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

給暐瀚:名嘴也該適時進修法律課程

公務員法,是行政法總論不可割裂的一部分,一般學分配置是4至6學分。任何修畢行政法而沒被當的學生,大抵能清楚明瞭政務官、事務官、機要人員與約聘僱人員四者的區別。更簡單的說,雖然這四種人都在公務機關上班,但前三者都適用公務員保險制度,只不過政務官與機要人員隨政黨更迭進退,無身份保障。至於最後一種的約聘僱人員,則適用勞工保險,1年1聘。

近日,資深記者黃暐瀚在臉書貼文,指出總統府聘用諮議林家如買了37條菸,府發言人黃重諺卻公開說經清查,訂購人員沒有總統府或國安會的政務機要人員,「光是為了這句話,黃重諺就應該跟社會道歉」云云,一副凜然正氣貌,若干媒體也不假思索地予以披露轉載,並聳動地以「打臉」詞彙下標,企圖點火搧風,擾亂社會視聽。

只不過暐瀚,「總統府聘用諮議」這個頭銜雖看似雄壯威武,但事實上仍屬第四種身份、適用勞保的約聘人員,並非機要人員任用條例裡的政務機要人員。要之,府發言人黃重諺發言內容洵屬正確。至於香菸部分,昨日(26日)台北地檢署早已發新聞稿闡明,依菸酒管理法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未依法取得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者攜帶菸品入境,每人免稅額度為1條,依法申報繳稅入境以5條為限,違反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3項之規定不適用刑事處罰。詳細內容可詳參北檢官方網站,不另贅述。

作為公眾人物型的名嘴,整天向公共論壇發送傳遞訊息,效果無遠弗屆。既然如此,更有著「不可打誑語」的社會責任與人民期待。隨時充實知識,該是名嘴的必修課。一旦累了、倦了,就要隨時充電,吸收知識與常識。適逢各大學法律研究所招收甄試碩士班生季節,母校輔仁大學109學年度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也積極招生中。筆者奉勸最高學歷為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系的黃暐瀚,離開校園已經那麼久了,不妨思考進修基礎法律知識,當是公共論壇之福。

中廣案47億元價差何在?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本周二召開記者會,認定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處分書中指出其從人事、財務、業務均受中國國民黨控制,2006年透過原黨營事業華夏公司,將中廣股權以非相當對價售予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4家公司,始脫離國民黨之控制。而相關不動產的來源主要來自「接收日產」以及「國家補助購置」,處分分為兩類:第一、尚在名下之10萬餘平方公尺土地與建物699平方公尺,命移轉為國有;第二、已處分給第三人以致無法返還國家者,追徵其價額77.3億餘元。中廣董座趙少康當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回應表示,「冤有頭、債有主,黨產會應該去跟國民黨要。」隔天再度召開記者會,狀告時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李登輝和投管會主委劉泰英「背信」,再次重申要黨產會去跟國民黨要。

冤有頭債有主,可是所得還在你名下?

為什麼國民黨佔地、賣地,是後來接手的趙少康要賠款?根據黨產會處分書調查內容,向中廣追徵的77億多元款項中,原本為日產「台灣放送協會」的帝寶基地就佔了最大宗,基地售出後,扣除相關稅賦,中廣還有67億元的獲利,並無被掏空、挪出中廣,並且在這之後,短期內購買了位於台北市林森北路、松江路的兩棟大樓,金額相當,按理可認為不當取得之不動產出售所得,只是貍貓換太子,繼續留在中廣名下。黨產會也在記者會提問中指出,若中廣能舉證相關不動產處分的獲利已經流向國民黨,自然會繼續追查,但趙少康在控告背信的記者會上,並無提出更多相關證據。

47億元的價差,中間發生什麼事?

中廣前老闆中國國民黨表示,中廣公司於2006年10月出售,當時共有3組人馬出價,而趙少康出價57億元,為最高出價者,是以得標,並無「非以相當對價轉讓」之情事,認為黨產會搞錯;然而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一直不斷強調,自己當初僅以10億元的價錢購買中廣媒體事業。兩造說法間有47億元的價差,雙方怎麼談定的?匪夷所思,值得相關單位繼續追查。

2007年律師陳長文在「黨產歸零 走出歷史」一文裡即愷切指出,不管法律基礎再堅實,國民黨必須清楚體認,若非國民黨在歷史中曾擁有黨國一體的絕對優勢,國民黨就絕不會擁有今日上百億元的黨產身家。將此名言金句套用在中廣案,昔日黨營企業中廣公司數10幾億身家,不是依憑其本身賺取,而是靠大量國庫補助委託,加上特許經營而來。

1993年3月,新國民黨連線在台中舉辦問政說明會,那天趙少康是壓軸講者,主張國民黨的黨產,應該「全部捐給國家」,令人感佩。1998年5月,已加入新黨並擔任該黨競選總經理的趙少康,則再抨擊李登輝「捨不得黨產」,再次展現追討黨產,還財於民的政治魄力。20世紀末的趙少康,可是位立埸堅定的黨產追討者。

21世紀的黨產清查與追討,主要針對的是不當黨產本身,而不涉及昔日政治人物的月旦品評。但回歸法律面,該還給國家的,就請痛快俐落,別牽別拖。

2019-09-26

匪情專家:你不知道的少年韓國瑜

9月23日,Blue Monday。上班首日,高雄市長,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又以嶄新話題攻佔眾多新聞版面。這回的狀況是:當天在市議會當被問到市府2020年度總預算裡「挖石油預算」時,韓國瑜反質疑議員:「挖石油是誰講的?」、「今天把這個話說清楚」云云。把去年自己提出的挖石油政見置諸腦後,與台北市長柯文哲相互競逐當代台灣政治人物新低下限,讓人訕笑不已。

 韓國瑜擔任市長乃至更高公職的「雙重不適格性」,已無庸贅言。但是一路走來,韓國瑜真的是外界形容的「酒空」或「草包」貌嗎?實則不然。至於證據,可從其於1988年1月口試通過的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從中共「對台統戰」策略看兩航談判》碩士論文裡找到蛛絲馬跡。

韓國瑜的指導教授為蘇起,論文莫約為韓國瑜31歲之際完成。該論文分6個章節,全文達162頁。扣掉行禮如儀的第1章導論與第6章結論,其餘4個實質章節的安排分別為:共黨「統戰」的內涵(第2章)、「武力」與「和平」策略交錯運用之下的中共「對台統戰」(第3章)、現階段中共「對台統戰」策略─兼論「一國兩制」之評析(第4章)、兩航談判(第5章)。最後一部分的兩航談判,由於較涉及80年代末期政治環境,現實參考價值隨時間遞減。反觀其餘3個部分所聚焦的中共「對台統戰」與「一國兩制」課題,即便跨越30餘年,迄今仍有可觀之處。

讀畢韓國瑜這本碩論後,筆者首先發現,韓國瑜對統戰思想有相當深刻理解。一方面指出:從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史達林到毛澤東的「統戰思想」,吾人可以瞭解到其「一貫性」是從統戰思想的萌芽階段,就重視聯合各方力量而達到壯大自己進行無產階級的革命。……而毛澤東的統戰更被其譽為一大法寶。他除了吸取前輩的思想,各充分的運用此法寶最後得到奪取政權,竊據大陸的目標。(論文21-21頁)另一方面也提醒國人:從「血洗臺灣」到「和平解放臺灣」再換到「和平統一臺灣」,中共漸漸蛻變的姿態可說越來越溫和理性。但……實際情形並非如此。「統戰策略」經過數度「整容」後,只是面目不再如此可憎,但強烈的最終鬥爭性,仍不會消失。(論文53-54頁) 而在論文結尾處,韓國瑜也語重心長地指出:中共「對台統戰」策略是有一套完整的政略與戰術計畫。整個統戰最高戰略目標定位於「解放臺灣」,使台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管轄下的一個地方政府。此戰略目標恆久不變。(149頁)

 其次,中共到底是敵是友?腦筋靈活的韓國瑜則以想像的「漫畫」場景加以描繪,令人驚艷。韓國瑜說:一個簡單的漫畫或可說明此種現象,當滿面殺氣的凶悍巨人走向男主角時,男主角必定雙拳握緊的全神戒備;但當巨人面帶微笑且把狼牙棒悄悄地置於身後向男主角走去時,男主角可能會暫時迷惑此巨人到底是友是敵?

 此階段中共「對台統戰」策略絕大部分皆如同微笑的巨人。光從宣傳條件與宣傳口號上觀之,很像人情味濃厚的中國人。但實際上,其對「武力犯台」的軍事行動,不但從未公開宣稱放棄,甚而在各種不同場合還常常強調。(論文59-60頁)

 接著,要如何透過金錢進行綿密的統戰活動呢?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專修學生班40期軍校出身的韓國瑜深諳箇中奧義,大膽地在碩論裡揭露。在對台軍方的「統戰」方面,目前中共的「黃埔軍校同學會」是很重要的一個組織。……該會口號為「發揚黃埔精神、聯絡同學感情、促進祖國統一、致力振興中華。」自成立後,組織發展相當迅速,但其吸收成員頗有師法老鼠會作風。例如其理事黃維對吸收會員所做的指示為:……(2)積極拉攏港台軍校同學參加同學會,入會者……在台同學二至四千元(港幣),介紹者一人可得港幣一千元。」(88-89頁)

最後,針對「一國兩制」,韓國瑜也有相當深刻的批判。尤其,韓國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批判「一國兩制」的立論基礎,饒富趣味。韓國瑜指出:從總綱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一條分析,中共所實施的社會主義制度為其根本制度,……而資本主義制度即使沒有達到破壞的程度,起碼也是違反了根本制度的原則。……是以「人大」以法律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可以實施與社會主義背道而馳的資本主義,很明顯是違憲行為。(99頁)
韓國瑜甚至在同頁還提到:……翁松燃先生提出若港人在大陸上犯罪跑回香港是否應該引渡回大陸受審?便是一針見血的批判。韓國瑜這本1988年的政大東亞所碩士論文,彷彿預言了2019年的香港送中條例的爭端,怎不令人咋舌稱奇?

30歲出頭的少年韓國瑜不愧為政大東亞所一手栽培的「匪情」人才,對中共統戰有如此深入且精彩的論述,令人驚嘆。莫怪1990年初入政壇參選議員時,雖未獲中國國民黨提名,但因學養俱優,形象清新,先有趙少康等新國民黨連線強力推薦,以及獲得胡佛等108名教授聯署支持,聲勢後來居上。(引自《聯合報》,〈新國民黨連線推薦百零八教授聯署支持韓國瑜聲勢後來居上〉,1990年1月6日,26版/台北縣新聞)

照理說,人的經驗與學識,應隨著時間延伸而積累。經過了30年,60歲出頭的韓國瑜,理應對台灣現今國際局勢與中共統戰伎倆有更深入的瞭解才是。令人訝異的是,觀察韓國瑜宣布參選總統至今行為舉止,選民看不到那位洞悉匪情的少年韓國瑜的英挺身影;取而代之者,則是被大量空洞、反智、粗鄙言論等所環繞,甫於去年底才當選高雄市長,如今已積極投入明年總統選舉,對市民不忠的那位市長韓國瑜。

倘若能搭乘時光機回到未來,真不知少年韓國瑜有甚麼話想對市長韓國瑜苦言勸告?

2019-09-11

阿扁保外就醫的政治博奕

1950年生,現年68歲的前總統陳水扁,最近數月龍馬精神。一方面在民視為其開設實質的個人專屬節目《阿扁踹共》,目前已堂堂邁入200多集;另一方面亦於臉書開設「陳水扁新勇哥物語」,迄今已超過500條發帖。

除涉足電視與網路外,在紙本攻略方面也不遑多讓。口述歷史回憶錄《堅持》於今年5月正式發售後,陳前總統近幾個月來縱橫南北舉辦簽書會,場面喧嘩熱鬧。最新的發展則是於上週日參加台中市的某募款餐會,不僅上台致詞,也再度砲轟台中監獄乃「鬼地方」云云,重展昔日風采。

前監察院長于右任曾寫詩稱:「人生七十才開始」。陳前總統曾擔任8年民選總統,地位隆崇。自2008年5月卸任後,能如此多元活潑地展開退休生活,令人欣羨。不過從法律角度,卻也相當令人玩味。

精確來說,陳前總統目前身份為受刑人,若用法務部稱謂係「陳員」(為行文方便,本文從之)。至於箇中原因,如所周知,乃其因觸犯貪污罪及收受賄賂罪,判處徒刑合計17年6月,於2010年12月入監執行。依《監獄行刑法》第2條規定,處徒刑、拘役之受刑人,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監獄內執行之。由於陳員係受有期徒刑之受刑人,依我國法律規定,自無在監獄外執行之特別處遇。

只是,依《監獄行刑法》第 58 條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這種狀況一般人很容易與「假釋」混淆。事實上,「假釋」係鼓勵受刑人改過自新與社會復歸,「保外就醫」則在重大傷病治療,屬完全不同的刑事處遇。

原本依法應入監執行的陳員,主要係依據前述「保外就醫」規定而構成《監獄行刑法》第2條的例外情況。詳言之,陳員入監後,健康狀況急轉直下。根據2013年11月高雄長庚醫院名譽副院長、神經內科主治醫師陳順勝教授的鑑定報告,陳員當時罹患:(1)中等度額、顳葉為主的腦神經退化症,合併中度巴金森氏症候群、中度語言障礙、中度動作失用症/小腦症候、輕度失智症、嚴重尿失禁、重度器質性憂鬱症、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嚴重型憂鬱症合併焦慮及多重身體症狀,且已呈現慢性化等疾病;(2)有步態不穩,隨時跌倒危險,日常生活許多動作無法執行,需要他人照護;(3)白天也會呼吸中止或低下,造成低血氧發作;(4)整體認知功能表現上,依簡式智能量表正常總分為30分,陳員得分為19分,較一般成年人表現差,顯示專注力、語文表達能力、長短期記憶均出現缺損,有口吃等現象。

另外,在一份差不多同時期做成的台中榮民總醫院診斷證明書,陳員診斷略以:重度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腦神經退化性疾病以額顳葉為表現、重度憂鬱症、疑似器質性憂鬱症;症狀略以:長期漏尿、手不自主抖動、口吃、容易跌倒、思考能力減退、白天血氧濃度下降等語。

按照時間算來,2010年12月陳員入監時體魄堪稱康健,不過時隔3年,若以上診斷報告為真,則陳員當時健康可謂岌岌可危矣,令人心疼。有期徒刑乃限制「自由」的處罰,而非剝奪「健康」的酷刑。為回復陳員健康,法務部於2015年獲准其保外就醫。從那時候起算迄今,法務部已連續核准陳員保外就醫展延申請,高達19次之多。

撇開昔日我國監獄運作實況裡,「常民」要成功申請保外就醫可能性的黑歷史不談。若參酌前述2013年鑑定報告,法務部決定將陳員移送病監或醫院,甚至許可其保外醫治,或許尚非無據。然而,若綜觀2019年迄今以來一連串陳員諸多活躍的康健言行,令人一喜一憂。

喜的,當然是卸任的陳前總統恢復元氣,得以繼續南北走跳,從事基於「職能治療所需」的公開演講。憂的,則是陳員目前狀態,已顯然與前述鑑定書報告所載情形不可同日而語。基於獄政營運的公平性原則,法務部矯正署還繼續准許其保外就醫延展的正當性,恐怕已趨萎縮消逝。

退萬步言,縱使陳前總統乃遭受政治判決的受難者。但在法官枉法裁判相關事實尚未釐明前,陳員身份就是台中監獄的受刑人。尤其,在案件業已定讞執行下,法律上能解套的手段僅剩下仰賴總統行使特赦權,以濟司法之窮。不過盱衡近3年黨政層峰態度,機會渺茫。

至於陳員是否真的符合保外醫治門檻?則是相對單純的醫療科學問題,逝者已矣,兩個月後,當法務部又從「台中鬼地方」收到陳員第20次延展申請時,到底該本於事實判斷,不容受科學以外的無關因素干擾?抑或看在其身份特殊,用「較寬態度來衡量」?令人好奇。

本文預測,接下來的4個月裡,一方面陳員繼續踩「紅線」情形恐將繼續發生;惟另一方面,法務部層峰卻也僅能繼續基於「有助其病情」而無奈同意延展申請。這場「保外就醫」的政治博弈,勝敗早已分曉。畢竟,跟法務部層峰對奕的棋手,可是昔日被譽為「選舉戰神」的男人:陳前總統。

2019-09-03

年改釋憲與世代剝奪

上週五颱風逼近之日,備受各界關注的公務員年金改革釋憲案正式出爐。在這連串分別針對軍、公、公教的司法院釋字第781、782與783號三號解釋裡,多數大法官一方面認為三年金改革立法大部分合憲,並無所謂違反諸如: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與人民財產權保障等疑慮。只是在另一方面,大法官也指出「退休再任私校職停領退俸」與「得動態調整所得替代率」這兩處違憲。其中,有關軍、公、公教轉任私校停發退俸的修法,該如何解讀?值得探討。

本文展開前,先就上述「軍、公、公教」詞彙解釋。通俗用語上,我們往往習慣以「軍公教」泛指廣義的公務人員。但事實上,各級私立學校與公立學校平行存在,服務於私立學校的教師,若與雇主有法律爭端,還是回歸《勞動基準法》適用。區辯「公教」與「私教」,方能確切掌握問題核心。以筆者所在的大學業界來說,公教與私教,區別甚大。站在私校觀點,這次公務員年金改革與釋憲戰役,真的與私教直接相關的,大抵也只有「軍、公、公教轉任私校停發退俸」這部分。

雙薪教授與世代剝奪

如此聳動直白的下標,筆者不敢掠美,係引用自2012年10月19日的聯合報《社論》。在這篇擲地有聲的文章裡,一方面指出雙薪教授的產生「主要是退休大學教授或政府軍公教人員在領取月退俸後,又轉至私立大學任教,等於領取了兩份薪水。本來,退休人才能繼續貢獻所長,是社會所樂見;但既領了相當優厚的『退休金』,卻又在私立大學出任全薪的全職,形同阻塞了後進入門之路,這未必符合政府照顧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初衷,且扭曲了學界世代交替的機制」。另一方面,這篇文章同時也凸顯了一個更駭人的統計數字「……兩年前(指2010年)領取雙薪的教授人數為1,300人,到了今年人數已增加到2,500多人,呈倍數成長。其中,最令人驚訝的是,軍職背景出身者竟超過3分之1……」。對於要迅速掌握關鍵爭點的讀者來說,這篇社論是極佳的入門教材。

回顧歷史,公共輿論針對雙薪教授的質疑,約莫起於2002年陳水扁政府時期。在當時,即有媒體報導在私立大專院校重金吸引下,國立大學教授退休轉任私校現象,並指出這些退休教授除了月領至少6萬元月退俸外,還可新領每月近10萬元教授薪水,合計約16、17萬元的雙薪,與內閣部長相近。此外,當時雖亦有雙薪教授現象已獲得政府重視,教育部擬修法限制的傳聞。只是事後證明,陳水扁政府只是說說而已,真的端出作法,已經是2009年馬英九政府時期的事情了。

只是要注意的是,根據教育部當時想法,是希望透過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退休教職員只要到政府捐助達2成以上的財團法人基金會,必須擇一領薪,不能再同時領月退及基金會薪水。針對公立大學教師退休後轉戰私校,仍可領雙薪部分,馬政府依舊擺明了不予面對處理的態度。

馬政府的政治芭樂票,蔡政府接手處理

承前所述,2009年的馬政府並無意直接面對雙薪教授問題。但到了2012年10月起,態度產生了轉變。根據媒體報導,當時教育部人事處統計,退休後轉任私校的政務官、公務人員、公校教職員及軍人共有2,547人,政府每月支付他們的月退俸超過1億元,情況相當駭人。至於改革方案,則係計畫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公立大學教授、中學校長、公務人員、軍人退休後轉任接受政府補助私校的教職員、教官,不能再同時領薪水及月退俸。

馬政府以上這個改革提案,一時贏得社會許多掌聲。當時台師大名譽教授吳武典即表示,軍公教退休人員領雙薪,加重國家財政負擔,還違反了社會公義,「年輕人一碗飯都沒有,你卻要端兩個飯碗,這不好。」全教總秘書長吳忠泰也批評雙薪制度拖垮公教人員的退撫基金;而且公校退休人員搶占私校職缺,也卡掉了很多年輕人任教職的機會。

只是一個令人錯愕的轉折,發生於2013年。當教育部試圖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擬規定選擇領月退俸的公立學校教職人員,轉任私校任職時,最多只可支領40%的月退俸,藉此回應雙薪教授問題。豈料,該草案卻被行政院以「考試院和國防部都沒有提出公務員和軍人的對應改革草案」為由,鑒於軍公教退撫制度必須一體適用考量下,推翻教育部改革規劃。直到2016年5月政權交替日,馬政府針對雙薪教授的改革提案從未實現,讓馬政府政治芭樂票清單又被記上一筆。只是,解決「雙薪教授、世代剝奪」的任務,從此落到了蔡英文政府的肩上。

單薪教授VS.無本職教師

「退休再任私校職停領退俸」遭大法官宣告違憲後,行政院立刻於同日召開記者會,表達立場。其中,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針對立法背景,有非常清楚的闡述,指出:關於以薪資門檻限制軍公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校教職之立法意旨,原係立法院為解決引發社會議論之退休軍公教人員再任私校領雙薪的問題,考量私校具有公共性(政府協助私校提撥32.5%私校退撫基金、公教人員保險費等)、教職職缺有限、高教面臨少子女化而減招或停招、無本職之兼職教師有1萬3,000餘人(其中2/3任教私校);再加上退休金是為退休人員的經濟安全保障而設計,再任全職工作應以薪資作為生活保障的主要來源,才規定再任私校職務應停發退休俸(金),非限制退休人員退休再任。

承上所述,2017年6月三讀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退休公教職員再任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的立法,大抵是國會針對2012年10月19日聯合報《社論》所描繪「雙薪教授與世代剝奪」教育弊端的具體回應。只是平心而論,如此立法究竟產生什麼效果呢?若以2019年8月1日為基準,其實退休再任私校的軍、公、公教人數仍高達1,169人。相較往昔,只是人數略為降低,情況稍事舒緩罷了。箇中道理簡單易懂,即便暫時停發退休金,但在普遍私校俸給仍高於退休金下,大量軍、公、公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校情況依舊繁榮昌盛。反映在大學業界,1萬3,000餘位無本職的大學兼任教師,還是繼續在全台各大學業界裡四處飄盪,過著靠微薄鐘點費維生的悲慘人生。

總的來說,對於年輕學者來說,2017年「退休再任私校職停領退俸」固然是個令人暢快的教育改革;但遺憾的是,改善效果有限。在大學業界教師金字塔結構下,居最上層安穩者,還是退休再任私校的資深教授們;至於金字塔最下面的底層,則分別是:如免洗筷般的專案教師、無本職的兼任教師,以及在校協助幫老師拼學術績效,畢業後卻被大學業界敬而遠之的本土博士生。

宣告違憲之後的下一步:從「獎補助款」與「生師比」著手

年改釋憲案後,各種詮釋解讀頗為分歧。有論者稱「此次年改釋憲案最大贏家為雙薪教授」,這種說法雖聳動吸睛,頗有政治宣傳效果。但經由前述分析,筆者認為大法官也透澈看穿了,單靠停發退休金,並不足以有效舒緩軍、公、公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校的真相。再者,由於公教人員也有提撥部分退撫金,所以轉任私校任職時完全停發退休金,而非細緻精算並減少比例發放的規定,手段上確實也嫌粗陋。

要特別注意的是,大法官指出「…至未來立法者如為提供年輕人較多工作機會而擴大限制範圍,將全部私立學校或私人機構之職務均予納入,或為促進中高齡再就業,改採比例停發而非全部停發以緩和不利差別待遇之程度,或採取其他適當手段,立法者固有一定形成空間,然仍應符合平等原則,自屬當然……」等語,若仔細推敲這段文字內涵,即可瞭解論者指摘「大法官護航雙薪教授」云云,未盡公允。期盼政府拿出更積極公平的修法與配套,即便「將全部私立學校或『私人機構』之職務均予納入」,在符合平等原則下立法者仍有「一定形成空間」,恐怕才是大法官真意所在。

文末,筆者也要提醒府院層峰的是,其實要有效舒緩大學業界雙薪教授問題,即便缺乏「退休再任私校職停領退俸」條款,事實上只要責成教育主管機關積極任事,仍有許多作為,可導引私校的聘僱偏好。信手舉例,只要將此事與「獎補助款」乃至「生師比」進行基於舒緩「世代剝奪」政策目的之必要合理連結。亦即直接從校方著手,一方面把聘僱雙薪教授作為獎補助款酌減事由,亦不列入生師比計算;另一方面則將聘用年輕新進專任教師,作為酌增獎補助款乃至加權生師比事由。如此一來一往,舒緩「雙薪教授」流入私校效果,應當更為直接有效。

跟「一人政黨」、「僵屍政黨」說再見

根據報載,內政部將依2017年12月公布施行的政黨法,針對中國自由民主黨等65個未申報財務或補正財報仍不合格的政黨裁處行政罰。內政部這個歷史性的開罰舉動,為我國政黨政治樹立了的新里程碑。

詳言之,用一部專法(亦即政黨法)來規範政黨組織、內部運作、政治獻金、財務公開、公費補助政黨競選費用等重要事項,本為相當基礎的民主工程。尤其解嚴後,自1989年修正人民團體法增列「政治團體」專章以來,人民組織政黨或政治團體,投入政治活動固然日益活絡。只是遺憾的是,用人團法硬將政黨勉強套用,此乃非常時期政治考量下的特殊立法,不僅忽略政黨特性,也導致政黨多所闕漏。

回顧政黨法立法倡議,早在1978年立委康寧祥在立法院即曾以「實施民主憲政,促進社會福利」為題,向行政院提出4點質詢,其中首要便是倡議「制定政黨法,透過政治制度允許具有競爭地位的政黨存在」。接著從1993年開始,立法院即出現許多由在野黨立委擬具的政黨法草案。可惜的是,歷經李登輝、陳水扁與馬英九三朝政府仍無法實現。這個立法延宕,可謂是釀成數十年來政黨亂象迭生、民主政治難以步上常軌的主因。

姑且以2016年立委選舉為例,登記參選區域、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以及不分區及僑選立委4種選舉中,扣除在第8屆立法院中占有立委席次的5個政黨(國民黨、民進黨、台聯、親民黨、無黨團結聯盟),還有23個小黨派出候選人爭取進入國會,區域和不分區立委的登記人數都高過前2屆,在數量上固然呈現百花齊放之姿。惟若閱讀選舉公報上盧列政見,時而不忍卒賭,讓人對台灣民主的素質浩嘆不已。然而更糟糕的是,內政部登記有案政黨達300餘個,卻僅有不到1/10的政黨推派候選人參與選舉活動。這點正可彰顯「一人政黨」、「僵屍政黨」情形的嚴重性。所幸天佑臺灣,2017年底在朝野通力合作下政黨法三讀通過,臺灣終於擺脫了上個世紀末解嚴前後的陳舊法制,迎接新政黨時代的到來。

內政部依法行政,針對未揭露政黨財報的開罰,本屬依法行政的日常作為。過多的政治口水,只是凸顯了對政黨法制的懵懂無知。可預見的是,當大量「一人政黨」、「僵屍政黨」逐漸絕跡江湖之時,臺灣的政黨政治將朝更健全的方向邁進。

總統府這堂私菸課

總統府侍衛警私菸案,台北地檢署於8月23日以吳宗憲等人有觸犯《貪汙治罪條例》及《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予以起訴。從立委黃國昌於7月22日召開記者會起算,北檢僅用了1個月時間,就完成了偵察與起訴工作。從檢察實務來看,這樣的工作效率正常嗎?信手舉例2018年3、4月間爆發的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等銷毀檔案事件,同樣是由北檢偵辦,一年半載已過,迄今仍無下文。兩案相較,北檢在私菸案展現超高效率的積極態度,讓人側目。

隨著本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當事人交保之後,按我國法院審理案件「不密集、不集中」的慣習,非經年累月,不會有一審判決結果出現。總的來說,私菸案在政治上的衝擊,雖已遞減衰退。然而蔡英文政府的菸品政策引發民怨,已是不爭事實,「菸、常民生活與政治」這堂通識課,還是值得府院層峰利用公餘之暇,進行補修。

將場景拉回2016年底地方大選民進黨大潰敗後,總統蔡英文於同年12月2日赴嘉義市舉辦基層座談會。在此次會議上,總統以菸價因提高菸稅增加長照財源,導致民怨為例,凸顯政策執行與現實民意落差的情形,而且人民期待總統要關心基層感受云云。

誠如總統觀察,近年菸價高漲最直接因素並非部分廠商調價,而係是蔡政府讓菸民承擔長照財源的修法決策所導致。拿總統府侍衛警私菸案最大宗的七星菸來說,1條免稅菸價格大概是630元,台灣機場實際販賣價格為670元,而市售便利商店1條七星菸則賣1250元。同樣是包含製造銷售成本與利潤下,市售「已稅已捐菸」高出來近600元鉅額價差,就是菸稅加上菸捐所致。站在基層常民百姓的立場,抽1根菸的錢,近半數都是政府拿走的稅捐。要菸民不怒不怨,可能嗎?

回顧十餘年來,受反菸團體深刻影響,政府決策長期朝反菸方向一極傾斜,菸民的處境早已備受壓迫。稟持「除菸務盡」的反菸團體,甚至藉此契機召開記者會,並接連加碼提出「一本護照一條菸」、「續漲菸稅」、「取消入境免稅菸」等諸多嶄新訴求,令人錯愕。若蔡政府真的在乎基層人民感受,即便總統本人並無抽菸習慣,政府也該明瞭這些訴求不僅不值參採,甚至還要反向地嚴肅檢討,改善目前針對菸民稅捐過重過苛的處境。

善體民意的政府,才能獲得人民支持。民主政治不難,就這一句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