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年一月下旬,總統大選剛落幕,再次回顧前述文字,特別有感。進入廿一世紀後,廿餘年來台灣歷經三次政權移交,這三個歷史時點,總統職務交接法制始終無法成就。未來的幾個月,我國政權移交,恐怕依舊和廿四年前一樣,依靠的仍是良心移交,而非制度移交。
查詢立法院法律提案系統,行政部門迄今未曾提出任何版本的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態度消極。至於立委提案部分,從二○○○年至二○一六年間,計有二十二個相關版本草案,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都曾提出各自版本草案,可見政權移交理應是跨黨派的國家重要法制基礎建設。遺憾的是,在行政部門長期怠於提案、而歷屆國會對相關提案又議而未決下,時至今天,似乎只能繼續荒唐地沿襲良心移交的「憲政前例」了。
有先哲曾謂「沒有原則的政治」(Politics without principle)乃社會七大罪(Seven Social Sins),台灣迄今無法建構政權交接法制的困境,當是這句話的最佳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