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體制下的政府權力係附有期限,無論行政或立法,均只能行使到下屆選期為止。現任政府沒有權力幫未來的政府做決策,未來的政府也無義務幫過去政府的決策背書。馬總統若未遭罷免而提早下台,其受選民託付的權力保存期限最長也不過至二○一六年為止。這張要等到馬總統「下台十年後」才兌現的改革承諾,不啻陷入用「明朝劍」斬「清朝官」的錯亂荒謬。
為使財政永續,避免台灣步上希臘後塵,「軍公教福利國家」的扭曲結構已到不得不清洗的時候。馬總統要打造歷史地位,年金改革當是絕佳契機,請馬總統端出於任期內確實可行的改革方案,莫再亂開遠期空頭支票,騙取改革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