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機關公文處理流程而言,這種以電郵方式接獲的民眾陳情案,每日大概不下數十封。案經分文後,陳情內容非屬該機關權責職掌範圍時,承辦公務員若非逕予存查,即是函覆陳情人另洽權責機關辦理。本次觀光局單憑一封來路不明、未經確實身分查驗的電郵,就可促使中央機關通令各縣市,依筆者歷任中央及地方公職經驗判斷,若非有長官層峰指示甚至「非國際性外國勢力」介入,可能性「趨近於零」!
篤信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對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高度寬容,這些本應是台灣真正的核心競爭優勢,如今竟遭江內閣率領下的交通部觀光局蠻橫踐踏侵凌,事發後更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借用馬總統那句流行語,「這不是毀憲亂政,那什麼才是毀憲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