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30

忽視地質 核安說假的

日昨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海洋大學應地所教授李昭興、中央大學地 質所教授李錫堤及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等學者受邀至立法院針對台電「營運中核能電廠補充地質調查工作」列席發言,4位地質學者大抵咸認相關報告內 容謬誤、欠缺整體評估、玩弄文字遊戲等缺陷,對該份地質報告毫無信心。此事件再次凸顯台灣核電難以確保安全,就是地質問題。
早在1978年7月,日本憲法學大師小林直樹於《憲法與原子力》一文即指出:「日本核電政策最值得擔憂之處,在於地震引發的意外事故。日本本來就被稱為『世 界最大的地震國』,要把核電廠建設在地震無法影響的場所事實上根本接近於不可能。在惡劣的土地上建設的核電廠縱有耐震設施,但若發生想像以上等級的大地震 時,恐怕引起極大事故。亦即因核電機組破壞或冷卻機組故障對於住民所造成二次傷害的危險性,必須充分而審慎考量。

總之,因地質學上的特殊因素導致日本核能發電的危險性顯著提高,這一點尤應被特別關照」。尤其這篇老文獻裡那句「因機組破壞或冷卻故障對住民造成二次傷害的危險性」,完全精準預言2011年福島核災歷程,憲法學大師的「先見之明」,讀後令人浩歎不已。
應確保能因應天災

台灣地質狀況與日本相近,地震頻繁,造山運動速率居世界第一。2011年3月間原能會副主委黃慶東一席台灣核電廠如「菩薩坐落在蓮花基座上一樣安全」的驚人 發言,充分展現我國核電官僚一向過度輕忽地質風險的傲慢心態。《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第4條規定,相關設施結構、系統及組件之設計,應確保於地 震、颱風、洪水及海嘯等天然災害下,仍能執行其安全功能。既然馬總統、江院長反覆宣示「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那麼試問:既有的核一、核二、核三及興建中 的核四廠是否百分百切實符合前揭規範要求?是否足以確保在地震、海嘯等災害下仍能擔保安全?這些問題倘若政府無法逐一清楚回應,所謂「核安」不過是被權力 與金錢堆砌的虛構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