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權」的觀點來看,如所周之,行政院毛內閣乃總統馬英九所任命,民主正當性全部來自於民選總統,其權力保存期限與本屆總統同進退,最長也只能到明年5月19日而已。明年5月20日新總統上任後,要不要繼續承接此方案?該選擇什麼關鍵領域?用什麼方式扶助產業?…這些重要的經濟發展事項當由新總統所任命的新閣揆進行政治判斷,屆時權力已過期的前總統馬英九、前閣揆毛治國已無置喙餘地。距離毛內閣下台僅剩7個多月,馬毛版的「生產力4.0方案」最多也只能推行半年而已。此時行政院居然跨越下任總統任期,甚至刻意提出恰好涵蓋下任總統最長任期8年的「9年計畫」,其中究竟有何政治意涵,頗耐人尋味。
其次從「錢」的觀點而論,政府的錢來自納稅人而來。納稅人究竟容許政府每年砸下多少稅金來挹注產業發展,端視每年國會預算案審議情形而定。201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乃馬政府任內最後一次編列的總預算案,也是馬政府在預算面上落實「生產力4.0方案」的最後契機。至於明年5月以後,2017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內是否仍保留此經濟方案?領域是否維持?金額是否下修?完全取決於新政府與新國會的政治判斷。換言之,馬政府能主導掌握者,只有201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編列的相關經費部分。至於其餘8年砸下數百億的財源承諾,屆時恐怕將淪為無法兌現政治芭樂票。
在民主憲政政治體制下,政府權力來自民意的託付,且附有保存期限。無論行政或立法均只能行使到任期結束為止。現任政府沒有權力幫未來的政府作決策,未來的政府也無義務幫過去政府的決策背書。感謝行政院「生產力4.0方案」的錯誤示範,為我們上了一堂寶貴的公民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