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五月,特偵組草率偵結江國慶案,以追訴時效逾期及證據不足為由,將涉案軍官全予「不起訴」,一時輿論譁然。同年七月,高檢署以檢方尚有疑義均漏未審酌為由,發回北檢續查。二○一二年八月,北檢拖延四百多日後,仍認陳肇敏等軍官不構成殺人罪,堅持「不起訴」。同年十二月,歷史又再度重演,高檢廢棄第二次不起訴處分,發回北檢續查。豈料北檢又故技重施,仍採「拖字訣」。雖然民間司改會今年七月陪同江國慶母親王彩蓮至北檢大門抗議,遺憾的是北檢的官爺們還是「已讀不回」。這一拖,一年十個月又過去了。一手捏造此冤罪的罪魁禍首們,每年這個時候還是一面愉快地欣賞煙火,一面逍遙法外著。
明明是同一個檢察署,可用烽火燎原之速偵辦MG149案,亦可以冰河移動之緩處理陳肇敏等殺人案之再議案。檢察官辦案彈性之大,堪稱世界奇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