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四年一度的地方民意代表選舉,於去年十一月底劃下句點。迄今雖未逾一年,然而瀏覽公眾媒體,其關心焦點似乎高度集中於明年總統大選。至於去年底這些剛依法選出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究竟有無好好善盡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五條以下議決、審議等職權?當前媒體似乎少有聞問,遑論將其表現良莠進行客觀地揭露乃至評價。
日前,地方性公民團體「台南議會觀察聯盟」公布台南市議會第四屆第一次定期會議員評鑑結果,此次評鑑辦法以量化為主、質性為輔,對重大議案揭發及有特殊事蹟者,給予額外加分機制,也針對問政失真者有扣分機制。結果評選出十五名優質議員,及四名待觀察議員。從台灣地方自治發展觀點而論,地方草根型NGO針對地方議會營運進行監督,本為相當值得誇耀與重視的地方民主里程碑。只是拜台灣媒體長期集中首都所賜,此新聞事件大抵僅止於少數平面或電子媒體文字披露而已,引起的公眾討論相當不足,令人惋惜。
二次民主改革,亦即強調地方自治,是李登輝前總統晚年最重要的政治改革倡議,也精準呼應了「所有的政治都是地方政治」(All politics is local)名言。更淺白地說,倘若欠缺健全且永續營運的地方民主政治,則良善的中央民主政治,將永難實現。
明明是活在首都圈、理應監督市政的若干台北市現任議員,卻為角逐次屆立委而肆無忌憚地針對高雄前鎮漁港、台南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園、屏東棒球場等建設接連發表貶抑性評論。這種弔詭的地方民代監督對象「錯位」,非議會政治正常生理現象。
筆者衷心期盼,倘若類似「台南議會觀察聯盟」的草根型NGO能受到更多的重視,並進一步在台灣各地方自治體裡遍地開花,深耕茁壯;針對地方民代的種種表現事蹟,提供地方住民客觀的事實揭露與適當的評價。則每四年的地方民代選舉將逐漸擺脫嘉年華式的喧嘩熱鬧,而進入更趨於理智的公共議題審議討論與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