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

Sovereignty issues fog Taipei race

Former premier Hau Pei-tsun (郝柏村) has been trying to turn the Taipei mayoral election into a standoff between those who favor Taiwan remain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ose who support Taiwanese independence, in a repeat of the 1994 mayoral race that developed into a battle over national identity — It is as if the clock has been turned back 20 years.

At the heart of the Taipei mayoral contest is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the candidates can propose effective ways of handling the urgent problems posed by the city’s wealth gap, skyrocketing housing prices, falling salaries, food safety controls, an aging society, declining birthrates, urban renewal and a bloated local administration, to create an environment where residents can live and work in peace.

To wilfully turn the focus of the election away from municipal issues toward the independence or unification issue — which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Taipei City Government — is tantamount to treating voters as fools, and is nothing but a tasteless trick.

Looking back at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s (KMT) mayoral primary in April, KMT Taipei mayoral candidate Sean Lien (連勝文) defeated KMT Legislator Ting Shou-chung (丁守中) after receiving more than 10,000 votes, eclipsing Ting’s less than 5,000 ballots. In the opinion poll section of the primary, Lien also defeated Ting, garnering the support of 39 percent of respondents, compared with Ting’s 36 percent support rating.

No one is probably more confused over this result than Ting, who was fiercely attacked by his party comrades despite having been preparing for the role of Taipei mayor for 20 years and even being named “legislator with the most outstanding record.”

Taipei Times/Editorials/2014-11-19
Translated by Perry Svensson

2014-11-13

民國自慰隊

郝柏村將台北市長選舉定位成「中華民國」與「台獨」對決,復刻一九九四年「民國保衛戰」的選舉老梗,讓人不禁有時光倒退二十年的錯愕。

月底將屆的「九合一」是地方選舉。台北市長選舉的主軸,在於各候選人能否針對諸如:貧富對立、房價飆升、薪資倒退、食安把關、高齡少子化、都市更新、市府組織肥大化…等諸多急迫問題提出能對症下藥的妥適政見,以營造市民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恣意將選舉方向從市政議題拉偏至與市府權責渺無相涉的統獨爭議,不過是把「選民」當「愚民」耍弄,毫無品味的伎倆罷了。

回顧今年四月國民黨台北市長初選時,連勝文在黨員投票以一萬多票大贏丁守中的四千餘票。民調部分,連勝文亦以百分之三十九的支持度壓過丁守中的百分之三十六。此時心頭最五味雜陳的,恐怕就是那位準備市長二十年,卻橫遭自家黨員打槍的「績優立委」了!

2014-11-09

滋味的自由

國民肥胖防治法草案由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同時擔任台灣肥胖症衛教防治學會理事長的廖國棟於今年7月起正積極醞釀立法中。該草案仿效菸害防制法裡「菸品健康捐」立法模式研擬針對加工食品、速食、醬料、麵包、蛋糕及含糖飲料等食物課徵「高糖飲食捐」。倘若食品飲料含糖率超過一定標準,即課以0.2至0.5%,稅收專款專用,預估1年可徵收10億元,作為肥胖防治之用。無獨有偶,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也於今年9月間連署提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禁止在菸品中,增添菸品口味、氣味、著色的添加物,及可能致人誤認菸品對身體有益或具體特殊效用添加物,違法者將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回收;違法販賣得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衛福部對立委相關修法表示「樂觀其成」,但暫不提出部版修法草案。

姑且撇開倡議肥胖防制、禁止加味菸背後所隱藏龐大商機與利益糾葛不談,以上兩個晚近的立法動向,乍看之下乃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們為維護國民健康而努力。惟其中牽涉威權主義假健康之名復辟、立法蠶食公民自由的情形,令人憂心忡忡。

中國國民黨總理孫文於《民權主義》第二講曾提及英國自由主義政治思想家彌勒(John Strart Mill)對自由的看法。孫文說:「英國有一個學者,叫做彌勒氏的,便說一個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範圍,便不是自由。」倘若用孫文這個淺顯易懂的「真自由」理論來衡量上述立法動向,今日中國國民黨的徒子徒孫們,似乎已完全把孫總理教誨置諸腦後。詳言之,首先就擬針對食品飲料含糖率課徵「飲食捐」而言,手搖杯珍奶要三分甜、五分甜還是正常?要檸檬香味的雪碧、還是葡萄口味的芬達?單點漢堡還是加上附有薯條的套餐?這些消費者們每天生活裡面臨有關飲食的選擇,基本上並不會造成所謂侵犯他人自由的後果。既然如此,公權力機關肩負的任務在於確保資訊公開透明、無偽劣成分摻雜其中。至於選擇要吃些什麼、喝些什麼?高糖或低糖?高熱量或低熱量?在信奉自由主義、相信人民有自我判斷能力的國度裡,這些問題理應由消費者自行判斷、自行選擇,國家權力理應沒有越俎代庖、介入置喙的餘地才是。

其次,針對禁止加味菸的立法,同樣也是採到了自由主義無法妥協的紅線。提案修法的立委王育敏在國會自詡「兒少尖兵」,惟參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意旨,鑑於未滿18歲之人身心發展尚未健全、思慮未臻成熟緣故,國家基於「保護」目的,故以法律方式施予兒童及少年諸多名為保護措施之自由權限制,其中「禁止吸菸」即包括在內。申言之,吸菸此一行為或嗜好本質上屬憲法上人民「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的選擇自由,惟因為保護兒童與少年緣故,故例外地才以上開規定進行立法管制。由此觀之,任何人只要脫離18歲保護範疇而進入負擔完全刑事責任年紀,即理應回歸自由權的常軌,吸菸行為除非造成干預他人權利結果,否則要不要吸菸?一天抽多少?原味還是薄荷、巧克力或玫瑰?除非認為台灣人民即便脫離兒少年紀但心智判斷能力仍屬低落,仍要國家充當「保姆」繼續監護呵護至死,否則這些選擇理應由消費者自行抉擇判斷,而非放任政府假借「健康」、「保護」之名,行蠶食公民自由權利之實。

彭明敏教授在《自由的滋味》一書寫到「台灣人應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命運、決定自己的政治前途」。試問:若連自己偏愛的飲食、嗜好都無法自我決定,再崇高的政治理想也不過是沙灘城堡、空中閣樓而已。總而言之,「滋味的自由」不過人權的小縮影,若無法堅決捍衛,由人宰割,公民自由終將蕩然無存矣!

2014-11-05

支持法官法補正 淘汰不良檢座 

立法讓不適任法官、檢察官退場,乃攸關司法改革成敗的重要法案。往昔由於來自被改革對象的司法體系強烈杯葛,立法難以順遂。直到二○一○年間司法界陸續爆發數起爭議判決或重大貪污事件,導致民眾對司法不滿急速高漲,甚至引爆號稱「白玫瑰」遊行抗議活動。在迫於高漲民怨與政權延續的雙重壓力下,馬政府終於肯讓延宕超過二十年的法官法於二○一一年六月順利通過。其中除導入法官評鑑制度外,亦一併將檢察官納入規範。

檢察官基於國家公益代表人之地位,代表國家行使刑罰權、追訴犯罪,其職責固然在於追溯刑事被告,實現國家刑罰權,但重要的是,作為法律看守者,檢察官不僅須監督法院之裁判,保護被告免於法官恣意,同時須保護犯罪嫌疑人,免於遭受來自警察機關對其基本權利之侵害,是以檢察官角色之重要性不言可喻。從而檢察官評鑑乃至淘汰機制運作的迫切性,當優於法官。更明白地說,法官礙於自身限制,在「不告不理」原則下,地位被動。相關案件須從檢察機關移送,因此只有檢察官可決定要不要起訴犯罪者。檢察官是站在刑事案件的第一線,只要檢察官不起訴案件,是沒有刑事案件會進入法庭。其次,縱令被起訴者日後法院判無罪,還其清白,但當事者在「司法絞肉機」的長期折磨下,身心、家庭、工作等層面也將遭受鉅大破壞。總而言之,在人民對檢察官應公正行使職權抱持無法妥協的要求下,二○一二年一月正式上路的評鑑機制,究竟能否適時發揮懲戒、淘汰不適任檢察官機能,這點備受社會各界期待。

個案評鑑制度迄今施行已近三年,惟今年一月第二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組成後,根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統計,才作成十六件評鑑案,且其中只有兩件成案移送監察院調查,成案率只有百分之十二點五,至於在其餘未成案的十四件裡,以「已逾二年請求期間」理由駁回者,居然高達九件。這些案件離譜之處,在於無法懲處不良檢察官,理由竟然是因為個案評鑑請求要在「二年內為之」的「時效的起算點」是從檢察官「案件辦理終結」開始計算,亦即要在檢察官起訴案件後二年內提出評鑑請求。但觀乎我國法院審判實務,牛步化、無效率化早已是法院運作的常態,案件起訴後被告面對的是漫長的審判。在案件進行中,有誰敢妄生枝節,請求評鑑檢察官?惟俟案件無罪確定後,距離起訴時點卻往往已超過兩年,逾越檢舉檢察官時效。由此觀之,以上這種認定方式造成檢察官個案評鑑「自我閹割」,使得不良檢察官能輕易以逍遙法外,官官相護至此,令人浩嘆。

為彌補以上請求評鑑時效明顯過短漏洞及其他諸多立法缺陷,法官法修正案修法草案已由尤美女委員、廖正井委員等二十一位立法委員連署提案,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中。惟有讓那些曾濫行起訴、漠視人權、殘害人群、刻意整人的少數不良檢察官們能真正遭受法律制裁,司法公信力才能振衰起弊,司法正義方能得到真正的救贖。

2014-11-03

江宜樺陷澎湖人於不義

台華輪是航行於高雄與馬公間的客輪,1989年竣工,耗資7億餘元。鑑於該輪已營運27年,日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為中國國民黨澎湖縣長候選人輔選時向鄉親大方承諾,「新台華輪」總經費18億元將全由中央買單。至於原本國發會核定應由地方分擔的4.5億元,則以「縣庫沒錢」為由作罷。

從預算觀點而言,這是「地方設陷阱給中央跳」的典型伎倆。財政為庶政之母,預算則是以數字呈現、最真實的施政計畫書。根據2013年澎湖縣總決算審核報告,該縣歲出規模約為90億餘元。倘若澎湖縣府在施政的序列的優先次序選擇上真心認為某施政計畫乃地方住民所需,自有能力編列相關預算支應。

反之,當縣府一方面能罔顧環境、宗教平等爭議而鋪張地斥資近8億元公帑打造66公尺的超巨型神像與園區;另一面卻又宣稱台華輪亟待汰舊,但無力負擔區區不到5億元新船分擔預算,並要求中央政府全額買單云云,縣府在預算配置上的虛偽與欺瞞性,由此彰顯無疑。

「錢要花在刀口上」是小學生即能朗朗上口的財政紀律。行政院長為輔選而慷慨補助「蓋神像有錢、買新船沒錢」的澎湖縣政府,此舉形同鼓勵地方繼續大肆興建不負責任的爭議公共建設,不僅財政理性蕩然無存,更令認真打拼、忠實納稅的全國人民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