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死因為何?軍方開立的死亡證明書,第一次為企圖掩蓋真相的「意外」,第二次則為語焉不詳的「他為」。直到上周日家屬當面向總統馬英九陳情,第三張載明「他殺」的死亡證明書,於當日下午即火速開立,並派人親送到府。
如此超高效率,除總統指示交辦外,更重要的原因在於:若非白衫軍帶給政府莫大壓力,這個最接近真相的死亡證明書,豈有可能從天而降?
第三張死亡證明書是遲來的正義,也暴露軍法制度的不良本性。詳言之,我國的軍法制度從軍政、訓政時代延續迄今,其本質是講求上命下從的行政權範疇,而非講求正當程序保障、尊重人權的司法權。若長官沒交辦,要求軍方開立「他殺」的死亡證明書可謂天方夜譚;反之,一旦有長官直接下令,而且還是來自三軍統帥,即便無前例可循,這張「他殺」死亡證明書,也能享有「上午面告,下午親送」的高規格禮遇。
從這裡,吾人可窺知:所謂軍法制度不過是聊備一格的形式,上級長官的意志和命令才是真正的軍法。如此隨權力左右搖擺的軍法,充其量不過是場在「偽法庭」上演的「審判秀」,可枉可縱,毫無公正可言。軍人冤案想要在軍事法庭裡獲得昭雪,難如登天。
「軍法全面回歸司法」是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三大訴求裡攸關軍中人權保障的重要呼籲。公民要的是「立刻」建構一套在承平時期所有軍人涉訟皆由普通法院審判的嶄新體制,而不是政府為搪塞白衫軍、平息民怨所倉促拋出的敷衍式、拼湊式、切割式修法提案。這個違憲且不義的軍法制度,應儘速隨洪仲丘大體化為灰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