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1

我國應制定「非六都縣市發展條例」

台灣地方自治正面臨一個嚴重的制度危機,筆者權且將其稱為「七/三危機」。簡單來說,就是目前有高達七成國民,擠在面積僅佔國土三成,統稱為「六都」的特區裡。

從台北縣於二○○七年取得「準直轄市」地位開始算起,迄今不過歷時短短四、五年,在中央政府缺乏國土通盤規劃的惡性發展下,第六都桃園市即將於今年十二月正式掛牌運作。區區面積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兩千三百萬人口的台灣卻華麗地的設置六個直轄市,堪稱世界地方自治史上的誇張奇觀。

「地狹人稠,人口密度高」乃是我國地理教科書裡的基本描述,然而嶄新的六都體制,卻又進一步促使近七成的台灣人民擠入三成土地內。以北台灣為首的都會區人口呈現過度密集化趨勢,其餘地區卻逐漸朝向人口過疏化惡化。以位於「國境之南」的屏東縣為例,根據媒體報導,人口在從二○○六年跌破九十萬大關後,人口數就一路下降。去年一月全縣人口統計還有八十五萬七千餘人,短短十個月間人口就減少四千八百餘人,而使全縣總人口下降至八十五萬三千餘人。另外,再觀察最近三年人口流出統計,除屏東縣流出約兩萬九百餘人外,彰化縣流出兩萬五千餘人、嘉義縣流出一萬兩千餘人,基隆流出一萬八百餘人,雲林縣也流出將近一萬一百人。這些流出的人口大多被誰吸入?相信答案呼之欲出。遷徙自由雖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但逐漸惡化的人口傾斜分布,絕非全民之福。

為衡平「離島」與「本島」間發展落差,並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我國於二○○○年四月制定施行「離島建設條例」。此後,又為平衡「後山」與「西部走廊」間發展落差,並推動花東地區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景觀,發展多元文化特色,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增進居民福祉,復於二○一一年六月制定施行「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此外,來自雲林與嘉義兩縣立委,亦希望仿效離島及花東建設條例模式,於二○一二年三月領銜提出「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草案,藉此挽救兩縣工作機會減少、人口外移老化、工商產值減少、家庭所得稀少、民眾幸福感低等日益窘迫困境。

平心而論,面對六都時代下嚴峻考驗的地方自治團體不只有雲林與嘉義,屏東、南投、彰化、苗栗、新竹等縣(市)亦可謂同受其害,立法政策上當有一併通盤考量的必要。就政治現實而論,已單獨或合併升格的直轄市很難再走回頭路。筆者認為朝野似應捐棄黨派利益,齊力推動制定「非六都縣市發展條例」,俾藉此舒緩「非六都」、「六都」間區域發展日益失衡的迫切危機。

刊於:台灣時報/專論/201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