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8

服貿公投行不行?

台灣指標民調公司曾於去年七月底發布「台灣民心動態調查、經貿協議與核四」民調,其中詢問若社會上對服貿協議仍有很大爭論,且朝野政黨各自堅持立場情形下,當時有百分之六十九的民眾贊成由公投決定;其中,在中國國民黨支持者裡,贊成公投決定的更高達百分之七十二。今年三一八太陽花學運後,新台灣和平基金會於本月四日召開「服貿議題與政黨表現」趨勢調查發布記者會亦指出,有高達百分之六十八民眾支持年底舉辦公投來解決服貿爭議。太陽花運動雖於本週四將隨學生退出議場而暫告緩和,但服貿招致的紛爭尚未正真落幕。分析上述民調數據,服貿公投似乎是澈底化解當前政治對抗僵局之契機。以直接民主手段決定國家重大公共政策走向,方向上固值贊同,惟其中有關公投法領票門檻問題若不先予排除,恐仍無助於解決爭議。

公投法於二00三年十二月公布施行迄今已逾十年,回顧六次全國性公投經驗,皆以挫敗告終,其中最主要之癥結在於公投法「法定領票門檻」的特殊設計。公投法第三十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第一項)。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第二項)。假設某公投案縱使領票者全數贊成,但只要領票數未達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依上開規定該公投案仍將遭受否決。易言之,「不領公投票」等於間接否決公投案,消極不參與領投票的投票權人,反倒成為決定公投案成敗關鍵。

要依現行公投法規定辦理服貿公投,若發動者乃立挺服貿的府院層峰,則所設主文必為「是否反服貿?」,然後估算屆時因領票率未達過半門檻,藉此一舉瓦解民間反服貿勢力。反之,民間反服貿立場者所期盼的主文必為「是否挺服貿?」,一樣算計著屆時因領票率未過半,使府院高層的挺服貿政策灰飛湮滅。不過後者的如意算盤將遭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駁回而功敗垂成。一言以蔽之,在現行公投法框架下,誰能左右主文命題方向,誰就支配公投的結果。

公投原本是具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遺憾的是現行公投法讓公民決定公共事務成了「不可能的任務」。企圖藉公投方式化解服貿衍生迄今的政治對立並非毫無可能性,惟箇中關鍵在於「先修法,再公投」,亦即透過修法甚至另立專法方式,將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限制」之規定導入,藉此排除公投法投票門檻限制。如此一來,反服貿與挺服貿的雙方即可透過投票方式公平、和平對決,無庸耗費精神在公投主文的文字遊戲上打轉。

刊於:台灣時報/專論/2014-4-9

2014-04-04

憲政有病 經貿偏方沒效

憲改問題是否為民眾關心的重要課題?檢視總統馬英九於二○○八年大選前後反覆宣示的憲改承諾,可見端倪。

在二○○七年六月國民黨全代會中,馬英九提出若當選總統,將成立憲法評估小組,檢討現行憲法優缺點,於適當時機推出憲政改革法案。同年七月適逢解嚴廿週年,馬英九又提出「台灣民主徒具形式要件,缺乏實質內涵」,「從未落實憲政自由主義精神,法治與分權制衡觀念不能強化,使台灣只有『轉型』而沒有『正義』,陷入民主發展困境」等精闢觀點,並進而具體承諾於二○一○年成立「憲法評估小組」,確實檢討雙首長制、國會減半等議題,並在朝野共識下推動修憲云云。由此觀之,憲改不但是民眾關心,更是總統馬英九施政清單裡老早設定的重要課題。遺憾的是,這張由馬英九選前信誓旦旦開出的選舉支票跟「六三三」、「馬上好」一般迄今無法兌現,唯一成果只有行政院研考會編列四百萬公帑委託國家政策基金會作成的一本研究計畫成果而已。

馬英九希望透過憲改,讓台灣實現轉型正義、突破民主發展困境,行政院「經貿國是會議」的格局顯然不足以解決這些體制問題。平心而論,太陽花學運團體要求召開「公民憲政會議」並無新意,不過是督促總統馬英九儘速兌現當年許下的憲改承諾而已。筆者衷心盼望行政院莫再次錯估形勢,辜負民意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