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6

齊送仲丘 莫忘國慶

無論是院方或檢方、不管是軍事法院或普通法院,這些單位往往偏好拿「天平」當作象徵符號,自詡於其執行職務時能服膺公平正義原則,依法律與良心「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然而諷刺的是,在台灣,如同多數政府廣告詞、文宣品一般,官方耗費公民納稅錢,努力營造如電視劇「廉政英雄」美好形象的反面,往往就是司法猙獰面目之所在。

就在上個月的最後一天,中正大學犯罪防治中心公布上半年「全國民眾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其中超過八成民眾質疑法官辦案的公平性。二○○八年迄今,司法信任度已第二次跌破兩成。恰巧同日台灣指標民調公司也發布執政滿意度調查,其中總統馬英九滿意度僅剩下一成六、閣揆江宜樺也只有一成八。司法信任度落得跟馬政府施政滿意度同樣低迷的窘境,對法學界來說,這種結果毫不令人意外。

回顧歷史,台灣自邁入「國據」時代後,在長期軍事戒嚴與黨國威權體制統治下,司法的首要任務不是追求真相與正義,而是配合層峰指示,充當統治者維穩的工具。一九六○年雷震案裡,那份總統蔣介石親筆裁示被告雷震「刑期不得少於十年」、「覆判不能變更初審判決」的眉批公文,彰顯長久以來司法不獨立、不公正的真正本質。至於到了一九九○年代後,行政權因總統全民直選、立法權因國會全面改選而相繼獲致民主轉型契機,成果堪稱斐然。唯獨司法,縱有微幅進步,然而由於未經民主轉型的徹底洗禮,諸多陋習積弊依舊從戒嚴威權時代延續至今。從這次洪仲丘案裡,公民大眾目睹軍檢、軍事法院甚至桃園地檢署左支右絀的差勁表現,再度驗證我國司法弊端沈痾已久,已達積重難返地步。

台灣司法冤案如恆河砂數,多至不可勝數。上週末,筆者與上萬公民一同穿白衫,上凱道齊唱《你敢有聽著咱的歌》,送仲丘、要真相。除了洪案外,江國慶冤殺案司法偵辦進度的牛步拖延,也值得關心司法改革的公民齊力投注關心。詳言之,江案於近年終獲平反後,江家以濫權追訴致死罪、私行拘禁致死罪,乃至殺人罪等罪嫌控告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軍官,然而負責偵辦的台北地檢署於前年五月與去年八月分別作成兩度不起訴處分,縱放兇手逍遙法外。由於民怨沸騰,高檢署於去年十二月第二次撤銷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又再發回續查。八個多月就這樣瞬眼即逝,到底要不要起訴刑求逼供的殺人軍官?怠忽職守的台北地檢署仍然欠江家與公民社會一個合理交代。

最後藉此契機,筆者要給那些受納稅人終身厚俸供養、卻遲不結案的台北地檢署官爺們一個忠告:江國慶臨終前,曾咬牙切齒說死後要化為厲鬼,向刑求誣賴的人討債。本月七日是農曆鬼門開,隔周的十三日,則是江國慶遭冤殺十六週年紀念日。如果承辦本案的官爺們在深夜裡在街角偶遇啜泣的軍人身影,毋庸浪費時間進行人別訊問,他就是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三日遭司法冤殺的中華民國空軍飛虎第六二九梯次義務役士兵江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