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下旬因衛福部健保署盤查癌症患者不需住院卻使用健保給付住院,影響商業保險給付,致令癌友呼籲政府「給病患一條生路吧!」後,掀起一波嶄新的公眾批判與關注。所幸健保署明快決斷,署長石崇良承諾暫不盤查,雖使風波暫時落幕。但接著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依舊召開於8月29日記者會,由此事件為契機,進而呼籲從制度改革起,主張透過修法,設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幫助弱勢、罕見疾病和癌症重症病友在健保無法給付之下,給予適當醫療補助,減輕醫療負擔,讓台灣不再出現「因病而窮,因窮而亡」情形。持平而論,相關內容本為諸多癌症團體近年屢次對政府的公開呼籲,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日前記者會大抵只是大方繼受了這些主張,而給予相當善意且溫暖的相挺罷了。
2022年11月,立法院法制局曾發佈「癌症新藥相關法制問題之初探」的研析報告,其中結論部分明快建議「主管機關宜『妥速』評估設立癌症新藥基金之可行性,並研議增訂設立基金之法源基礎」等語。只是令人莫解的是,儘管有來自於民間癌友團體的殷切期盼,也有來自於立法院法制局的專業建議,長久以來衛福部態度始終曖昧不清,往往以再研議、再研究等這類「拖」字訣回應世人,似乎只想處理新聞而不想處理問題。今年4月上旬,行政院長陳建仁於立法院備詢時大方向上雖曾口頭支持永續發展的基金,卻也同時拋下「目前得先規劃基金怎麼成立?錢怎麼來?怎麼用?必須要有完整計畫」云云,這些穩妥的官門語彙。癌症治療跟轉型正義一樣,時間就是最大的敵人。癌友與家屬急迫焦躁的心情,社會公眾當可感同身受。
長久推託延宕,似乎終現曙光。巧合地就在前述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記者會的隔日,健保署長石崇良終於明白拋出將於明年1月獨立於健保總額之外,以公務預算編列100億元新藥基金的訊息。只是也要注意的是,依目前揭露資訊,這個癌症新藥基金之設立似乎與建立「行政法人醫療科技評估專責單位」綑綁搭售。以「數位中介法」立法挫敗的慘痛教訓作為前車之鑒,此舉是否妥適?不無斟酌之處。
詳言之,在數位高度發展時代,針對數位通訊業乃至於跨國性數位社群平台所引發的各種問題進行法律相關管制,本為當然之理。德國、法國、歐盟都有立法例可以參考。偏偏草案裡橫空出世地編列25億元另成立「數位中介服務專責機構」,這點遂成為各方攻擊該草案的致命破口,相信府院層峰仍記憶猶新。其實,目前已有官方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倘若還是人力不足,法律上亦可以用公權力委託或行政助手方式解決。癌症新藥基金可望成立在即,在此關鍵時刻,卻又畫蛇添足地倡議成立規模百人之譜的行政法人。這種膽大的政治冒險將惹來什麼不利後果?這題應該不是很難的政治判斷才是。
文末,本文再次呼籲:為了讓問題單純化,為了真正讓國家資源真正落實到跟生命拔河的癌友與家庭們,現階段編列預算,並於明年1月依據承諾順遂成立癌症新藥基金,乃當前重中之重的衛福施政要項。倘若橫生枝節,此一樁美事將會受到組織法制爭辯的拖延而壞事,追求時效與政績之政策目的也將落空。盼黨政層峰明察為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