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0日,適逢遭司法冤殺的中華民國空軍飛虎第629梯次義務役士兵江國慶40歲冥誕紀念日。再次回顧這件台灣跨世紀的司法冤殺案,舉凡:刑求逼供、濫行起訴、有罪推定、罪疑唯重、恣意審判、迅速殺人滅口、護短包庇……等,所有違反近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程序的荒謬、醜陋情節,大抵皆可在江國慶冤殺案裡找到蹤跡脈絡。10月10日雙十日若要對台灣人有任何意義的話,或許政府層峰可認真考慮把司法節移到江國慶冥誕這天,讓「10月10日江國慶日」成為司法人永難磨滅的恥辱印記,以茲警惕。如此充滿反省意義的司法節,才是與台灣的歷史與土地深刻連結,讓台灣人民真正有感的司法節。
再者值得一提者,江國慶冤殺案於近年終獲平反,並獲得超過新台幣1億元刑事補償。至於對加害人責任追究的部分,江家以濫權追訴致死罪、私行拘禁致死罪,乃至殺人罪等罪嫌控告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軍官,然而負責偵辦的台北地檢署於2011年5月與2012年8月分別作成兩度不起訴處分,縱放兇手逍遙法外。由於當時民怨沸騰,逼得高檢署於2012年12月第2次撤銷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又再發回續查。從這個時點起算,2年10個月就這樣瞬眼即逝,到底要不要起訴刑求逼供的殺人軍官?台北地檢署依舊「仍持續偵查中」。這種打混摸魚行徑,早已締造台灣檢察史上一項嶄新的難堪記錄。然而如此逾越合理偵查期限積壓案件,近3年來卻未聞有任何承辦檢察官乃至上級長官遭受行政懲處,檢察官僚相互包庇至此,更令人浩嘆。
早已飽受風霜、白髮蒼蒼的江國慶之母王彩蓮女士,於10月8日與民間司改會偕同至台北地檢署前召開「是誰?在包庇陳肇敏」記者會,會後並拜會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根據媒體報導,蔡碧玉檢察長以「會儘速辦理」這種官腔官調的空話搪塞了事,毫無誠意。放眼可望政治氣象一新的2016年,除了台北地檢署針對陳肇敏等殺人案的最終起訴、不起訴處分外,究竟是誰的黑手在操弄擺佈檢察官僚,讓這個發回續查案居然延宕如此之久?明年過後,對於這些有愧職守的不適任檢察官僚們應一併嚴予追究,以彰司法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