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7

儘速完成打詐配套

第十一屆立法院第一會期從本週起十七日起開始休會。會期尾聲之際,打詐專法、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等「打詐新四法」,在立法院沒有歷經太多爭辯對峙下,迅速三讀通過。

回顧立法脈絡,行政院院會今年五月甫通過相關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打詐新四法」僅兩個月就在朝野高度共識下三讀,樹立我國打詐法制的新里程碑,固然可喜,但也意味著台灣民眾對猖獗的詐騙活動極度不滿。「打詐新四法」未來如何落實?如何在跨國大型社群平台時代真正發揮歸制管理乃至消弭詐騙活動的效能?接下來的行政工作,將落在相關部會訂定子法與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但行政院說法是「期於明年能順利推動」,寬鬆的時程進度表令人訝異。

法律制定或修正後,行政機關乃至民間業者會有一段調適期,讓官民雙方都能適應新的法制,俾利日後法遵的順遂。但就打詐來說,人民飽受詐欺之苦,久矣。數位平台上的詐騙廣告橫行,苦無法律歸管的無奈狀態已持續十數年。「打詐新四法」通過後,政府應以快速建構配套法制,結合官民力量與資源,儘速從源頭消弭詐騙活動,建構新時代的數位信賴環境。所謂「期於明年能順利推動」這個進度表,鐵定不符人民期待。

2024-07-11

總統賣海狗丸?打詐新四法亟待通過

本月四日,數位發展部與與Meta(臉書母公司)共同研商防詐措施,會中Meta表示將全力支持打詐行動,落實網路廣告平台防詐義務,同時也會與數發部建立溝通管道,優先移除高風險詐騙帳號、廣告等語。歷經數年周旋,賴政府於執政的第二個月,便能讓Meta一同坐下來面對社群平台詐騙對台灣社會造成的負面效應,並做出以上宣誓。殊屬不易,這個階段性政績,值得嘉許。

只是當這則宣誓性新聞稿露出後,再回頭端詳社群平台的日常,卻又遺憾地赫見社群平台上推陳出新的大量詐騙廣告。所謂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在臉書秉持「授人以魚 不如授人以漁」情懷,送書結緣,要教大家投資(放餌釣魚),這還算是平台詐騙老梗。晚近在名為「XX堂專門店」的贊助粉專裡,更離譜地張貼賴清德總統與蔡英文前總統一起推薦「XX堂海狗丸」、三罐賣八八八元的弔詭合成照。

數發部雖已啟動公眾人物反詐通報專用通道,但這些荒誕不經的平台詐騙廣告猶如「網路破窗」,今年八月,數發部又預計推出「打詐通報查詢網」擬將可疑訊息分流,交由政府各權責機關或網路平台處理。機制看起來雖嶄新酷炫,但依舊停留在「被動性」的針對個案檢舉、查報、下架模式。尤其諸多重要行政工作,最終又落在早已超過負荷極限的公務人力身上,令人不忍卒睹。

詐騙廣告之所以能透過演算法推廣於眾,一言以蔽就是「錢在講話」。平台業者收了商業報酬,遂進行廣告推播活動。要能有效率的遏止迭生亂象,箇中癥結當然是「就源管理」,要針對收受詐騙廣告推播報酬的平台業者依法進行規範,才能對詐騙廣告有效治理。為求對症下藥,行政院會在今年五月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合稱「打詐新四法」),並已送請立法院審議。期盼在鎮日吵鬧紛擾之餘,立法院能儘速將相關草案審議完竣,賦予執法人員更能有效對抗平台詐騙的法律工具,俾打造更健康的數位信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