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5

防宗教統戰,速立金流法制化

二○二四年總統暨國會大選日近。中國勢力如何在這次選舉中發揮統戰的影響力,成為國內外眾所矚目的焦點。就文獻回顧而言,明年可望重回立院的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在一九八八年發表《從中共「對台統戰」策略看兩航談判》碩士論文裡提到中國一貫軟硬兼施的統戰策略,指出「中共仍然沒有絲毫忘卻武力犯台的強硬手段」,更進一步提到「充滿了『以和為貴』、『親切友善』的氣氛。各種不同的(統戰)部門所發展出的宣傳與行動,蔚為…五彩繽紛的統戰策略…」等語。立論精闢,令人感佩。

從中國角度來看,由於宗教歷史悠久,信教群眾數以億計,宗教工作歷來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的特殊性群眾工作。對台文化統戰的任務就是要挖掘宗教中與台灣社會發展相一致要素加以發揚,從而增強國家認同感與中華民族認同感云云。要之,在中國宗教團體應受國家與黨的強力支配;與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所強調的宗教自由理念,大相逕庭。

在台灣海峽兩岸宗教團體長期熱絡交流下,紅色勢力利用宗教團體進行點滴滲透、展開統戰工作,已為公知事實。二○二○年反滲透法公布施行,任何人只要「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且並從事「提供政治獻金、受指示助選、法令政策遊說、破壞集會遊行、或散播假訊息干擾選舉」等破壞及干擾我國各種民主相關活動行為,固然將遭刑事訴追。只是在刑事法嚴密的證據要求下,檢方要能在法庭裡證明在地協力者金流來自境外,有待強化。

建構一套規範宗教團體金流透明化的法制,當是健全反滲透法制不可或缺的配套。更直白地說,延宕迄今的宗教團體法,當是明年新政府與新國會該急迫推動的立法要項。

2023-12-12

論高雄市議會預算審議僵局

本月上旬,高雄市議會爆發於審查來年度預算案之際,因先審歲入抑或歲出產生爭執,而導致議會數度流會事件。根據報導,有連霸數屆的資深議員提出「歲入若沒審過、根本無法審議歲出,萬一歲入被刪除、歲出卻通過,將產生預算矛盾」等語,令人驚訝。 

從財政法學理上觀之,按國家施政,莫不需要財源支應,而攸關國家財政收入如何取得?如何將收入作最有效的支出?收入與支出之間又如何取得平衡?等諸問題,均需要事前詳密計畫,並透過由人民代表組成的議會審議,藉以構成對財政作用之民主統制。是以本於議會中心主義,政府收支應納入預算,接受人民選出代表所組成議會的審查和同意;在財政立法過程中也應遵循民主公開原則,並接受其監督,此固然為當然之理。
 
可是,本於預算的特殊性使然,使得預算在歲入與歲出兩面,有其不同的規範意義,也是本次高雄市議會預算審議僵局的癥結,不得不察。詳言之,在歲出面上,歲出預算的規範效力通常僅止提供政府支出最高限額限制,乃是賦予政府處理該財政事項的最高限額。倘若高雄市議會認為市府某項歲出預算過於浪費荒唐,自得依職權予以刪減。刪減過後的法定預算,即束縛高雄市府來年執行法定預算時,不得超過此法定上限。又基於預算審議時程關係,議會實務上也往往將預算審議焦點放在歲出預算的控制上頭。
 
至於歲入預算案者,其本質乃是高雄市府對明年度內政府收入預估推算罷了。既非命令歲入機關應該獲取預算金額之收入,亦非准許歲入機關僅只獲取預算金額之收入即為已足。實際歲入超過預算金額固無違法,甚至多多益善,亦即構成近年輿論常說的所謂「預算超徵」現象;反觀不足預算金額之歲入,亦只意味預算編列不夠精確或經濟景氣惡化等因素導致,不至構成追究歲入法律責任事由。
 
承上所述,有關高雄市議會「先審歲入抑或歲出」之爭,其實是個頗無聊的爭辯。倘若議座們在本屆會期內能認真履行議員職務,於下個會計年度開始前依法審議完竣即可,誰先誰後無關宏旨。退步而言,若真的要分個先後,當然也是先從歲出預算的控制下手。
 
要之,所謂「歲入若沒審過、根本無法審議歲出」云云,純屬誤會。而「歲入被刪除、歲出卻通過,將產生預算矛盾」云云,更財政法學上的虛構。最後,再假設一例來說明以上道理:倘若議會將汽機車違規拖吊罰鍰歲入刪除至零,在歲出上同時卻維持警察委託民間進行違規拖吊業務。刪除歲入並不妨害警察依法執行開單拖吊業務,市府一樣會合法產生違規拖吊罰鍰收入,絲毫不受議會把歲入調減至零影響。如此觀之,焉有「預算矛盾」之有?

2023-12-04

「紅火案」─司法界的荒誕奇譚

二00四年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的「紅火案」,十七年訟海翻騰迄今,日昨最新發展是高等法院在更三審維持更二審見解,判決被告辜仲諒等無罪。本案依舊尚未定讞,檢方仍得上訴。當年的「紅火案」內容細節為何,今天探究早就無關宏旨。一個案子在法院絞動了十七年還沒塵埃落幕,堪稱我國司法界所締造的又一荒誕奇譚。

每逢總統大選,各陣營候選人必對司法改革應如何如何,提出諸多志向宏大的政見。當選之後,也會透過行政官僚系統追蹤管控各項政策落實情形,藉以營造一切按表操課、改革持續的公眾印象。但是這些由官僚系統費心主導堆砌、文字穩健亮麗的司改成績單背後,究竟真實解消了多少法庭現場對檢察官、法官乃至司法體制的深切懟怨呢?

二0一0年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曾以「和艦案」被告身分控訴,檢方無憑無據將他起訴,全案拖了五年多才還他清白,並批判司法體制縱容檢方濫訴、法官亂判,讓法庭變成「司法絞肉機」。倘若以五年審結的「和艦案」做為基準對照十七年更三審無罪卻尚未定讞的「紅火案」,姑且撇開被告等身陷絞肉機的極度煎熬不談,如此荒誕仍能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法庭現場持續上演,令人浩嘆。

「鞋子穿起來那個地方會痛,穿鞋的人最清楚」。各陣營總統候選人在編織洋洋灑灑的司改政見之餘,以十七年尚未審結的「紅火案」為契機,或許可提供各陣營候選人真實把握司法弊病重點之所在。

章法紊亂的健康施政

總統選舉日近,輿論大抵將目光聚焦於各總統候選人所提出的各種政見。只是要注意的是,下一屆的總統畢竟係明年一月選出、五月才就任。當下政府每分每秒的施政作為,攸關人民福祉甚鉅。晚近若干偏差紊亂的健康施政作為,值得國民認真嚴肅對待。

先從「中生納健保」與設立「醫療科技評估(HTA)專責辦公室」兩項施政談起。前者儘管早已爭辯許久,但稟持「健康是基本人權」緣故,政府火速拍板明年二月實施。後者則從明年元旦起營運,斥資兩億,配置人員從個位數一下膨脹至百人以上。甚至預備未來擬成立行政法人,人力再擴至三百名。這兩件事雖非壞事,前者從挹注健保財務角度來看,根據估算中生與其他來自境外的學生同屬年輕族群。一般來說所需醫療支出少於所繳保費,其支出約僅佔所繳保費七成而已,相當划算。至於後者,從八人變成百人,最低限度也可發揮擴增公部門職缺之效。只是政府決策果斷堅毅,行動也來得又急又快,令人訝異。

自今年八月以來,於明年起籌設「百億規模」的癌症新藥基金,雖也是政府曾許下、經媒體廣宣的承諾,而且政府倘若有心促成,在往昔好幾個月的充裕時間裡,只要支持提案修改癌症防治法,導入特種基金制度,並明確指明財源與用途,便可打造一個脫離現行健保總額侷限、讓全台八十餘萬癌友「看得到、用得到」的嶄新救命機制。遺憾的是,按目前立法院因選舉而將提早休會、來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尚待審議、且中央主管機關無意願推動修法等三重困境來看,所謂百億癌症新藥基金談到此時此刻,實際上就是個空中閣樓而已。

言「義」,百億癌症新藥基金能立刻舒緩癌友與家庭財源經濟負擔,更能拯救人命,具高度的公共性與公益性,理應是比「中生納健保」與設立「百人專責辦公室」更刻不容緩的急事。縱使言「利」,亦即基於眼前的選票考量精算,建構能廣泛照顧八十餘萬癌友的百億癌症新藥基金,也該是比「中生納健保」與設立「百人專責辦公室」更能贏得政治近利的急事才是。政府層峰究竟有無對上述這些利弊事項稍微進行政治沙盤兵推?實在令人懷疑。

明年不管總統是誰、哪個政黨執政,當前諸多章法紊亂、施政錯序的健康施政,若能儘速被扭轉與導正,則國家甚幸、人民甚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