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9

誰在包庇「爆走法官」?—內控不彰的法官淘汰機制

本(9)月24日,司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法官評鑑委員會以桃園地院法官曾○○於3件案件擔任審判長時,因有多次過度職權干預、介入當事人詰問程序,不當限制被告與辯護人詰問權利等情形;又於開庭時多次情緒失控、大聲咆哮、態度不佳、使用不當言詞對被告喝叱,甚至以羈押恫嚇被告。案經民間司改會向該會具狀請求個案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遂於本月上旬決議建議免除其法官職務,並移送監察院審查。針對此案,有媒體以「暴走法官」形容此次被建議免職的曾○○法官,報導基調雖大抵亦以「懲奸除惡」劇本脈絡展開,對於司法院清理門戶的積極態度給予肯定。至於沒有被看到的一面,則是法官淘汰機制內控效果不彰的結構性問題。

根據2011年公布的《法官法》,由司法院設法官評鑑委員會,掌理法官之評鑑。評鑑分為個案評鑑與全面評核,其中居於關鍵地位的個案評鑑,其發動者僅侷限於「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法官3人以上」、「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上級機關或所屬法院對應設置之檢察署」、「受評鑑法官所屬法院管轄區域之律師公會或全國性律師公會」、「經許可之特定司法相關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等範圍。就經驗法則而論,個別法官工作狀況如何,其所屬法院、對應設置之檢察署定當知之甚詳,尤其是特定法官若有諸多負面風評流傳在外,與其每日共同接觸的法院職場同僚長官更毫無推諉不知之餘地。由此觀之,淘汰不良法官,第一道且最重要的防線,理應落在法官同僚乃至法院長官的內控監督機制上。

現年50歲的曾○○法官為司法官訓練所35期結業,先後服務於基隆、桃園等地方法院,根據筆者粗略統計,裁判書類上印有其姓名之刑事案件近8,000筆,相信在這些案件裡,定也看得到曾○○法官職權干預、限制詰問、情緒失控、大聲咆哮、態度不佳、恫嚇被告等諸多行徑身影。若司法院有勇氣將曾○○法官曾經手案件進行地毯式的精密科學訪談,調查有多少當事人蒙受「爆走法官」所釀就的司法冤屈,恐怕將有令人不寒而慄的統計結果。

曾○○法官的離譜行徑其實早已廣為地方法界所知悉,遺憾的是,最該於第一線「斷然處置」發動個案評鑑的法官同僚、所屬法院長官、上級法院長官卻選擇包庇護短,不敢依法發動個案評鑑,坐視已知的不適任法官多年來反覆「嚴重違反當事人人性尊嚴之維護、自由權與公正程序之保障」(引述司法院新聞稿)。直到有來自外部的民間司改會努力徵集個案,發動個案評鑑,才促成此次不良法官淘汰契機。無獨有偶,同樣情節也發生於2012、2013年間被披露的「憤怒鳥檢察官」林○○案,檢察同僚、所屬機關長官、上級長官一樣基於包庇僚習而無法即時發揮內控監督機能,法務部於外界申請揭露相關資料時甚消極以對,直到經由民間司改會多方努力並發動個案評鑑,才促成了2014年4月司法院職務法庭成立以來懲戒檢察官(休職1年6個月)的破天荒首例。

總之,不管是「爆走法官」還是「憤怒鳥檢察官」案,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在於:受納稅人高薪供養、最能第一線就近發掘問題、解決問題的審檢官僚怠於發動個案評鑑,內控效果不佳;來自民眾捐款支持、居於審檢體制外的民間司改團體,反成請求個案評鑑主力。如何建立妥善內控追懲制度以打破審檢官僚包庇結構,令其不敢繼續坐視不良法官、檢察官橫行於體制內,相信是當下一階段法官法修法乃至檢察官法立法不可迴避的重要課題。

2015-09-02

從波多野事件談悠遊卡公司的連鎖失誤

就在上個禮拜,台北悠遊卡公司以日籍女星波多野結衣人頭肖像製作悠遊卡事件,引發媒體高度議論。不僅若干報紙以頭版規格伺候,電子媒體也接連報導數日,讓悠遊卡公司乃至北市府狼狽不堪。直到本週,風波仍未平歇。

平心而論,這位激似林志玲的日籍女星,台灣觀眾並不陌生。電影《沙西米》由影帝李康生與波多野結衣分別擔綱男女主角,公車廣告當時滿街跑,既不會讓這部電影成為AV片,廣告也沒引來傷風敗俗批評。同樣情況在遊戲界亦然,去年手機遊戲《神鬼幻想》也找是波多野結衣代言,遊戲不僅沒有淪為十八禁遊戲之虞。當時波多野小姐化身最美魔導師,廣告於電視頻道裡密集放送,也完全沒有引來任何社會觀感不佳指摘。

在法律強力打壓取締下,台灣沒有自己的AV影視產業。波多野小姐在台灣,充其量不過是應台灣廠商各種邀請,從事符合台灣法令規範下商業活動的外籍藝人而已。相較於擔綱電影女主角與手機遊戲廣告代言人,靜態的肖像授權,理應更無爭議性可言。撇開經紀公司重複使用已公開照片作為「天使卡」細節不談,此次引起軒然大波,主要癥結不在波多野,而是捷運卡公司將其公共性角色置諸腦後所致。

就股份結構而言,資本額七億元的悠遊卡公司主要股東為台北市政府、台北大眾捷運公司、十二家台北地區公車業者、國泰世華銀行、台新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台北富邦銀行、神通電腦公司、三商電腦公司、中華顧問工程公司、三門科技等業者,表面上公股比例僅佔四成,民股佔六成,但以公司法上實質控制觀點而論,歷任董事長人選皆由台北市政府一手主導,官營公司色彩鮮明濃烈,地位與一般民間公司迥異,若將其稱之為披著「.com」外衣的「.gov」機構,亦非過言。承此脈絡,台北悠遊卡公司在業務營運上,一方面既要保持商業上機敏的彈性與創意,另一方面卻更要細膩地兼顧公務體系力求穩健,注重社會觀感的審慎性格。倘若悠遊卡公司層峰迄今仍無法掌握有別民間商業營運的箇中眉角,破綻百出、出包連連,當為意料中事。

以此次波多野肖像爭議事件而論,悠遊卡公司犯下的失誤連連。第一時間採擇波多野肖像的不謹慎決策、第二時間董事長記者會上毫無政治敏感性的散漫表現,第三時間發言人與市議員間衍生無謂爭執,第四時間引來三大超商拒賣抵制、第五時間徹夜撥不通的限量預購專線把潛在消費者也得罪光了。這些失誤連鎖發生背後,所反映者乃是悠遊卡公司層峰一昧追求與其對手一卡通之商業競爭,而罔顧該公司公共性角色定位與行為規範尺度。

民主時代,素人有機會迅速躍登政治層峰。然而「政務」其實很專業,一旦進入這個場域,不管是直接擔任局處首長抑或外圍企業組織負責人,都應虛心學習,熟稔政治人物該有的判斷力與決策力。此次台北悠遊卡公司因悠遊卡肖像事件所引發的失鎖錯誤,足為殷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