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1

低碳綠能島 環保署扯馬腿

環境署長沈世宏日前於立法院針對高雄市訂定「事業氣候變遷調適自治條例」乙事,以「碳排放具有跨境效應,地方立法不得侵越中央職權」等語表達反對立場,這句話並不陌生,去年雲林縣議會通過的「碳費徵收自治條例」即是遭環保署以雷同理由打回票。

「台灣不要成為排碳大國,而是希望成為低碳綠能島」是馬英九總統於五月中旬接見建築企業代表時說的漂亮話。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的嚴峻挑戰,減碳、調適本應為中央與地方攜手辦理的新興行政事項。尤其是在「溫室氣體減量法」推動遙遙無期之際,花蓮縣、雲林縣、高雄市等地方政府勇於挺身立法承擔轄區內減碳調適的義務與責任,這種積極任事的態度本應值得嘉許。遺憾的是,環保署堅持死抱漠視地方財政和立法權的違憲觀點,汲汲打壓地方政府對於轄區內環保行政「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空間,這種中央集權心態令人百思莫解。筆者誠心呼籲台北城裡的環保署官僚們能好好琢磨馬總統「不要成為排碳大國」的苦心意旨,莫再繼續扮演阻擾地方政府推動綠色法案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