之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發執照,經通傳會2014年12月許可在案,執照有效期間為6年。嗣於執照期間屆滿前6個月之2020年6月間,中天電視公司規定檢具相關資料申請換照,經通傳會2020年11月18日第938次委員會以營運不善為由決議駁回換照申請。中天電視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訴請撤銷原處分、請求被告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並請求通傳會給付新臺幣79億餘元及其利息。

北高行判決呈現「一部勝訴、一部敗訴」狀態

中天電視公司在本案的訴訟的3個請求,亦即:撤銷原處分、准予換照處分以及給付79億餘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了准予換照與給付79億餘元請求,至於通傳會駁回換照申請的原處分則遭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並要求通傳會應依本判決法律見解作成決定。對雙方而言,判決結果呈現「一部勝訴、一部敗訴」狀態。

有關中天電視台換照案的諸多贊否議論,在2020年11月通傳會駁回換照申請之際在公共論壇上甚為喧騰,本文姑且略而不談。經2年多的審理與沉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實則以一個出乎公眾討論射程範圍以外的程序瑕疵,作為本次撤銷通傳會2020年11月駁回換照處分理由。

詳言之,法院相當謹慎先重申了針對獨立機關處分的審理原則,指出「…考量被告經由多元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透過合議決策模式,及對外公開資訊、徵詢意見或舉辦聽證會等公共參與程序,對於具體個案所作成之決定,因具備多元專業性及民主正當程序之要求,行政法院固應給予相當之尊重,而採取『較低之審查密度』…」,但又例外地提出「…對於決策事實基礎有無錯誤、是否資訊不完全、理由的形成是否出於正當程序等節,法院仍應審查,以確保獨立機關的依法行政」等語,作為法院審查獨立機關處分之正當基礎。而這段用語,即為法院本次撤銷駁回換照處分的起手式鋪陳。

北高行以程序瑕疵為由撤銷NCC原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究竟用什麼程序瑕疵作為撤銷原處分依據?一言以蔽,問題出在換照評分表新舊版本使用差異問題。歸納而言,2018年2月起通傳會有個全面新修正的評分表,用以作為營運計畫5個審查項目的評分標準(24、12、12、6、6 / 60)。但通傳會2020年11月駁回換照處分之際所使用的換照評分表,卻係以2018年2月前的舊評分表(25、15、10、5、5 / 60)。對此程序瑕疵,法院認為「形同改變執照的核發標準」,已造成該5個審查項目之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而「足以影響審議不予換照之結論」。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要求通傳會應依本判決法律見解作成決定,言下之意就是希望通傳會能依據2018年2月起新修正的評分表作為准駁換發執照申請之依據。另值得附帶一提的是,至於中天電視公司曾多次指出的換照諮詢會議程序諸多問題,如:鑑定人資格、資料現場才收到、不允許用PPT輔助說明…等,這部分法院則概以「不影響被告委員會議因實質審議所作成意思決定之合法與否」為由,予以駁斥。

從這裡,也可察覺針對這個備受社會高度矚目的棘手案件,三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們頗為小心翼翼將本案戰場劃定為程序瑕疵問題,未跨入審查獨立機關准駁意思決定的實質領域。

本案又不得不讓人聯想同樣也是涉及中天電視公司、今年3月下旬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的「鳳凰雲」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11年度簡上字第12號判決)。該案緣於2019年2月間中天新聞臺製播「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續於同日晚間製播「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新聞,經通傳會以內容未經事實查證,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之說進行結合,認中天電視公司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於2019年5月裁罰40萬元。
北高行著重程序問題,非涉實質審查

其間曲折的上訴與發回過程基於篇幅關係姑且省略,該案最終通傳會40萬元罰單遭撤銷確定的箇中原因,也是出在程序性說理問題。詳言之,通傳會於裁罰前曾提送2019年第3次諮詢會議,且該次諮詢會議出席委員共計16人,其中12人認定系爭新聞未涉違法,僅有4人認定系爭新聞違法,該次會議並決議建議處理方式為「發函改進」。

法院指出。若通傳會若決議不採諮詢會議建議,自應說明其不採納諮詢會議建議理由,並作成詳實之會議紀錄,俾供外界檢視其所為判斷之正確性及正當性。由於通傳會第848次委員會議紀錄之內容,僅有判斷結論之記載,至於其判斷理由則付之闕如,而原處分理由中,更是片斷擷取該次諮詢會議少數委員之部分意見,對於多數委員認為系爭新聞並未違法之意見置之不論,因此法院遂指出通傳會所為判斷之正確性即因欠缺理由而無從獲得擔保。

換言之,在本案中,法院明確闡明前階段諮詢委員會的新聞處理建議,雖非不能被後續的通傳會會議推翻。但當12/16的多數諮詢委員認為本案情節只要以發函改進處理即可時,通傳會會議仍要決定開罰,就應要配備相應之充足說理,而非僅片段擷取諮詢會議少數委員之開罰意見,便宜行事地作為通傳會開罰決定的意思決定。

訟案會纏訟許久,但環境已是另重宇宙

在我國司法判決常態性牛步化環境下,本案距離判決確定尚早,太多過度的情緒性演繹延伸,意義有限。而退萬步言,縱令如通傳會前委員翁曉玲副教授的第一時間呼籲通傳會應放棄上訴、尊重司法判決云云,但如上所述,本案司法判決意旨也只是指摘程序瑕疵問題,要求通傳會要拿2018年2月的新修正評分表為中天電視台打成績,俾作為決定准駁換照與否的根據,而非直接逕行發照。

總之,在可預見的未來數年裡,除繼續持續上演的法律攻防戰以外,中天電視台仍將以網路電視台之姿持續營運;而在影響力越形減弱的有線電視頻道世界裡,52頻道早已有了新住戶,而原中天電視台的經營路線與客群,事實上也早已被其他幾個新聞頻道補位接收。

2023-05-05

雙語教育=英語教育?

有讀者投書貴報,對「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在立法院初審遭逢挑戰而感憂心,並將反對論者的批判指稱為對雙語教學者輕忽與不尊重云云。如此觀點,恐屬誤會。

就法論法,遍查所有中央法規命令,迄今仍無把「雙語國家」等文字入法前例,該草案係首開風氣之先。進言之,該草案共三十三個條文,看似宏大,然而要注意的是,除第一條與第三條外,其餘條文都在處理如何打造此一嶄新行政法人的組織面問題,並無特殊之處。是以問題核心,就在第一條與第三條「為厚植我國國民『英語』力、提升國家競爭力,打造我國成為雙語國家,特設雙語國家發展中心」、「本中心之業務範圍如下:…推動並辦理專業領域『英語』能力檢測相關業務」等兩段直率文字上頭。

承上,該草案最大核心爭議,就是打算讓「英語等於雙語」觀念,直接取得其法源根據。檢視當前大學業界,EMI全英語授課已亂象迭生。至於越來越多科系為迎合政策,將「可執行EMI全英語授課能力」列為新進教師徵聘條件,間接且巧妙地為臺灣土產博士與非英語系國家留學博士設下進入障礙,更是對臺灣高等教育學術多元化的毀滅性影響。

世界寬廣,語種繁多。將英語教育者與雙語教育者劃上等號,此乃顯見的邏輯誤謬。偏狹的英語化教育係當代教育危機,絕非通往國際化的大道。期盼黨政層峰明瞭:依學生的學習興趣及生活經驗,打造自由多元的外語學習環境,方為正辦。

給真實《造浪者》們的忠告

晚近,Netflix播映的臺灣原創影集《人選之人—造浪者》掀起一股嶄新的戲劇風潮。劇中對政治與選戰刻畫鮮明,不僅引發觀眾熱烈討論,尤其本劇公正黨似以民進黨為參考模版構思,頗為寫實,更引起政治圈工作者普遍佳評,殊為難得。只是,倘若更仔細剖析,處理日常各類政治事務的幕僚,以及實際參與選戰活動的幕僚,基本上仍有相當差異性。為求效果張力,戲劇偏重後者,固無可厚非。然而,倘若在政治實務現場,也把兩種幕僚混為一談,甚至把幕僚完全向「選舉至上」的造浪路徑傾斜,則就是政治災難。

2024年1月總統與立委大選將屆,尋求繼續執政的民進黨,由於總統參選人明確,已逐漸集結各路選舉幕僚,將選戰體制整備完竣。至於對企圖重新執政的中國國民黨來說,總統參選人迄今仍渾沌不明,整體選舉幕僚團隊的整合,尚待時日。但在,此2023年政治關鍵局勢裡,民進黨畢竟是手握中央執政權,且國會居完全多數的執政黨。倘若把心思過度放在經營選戰幕僚,政治幕僚職人沒有將今年施政諸多困境與破綻,誠實向上反映,並共思解方的話,社會對於執政黨的不滿,將持續積累而難以解消。

茲舉兩例說明。首先,今年4月27日台灣永社、台灣社、台灣制憲基金會等民間社團召開記者會,痛批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蔣公銅像預防失智說」,並嚴詞呼籲行政院長陳建仁,斷然撤換不適任政務官。對此呼籲,行政院長陳建仁並未直接表達看法,僅稱「行政院已成立小組,希望跨部會與相關學者專家來共同討論,透過政府與民間的持續討論,做出比較好的決定,讓轉型正義能夠推動」云云。至於被點名的李文忠,則拋下「期盼社會能互相尊重」,企圖採取低姿態事情大事化小。有經驗的政治幕僚職人,應可察覺一向力挺本土政權的台派社團在今年公然點名政務官下台,實則反映對蔡政府諸多政務官公然抗拒轉型正義施政的累積懟怨。陳內閣倘若繼續維持這種不回應、冷處理的作法,其結果恐將只會導致台派社團再度累積更多的不滿,集結更大的反彈。

其次,再以修改癌症防治法、導入「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為例,此事早已是立法院跨黨派的共同呼籲。而面對健保因財務考量而限縮用藥規範的窘境,台灣癌症基金會甚至連同十餘個病友團體於4月20日將聯合請願申請書送到民進黨2024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副總統手上。雖然賴清德承諾「…未來會將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納入重要政見…」等語。有經驗的政治幕僚職人,應可察覺箇中弔詭之處在於:賴清德若於明年1月順利當選總統,其選舉政見要落實為政府政策,最快也要等到明年5月就任總統大位之後。根據統計,台灣平均約每10分鐘就有一個癌友失去生命,但癌症新藥平均卻需787天才能被健保給付。當下已蔡英文政府執政第7年了,倘若設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真如賴清德副總統所肯定一般,乃拯救癌症病友於水火的好事一樁,為何現在不做?甚至日前衛福部長薛瑞元受邀出席一場國際癌症峰會時,面對醫界、病友團體對健保給付接軌國際的殷切期盼,其論述仍著重創新治療的「價格管控」,而非以癌友需求為考量,更遑論創新治療對癌友及其家庭的有力價值。這種態度,真的不會對即將進入熱戰的執政黨選情,造成負面影響嗎?

真實的選戰,比戲劇還戲劇。真實的政治運作,認真好好做實事,也遠比戲劇來得更宏大壯闊。期盼府院黨政層峰在追劇看戲之餘,也能在現實政壇上,展現更能令人尊敬的政治職人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