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修正國民教育法,明定中小學須設置專業輔導教師,以期遏止校園霸凌。至於新增人力每年所需經費估計約廿二億元,則由中央負擔。對地方政府來說,維持既有中小學人員薪資、退撫與校務營運等事項,早已相當沈重。此次修法落實「誰請客、誰買單」精神,減輕地方負擔,值得嘉許。
同理而論,倘若馬政府有意再強化公務員福利而擬推行「優存新增額度回填利息補貼」政策,就算賦予法源,這筆帳也應由中央負擔才是。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利息補貼卻一向俱由財政艱困的地方政府扛下。爾來若干地方議會開始串連刪除利息補貼預算活動,顯示地方民意對此財政不公現象的覺醒。中央要請客,就不應「選擇性買單」,所有利息補貼支出比照中小學增設輔導老師費用,由中央「吞下去」,有何不可?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