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去威權象徵 學學西班牙

「轉型正義」係指一個威權、專制、獨裁或極權的政權,在經過民主化而轉型為民主政體後,新政府進行彌補、平反過去統治者透過國家暴力所進行之種種破壞體制、侵害人權舉措的善後工作,並採取扭轉、矯正在該體制下所形成的特權階級及其盤根錯結共犯結構的積極措施。轉型正義的主要目的,在於使經歷民主轉型後社會,能夠藉由誠實面對與深刻反省過往的幽暗歷史,得以徹底糾正舊政權的種種不義作為,並彰顯公平正義的價值與理念,從而鞏固既有的民主成果。 

從二○一七年十二月促轉條例制定以來,清除威權象徵正式進入我國法律體系,成為法條的一部份。在促轉會成立期間,這塊任務由該會負責規劃、推動。促轉會解散後,清除威權象徵事項,則由內政主管機關辦理。只是,根據內政部本(三)月初統計,目前優先列管的全國威權象徵有九二七件,已處置的有六六件(僅佔百分之七)。就算撇開最具指標意義的中正紀念堂不談,如此這個成績猶如滿分一百分考卷,考生只拿到總分七分,難堪至極。更令人遺憾的是,在未來的幾個月裡,黨政層峰推動相關任務決心與信心不足,研判也不太會有太多明顯的進展。
 
同樣遭遇長期威權統治的西班牙,處理清除威權象徵的立法與作為,頗值效法。詳言之,從為了重建和平秩序而選擇性遺忘與妥協,到後來的強調歷史記憶,西班牙推動轉型正義之路,顯得蜿蜒崎嶇。西班牙近年的轉型正義工程,廣受世界矚目者主要圍繞在二○○七年通過施行的歷史記憶法(Ley de Memoria Historica) ,以及於去年十月底甫通過的民主記憶法(Ley de Memoria Democrática)。民主記憶法明確譴責一九三六年七月政變和隨後的佛朗哥獨裁統治,並宣布從軍事政變中所產生的政權,係非法存在。
 
在新版民主記憶法架構下,針對在公共建築物或公共道路上存有與民主記憶背道而馳的元素,公共行政部門有必要採取適當措施,清除上述要素。除非這些元素具有獨特藝術價值而構成西班牙歷史遺產的一部份,倘若移除威權元素將危及公共建築的結構穩定安全時,才有例外處理的餘地。但即便如此,也必須納入根據民主記憶立法意旨,進行重新詮釋。
 
值得一提的是,相較於我國清除威權象徵立法思維的溫柔敦厚、毫無法律強制拘束力。在西班牙的民主記憶法裡,針對清除威權象徵的最大特徵,就是具有一套嚴密的列管程序以及伴隨的處罰機制。詳言之,即便在舊版的歷史記憶法下,早已厲行所有公共空間清拆記念獨裁者佛朗哥將軍銅像,而最後的銅像於二○二一年移除後,西班牙領土上已無這位獨裁者雕像。只是西班牙很多城市或鄉間公共空間的街道或教堂,依舊長期存在其他威權象徵,地方政府或教堂悍然抗拒移除,認為清除威權象徵這種事情很「擾民」。但是根據新通過的民主記憶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主管當局為執行去威權象徵命令,可對於拒絕者處兩百至一千歐元罰鍰,且可最多十次連續處罰。西班牙的民主記憶法這種務實且有效的立法方式,難道不值得連獨裁者銅像迄今都無法明快處置的臺灣,好好虛心學習效法嗎?

2023-03-18

《菸害防制法》5.0版的法制後遺症們

今年2月中旬,喧騰數年的《菸害防制法》5.0版終於修正公布。自1997年《菸害防制法》1.0版通過施行以來,20年間隨著社會與時空的轉變,該法大抵朝著越修越嚴的方向前進。本次修法,除了係衝著新興菸品而來以外,也對菸者的諸多行為、場所乃至於菸品的選擇等事項,進行更嚴厲的介入與管制。

對某些以消滅菸品為畢生志業的反菸團體乃至國健署官僚來說,嚴厲的《菸害防制法》5.0版依舊尚未達成實踐無菸國度之目的。未來數年,恐怕又將掀起一波新的《菸害防制法》6.0版修法浪潮。只是從務實觀點來說,《菸害防制法》5.0版,已釀成諸多法制疑義。

舉例來說,「無菸校園」究竟包不包括大學?查本法18條規定,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一、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就前段文義而言,由於大學屬於各級學校範疇,乍看之下似被列入全面禁菸之列。目前最高教育主管機關教育部似乎也採取這種看法,因此已通令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一體遵循,於2月底前廢除所有大學內吸菸區域。只是,若仔細考察概括條款稱「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者,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規定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18歲之人。由於大學本質上顯非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因此將大學也蠻橫納入無菸校園的作法,恐怕衍生法律解釋上的爭議。

其次,本法第 10 條規定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亦即本條將添加物禁止清單空白、概括授權給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以公告決定。本條文適用上困難之處在於,若添加物經科學證明對人體健康有傷害者,當然不得添加在菸品抑或任何食品、藥品等,此乃當然之理。只是,倘若這些添加物若無前述情形時,法制上是否放任都是衛福部說了算,可以恣意將任何具有安全性的添加物,也無理地納入禁止公告之列呢?

另外,類菸品在《菸害防制法》5.0版受到全面性的鎮壓,也是相當不智的立法政策。詳言之,使用相對便利,甚至價格有時也比傳統菸品經濟的類菸品,市場上終究有其需求存在。堂堂正正地務實納管規範,控管其品質,才是捍衛消費者健康與權益的正道。如今,新法雖將類菸品一概打入地下化,在市場供需原則下,筆者斷言類菸品非但不會被禁絕,反而會以更隱晦型態,流通於市。

總之,即使修到了5.0版,《菸害防制法》依舊有許多破綻與疑義。更糟糕的是,諸多相關子法的草擬,衛福部國健署卻以配合母法上路時程為由,居然將相關8項子法修訂的預告期將縮短至短短7天,令輿論譁然。查為強化與國際規範接軌,落實開放透明政府,俾利對外洽簽國際投資及經貿協定,行政院發布2016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規定各機關研擬之法規命令草案,自2016年10月1日起,原則上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使各界能事先瞭解,並有充分時間表達意見。《菸害防制法》5.0版施行日期,係由行政院定之。換言之,新法何時實行,完全操在行政院手上,並無「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必要」情形存在。衛福部國健署將8項子法修訂預告期縮短至7天,不但悖離前揭行政院函審慎草擬法案的良苦用心,更讓已嫌紊亂的菸品管制法令,亂上加亂。

2023-03-14

立委考察地方自辦工程的憲政錯位

本月上旬,台北市某議員在臉書揚言「未來一年我會變身賴清德專家」等語,曾掀起一波討論。按憲政分權權力分立的民主設計,除行政、立法、法院等水平分立外,中央與地方間的垂直分立亦屬重要一環。前者體現在各權力間之相互尊重及制衡,後者則是落實於地方自治之制度性保障,使權力得以下放至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處理自治事項,並由地方民意機關負責監督,因此,各行政、立法權力間,中央與地方政府權限間,均有其行使界限,並非得以無限上綱。承此意旨,既然身為台北市議員,即幫台北市民善盡監督之責。領北市議員的薪水,卻以專注於市政以外議題自詡,這種民主政治上的越位,顯非妥當。

另一個值得關注案例,則是近來某立委藉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名義,擬考察台南學甲某市府自辦的掩埋場工程。只是要特別注意的是,該掩埋場復育工程案全數經費都是來自地方政府款項,並無任何中央建設補助經費,況且掩埋場邏輯上也跟中央「交通」業務渺無相涉。這種假立法院委員會名義至地方考察跟國政無關事項,令人困惑不已。

況且按司法院釋字498號解釋「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級政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委辦事項,依法僅得按事項之性質,為適法或適當與否之監督。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保障之範圍內,享有自主與獨立之地位,國家機關自應予以尊重」意旨,倘若中央民代或部會,恣意找理由與藉口要求地方政府陪同考察地方自辦工程,這種情況顯然也是不恰當的政治越位,似與地方自治原則背道而馳。長久來看,當非國家發展之福。

在憲政體制下為何要設計分權制度,根本的原因就在於避免權力的濫用,並設計相對且合理政治課責機制。例如地方議員於議會上,質詢地方政府、以議員職權要求會勘、辦理說明會等,大抵率為合乎憲政分權設計的民主原則。政黨若要過問地方政府施政課題,應該培養在地人才進入議會,參與地方民主政治之運作。尤其對於2022年地方大選表現不佳的政黨來說,更應深刻揚棄執著於「揭弊秀」的短線炒作心態。重新深耕地方、拔擢基層,方為正本清源之道。

2023-03-13

兩個數位社群平台治理盲點

網路社群媒體假名人詐騙投資廣告橫行,早已積累諸多民怨。本月上旬,金管會邀集相關機關與Google、Meta等跨國業者開會協商,除宣示將建立官民聯繫管道外,並決定若由政府舉報不實的投資廣告,Meta臉書最快會在八至二十四小時內下架,Google也承諾儘快下架。這個遲來的一步,可望稍微舒緩社群平台投資詐騙亂象。惟以下兩個治理盲點,仍待政府慎思。

首先的盲點,在於通報責任歸屬問題。根據報載,未來將以「政府舉報、業者下架」模式作為管理機制。換句話說,舉報責任落在政府肩上,倘若政府未能啟動舉報機制,則網路業者似無配合下架必要。然而,政府通報的前提是「知悉」,但跨國網路社群平台至大至廣,政府究竟能拿出多少人力與資源,進行詐騙廣告的監控?令人相當懷疑。

其次,另一個盲點在於管制對象侷限問題。如所周知,網路社群平台亂象迭生,投資詐騙僅是其一,而非全部。舉例而言,冒用吳明珠中醫師名義在社群平台或網路廣告販售的各種奇異藥霜,迄今為止仍到處肆虐。網路詐騙廣告是通案現象,業務上也涉及包括衛福部、行政院消保處等單位。只關心投資詐騙廣告而忽略其他態樣詐騙,顯然掛一漏萬。

附帶一提,為妥善治理網路亂象,從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到數位中介法草案,相關草案老早草擬完竣。可惜因諸多障礙,迄今仍處「立法未遂」狀態。放眼未來,臺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勇敢且明確立法治理,才是正辦。依賴政府機關對跨國數位平台業者進行道德勸說、行政指導等軟性的行政措施,管制成效終究不彰。

2023-03-01

日本文化廳移轉京都的啟示

本月廿七日起,日本文部科學省所屬的文化廳,將正式從東京移轉至京都。此事從二○一六年三月此決策定案之際,即備受各界關注。雖然日本文化廳不過是員工約三百人,每年預算約日幣一千億規模的小型中央機關,但是在日本政壇長久傾向保守穩健風格下,要突破「東京一極集中化」堅持,仍需要很大的政治改革決心與魄力。

臺灣區域發展困境,可謂經緯萬端。「北台一極集中化」更是箇中鮮明的特徵。就設籍人口來看,新北、台北、桃園三都加上基隆市,早就逾九百萬人口。尤其是台北市,長久以來既為經濟重心,同時亦是中央機關稠密集中之地。如此「一極集中化」的偏差狀態,當非國家均衡發展之福。

無可諱言,既有中央部會移轉充滿阻力,並非易事。但若屬新設部會,應有十足的可塑性與未來性。原本期待能立基於大南方,藉此實際彰顯數位韌性的數發部,去年八月仍選擇在台北市落腳掛牌,白白錯失一項值得誇耀的全國性政績,令人惋惜。

別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大抵是小學程度的風險分散常識。文化部能移轉至臺南嗎?海巡署能移至高雄,回歸海委會嗎?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等農委會所屬機關,一定要繼續窩在離山遠海的台北市辦公大樓裡嗎?

來年又是總統與立委選舉的重要時刻,以上諸多課題,值得各方陣營協助草擬選舉政見的各界先進們,一起審慎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