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0

吐口水理論與實際應用

近日兩件司法判決廣受矚目: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及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兩者雖都是無罪判決,但意義完全不同。前者「幾乎」無罪定讞,不管外界如何痛罵,也無法改變李慶安從此脫離訟累的事實。從檢方二○○九年九月起訴到日前無罪判決,本案不到三年就可「豬腳麵線」,對於因案長年身陷司法絞肉機的草民百姓來說一定羨煞不已。至於後者無罪判決則尚未定讞,不管外界怎麼看待,也無法改變陳水扁囚禁監獄,並繼續面對司法絞肉機凌遲的現實


近來有人以司法的「不可預測性」作為批判高院更審無罪判決的依據,筆者並不贊同。對於此類重大矚目司法案件,台灣司法其實具有可預測性,筆者以下用「吐口水理論」來解釋這種現象。這個理論很簡單:先以「什麼判決結果會讓法官在路上遭受被吐口水風險,法官會事先避免此結果出現,並讓判決盡量朝符合當地民眾期待方向進行」作為前提,再輔以「重大矚目案件管轄法院皆在臺北市」、「審判公開,法官姓名難以掩飾」兩個因素構成。


李、陳兩案無罪判決,正可拿來作為驗證此理論的素材。在李慶安雙重國籍案裡,高院法官的判決縱使一時激發眾怒,但實際的衝擊僅在某些談話節目與網路族群發酵數日而已,過兩個禮拜就雲淡風清。法官被吐口水的機率不但微乎其微,甚至可能得到意外的感謝嘉許。假使法官維持一審有罪判決甚至讓本案定讞,身處台北城中心,這種判決結果可能大幅提昇法官下班後被吐口水的風險。利害權衡下,李慶安無罪判決即有可預測性。倘若將承審法院連同法官宿舍搬離「天龍國」,恐怕判決就有不同結果。


至於在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裡,雖前提相同,但要注意的是,陳水扁身份與李慶安不同,司法處境亦迥異,乃同時遭受數部司法絞肉機多重凌遲。即便國務機要費案無罪定讞,陳水扁仍有十數年牢獄之災。在此情形下,更審法官只要維持有罪判決即可安居於舒適區(Comfort zone),何苦違背「吐口水理論」而做出無罪判決?這裡恐怕出於更高層的政治算計。質言之,本案無罪判決並未讓陳水扁重獲自由,仍能滿足台北城廣大群眾繼續凌遲「貪扁」心願,就算被吐口水也不會太嚴重。但是在另一方面,既可幫馬總統一把,營造不干預司法的清高假象,也能同時冷卻李慶安案「藍綠差別待遇」的沸騰民怨,一舉數得,好處多多。尤其對想極力捍衛政權,卻又拿不出政績的馬政府來說,再搬出陳水扁當作「選票提款機」不過是時間早晚問題。由於扁案炒作已將近五年,所有指摘早有鈍化情形之際,以此「無害」的無罪判決作為施力點,反而足以適時凝聚其選民效應。基於以上利害權衡分析,更審法官違背「吐口水理論」做出無罪判決當然也具可預測性。


筆者承認,這個充滿政治算計的「吐口水理論」既骯髒又齷齪,但在司法迄今尚未經歷革命性的澈底清洗前,此理論的正反面應用當可作為解讀、預測政治案件司法走向的工具。

刊於:台灣時報/專論/2011-8-31

2011-08-26

幫馬蕭惡補八二三砲戰史 

就在二○一二年總統大選前夕,八二三砲戰被賦予了新包裝:和平祈福日。三軍統帥馬總統風塵樸樸地跑去敲和平鐘,蕭副總統則化身為文建會短片男主角高歌和平。馬、蕭分居正副總統高位,對八二三戰役的歷史意義居然完全誤解,有補救教學必要。

體諒馬蕭日理萬機,勢必難以消化太多歷史文獻。姑且擷取媒體(聯合報)一九五八年十月九日「台籍立功戰士 暢談英勇故事」報導片段呈予馬蕭一讀。在這篇報導裡,來自屏東萬巒的軍醫林誘喜提到:「小金門許多台籍戰士,當第一次遇到匪砲猛烈攻擊時,不免緊張,可是經過兩三次砲戰後,他們就很沉著了。他們真是愈打愈有勁,現在誰都不怕匪砲」。另一位來自臺北市的砲兵林明通則說:「共匪的射擊技術扭劣,且我方工事非常堅固,我炮瞄準正確,百發百中,已予匪砲以莫大打擊」。

以上這段歷史告訴我們,八二三勝利是靠「鐵」與「血」。今日馬政府把意義重大的八二三裝扮成軟趴趴的和平祈福日,這種操作手法不但愧對戰死亡靈,更是對台灣人民極端危險的誤導。八二三砲戰將士留給台灣人民的,是一份以武力及生命捍衛家園的台灣共識,倘若這份「不怕匪砲」的英雄氣概一旦在虛構的政治共識或甜蜜的經濟協議中磨耗,那麼所謂和平,不過是太平間裡的安息罷了!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8-27

2011-08-23

饒毅事件的正向意義

清華大學教授江安世與北京大學教授饒毅聯名發表英文論文,卻被對方要求通訊地名須改為「中國台灣(Taiwan,China)」。此事件經媒體披露加上藍綠同聲撻伐,遂成為政治話題。教育部為防堵不利政治效應繼續延伸,甚至日前發函各校,指示論文應掛名「Taiwan」或是「R.O.C」、「Taiwan,R.O.C」、「Taipei, Taiwan」等,若掛名「China」則不予承認。

平心而論,饒教授的建議非出於蠻橫政治打壓意圖,而是科學家經過邏輯思考後提出。其於今年8月9日曾發出〈致臺灣國科會李羅權主任委員的信:兩岸科學合作的一個問題〉電子郵件,清楚交代主張以「中國台灣(Taiwan, China)」當作論文地址理由:…很多臺灣科學家以前的論文,都寫過Taiwan,ROC….既然可以寫ROC,其中C也就是China,為什麼位址就不能用Taiwan China…如果您服務的政府完全去除ROC稱號,您的委員會禁止使用China有其緣由。而在您的政府尚使用ROC的情況下,禁止使用China位址在任何方面都不可理解

饒教授不愧是中國頂級海歸學者,一針見血地標定問題關鍵在:「ROC」。台灣政府堅持抱守ROC作為國號,而這裡的C又當然指China。則既然一方面在我們正式國號裡最重要的那個關鍵字既非Taiwan也非Taipei而是China,那麼將論文地址標示為「Taiwan, China」的建議當然合乎邏輯。反之,惟有當台灣政府完全去除ROC稱號時,國科會禁止使用China才構成理由。

關於饒毅事件,筆者認為台灣人民應展開理性的自我反省而非感性的對外反駁。現今國際社會所接受的China,其國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直譯為:人民的中國共和國),不承認在台灣土地上還有「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直譯為:中國共和國)。只要繼續抱守ROC稱號,台灣就永遠無法從與中國糾葛複雜的漩渦裡脫身。惟有完全去除China、Chinese等稱謂,以Taiwan為名建立名實相符的憲政體制,這樣才是真正的「開大門,走大路」!

2011-08-10

幫吳揆惡補童玩節史


吳揆上週末參訪宜蘭童玩節,一面盛讚活動叫好叫座,一面卻又批判民進黨執政無方,誇口國民黨才能讓經濟復甦云云。吳揆常以「學歷史」自居,但對童玩節歷史似毫無所悉,有補救教學必要。

童玩節乃是台灣元老級地方節慶,堪稱地方慶典經濟產業典範。可惜在二○○七年八月遭國民黨籍縣長呂國華以人數減少,不堪虧損為由停辦,然而隔年卻又在同一場地開辦廉價山寨版蘭雨節,當時筆者曾與重機車友造訪,敗興而歸。當地民間團體迭有復辦呼聲,並希望訴諸公投決定。不料二○○九年七月九日宜蘭縣首次公投提案「恢復童玩節」,卻遭宜蘭縣公審會以童玩節「不屬重大政策」為由否決。

尤值一提者,宜蘭縣公審會組織規程第三條規定,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其中縣議會代表六人、鄉鎮市民代表會三人,專家及學者各三人,由縣長遴聘之。可見在行政權控制人事結構下,當然難以奢望被遴聘的委員能公正客觀判斷是非。這裡亦可佐證國民黨當時執政下,宜蘭公審會淪妨礙縣民行使直接民權、霸凌民意的事實。

吾人斷言,倘若宜蘭由國民黨繼續執政,童玩節當無死而復生契機,更不可能有今日輝煌榮景。一場成功復辦的盛夏慶典,除發揮消暑遊憩功能外,也能讓台灣人民一併認清國民黨吹噓拼經濟能力的虛偽性及反民主性。童玩節發揮極高的政治、經濟與民主教育等多重綜合效益,令人深刻感受宜蘭民主聖地的榮耀及驕傲。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8-11

2011-08-03

日本教科書的矛盾

日本審定教科書將台灣列為中國領土,外交部抗議無效,近日引發輿論議論。除地圖外,台灣研究論壇會長永山英樹曾指出教科書裡若干史實的誤謬、矛盾敘述,亦值吾人一併關注。

以日本專門出版歷史教科書的「山川出版社」所監修出版的日本史A為例,關於日本國土於一九四五年戰敗後遭聯合國佔領部分,永山指出其中記載「台灣亦歸還予中國」說法完全偏離史實。蓋當時作為聯合國一員的中華民國與美軍、蘇聯軍地位相同,都是依循太平洋區聯軍統帥麥克阿瑟命令,在日本投降後由中國政府代表聯軍接管台灣而已,哪來日本將台灣歸還予中國之說?

不過就在同一教科書他處,永山又發現一段自相矛盾卻又符合史實的敘述。亦即一九五一年九月日本與聯合國各交戰國簽署舊金山條約,日本領土被嚴格限縮,規定朝鮮獨立、台灣、南樺太、千島列島等地一切權利放棄。由此可證,該教科書也承認一九五一年乃重要時點,在此之前台灣在法理上仍是日本領土一部分,在未經與日本簽署領土割讓條約下,沒有一九四五年日本將台灣返還中華民國的情節。

永山先生以上觀察符合史實,殊值贊同。筆者呼籲除地圖標記外,馬政府更應本於歷史事實,一併對「日本於一九四五年將台灣歸還予中華民國」的虛構歷史表達抗議,俾維護台灣國格與尊嚴!

刊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1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