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1

檢方兩套標準 黃金天平傾頹 

金黃色的天平,是法務部的象徵,期許檢方在行使犯罪追訴權時應如天平一般公正不阿。然而時令人民為之憤恨者,就是檢方常拿兩套標準偵辦本質類似的案件。


特偵組於五月下旬對包括前國防部長陳肇敏以下刑求取供江國慶的九位軍官全不予起訴,引起輿論譁然。其中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指出本案可依刑法第一二五條濫權追訴致死罪起訴包含陳肇敏在內軍官,同時嘲諷特偵組為江案所成立的聯合專案小組可改名為聯合專案「卸責」小組。對此指摘,日前特偵組陳宏達檢座駁火反擊,以新聞稿甚至傳真至「大話新聞」消遣林律師的說法乃「獨特的法律見解」,並進而指出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人都應該瞭解本罪指的是「軍法、司法檢察官或法官」,陳肇敏等人並不是該法條所規範之人,十分清楚。筆者忝受幾年法律專業訓練,且博士學位恰與陳檢座最高學歷碩士學位俱為同校輔仁大學法學院,對陳檢座上開高見,實難苟同。


姑且依陳檢座說法照樣造句。查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公務員職務上行為收賄罪,該法條所規範之人應指具有處理該管法定職務職權之公務員為限,在龍潭案、陳敏薰案裡,不具法定職權的扁、珍等人非該法條所規範之人,十分清楚。惟特偵組卻將該法條規範之人擴張,認為只要對公務員職務具「實質影響力」,就有論以本罪的餘地。據此認定只要是總統能實質影響的,統統都是總統職權。倘若將此見解放在江案裡運用,在軍事體系中,時任空軍司令的陳肇敏對軍法、軍事檢察官具有絕對支配的實質影響力,這是不用受法律訓練也能知道的常識。令人不解的是,二○○八年十二月特偵組既能以「實質影響力說」起訴龍潭案、陳敏薰案中不具處理該管事務法定職權的扁、珍,那麼今日為何不以同樣見解起訴雖不具司法人員身分,卻對相關人員更具絕對支配力的陳肇敏司令?反而荒唐地引用虛構的最高法院判例(法務部網站所載為最高法院卅年台上字第五一一號判例,但昭和十六年台灣為日本國土,怎可能有民國卅年「台」上字判例)積極協助被告等人脫罪。難道在檢察行政權運作實務上,只限於針對綠營高官家屬張牙舞爪,對於中國國民黨從政、從軍同志則溫馴可愛?學法的陳檢座不循特偵組向來堅持的法律見解,協助遭冤殺家屬追求司法正義,反發表標準不一、自相矛盾的法律見解,不僅愚弄社會大眾,更傷害人民對檢察行政中立的信賴,令人遺憾!

2011-05-20

地方加薪應由中央買單

選舉將至,馬政府不顧立法院預算中心違法指摘,企圖運用完全執政地位以追加預算方式強推公務員調薪案。中央僅補助地方從今年七月後至年底的五十二億元增加費用,至於明年以後,則由地方自行買單。日前高雄市長陳菊抗議此舉將為高雄市增加八億元負擔,完全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馬政府對此似乎置若罔聞,令人疑惑。

話說二○○○年阿扁贏得總統大選後,主張發放老人年金。時任臺北市長的馬英九曾公開唱反調,表示:台北市沒經費,既然是中央政策,就請中央自己買單,補助全額經費,否則台北市沒錢發。至於後來的中央與臺北市有關健保費補助之訴訟爭議,馬市府亦是稟持此一反對「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精神,作為長期與中央對抗的理論依據。如今陳菊市長的抗議內容,不啻為十一年前馬市長主張的重述罷了。姑且學馬市長照樣造句:「既然是中央加薪政策,就請中央自己買單,補助全額經費」,除非是「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否則馬政府豈可不好好給個說法?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5-21

2011-04-22

違法加薪 公僕蒙羞

馬政府擬以追加預算籌措公務人員調薪三%財源。主計長石素梅日前雖強調此乃依預算法「重大事故」辦理,事實上明顯違法。

詳言之,預算法第七十九條明白規定提出追加預算的法定事由包括: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對於公務員薪資通案調整乙案,從文義解釋來看,與政府興辦事業因事前無法預料的重大事由導致所需經費超過法定預算的情形毫無關連。若馬政府執意替公務員加薪,亦應循正常管道,將相關經費編入二○一二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國會審議通過後執行方符法制。「依法行政」乃馬總統向來的口頭禪,違法加薪將讓全體公務員蒙羞,請行政院三思而行,切勿自誤。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4-23

2011-03-18

說好的「真相」呢?

「三一九」又到了。這回已經是馬政府執政後第三次「三一九」了。於二○○八年總統大選前,國民黨馬英九主席曾屢次表示本案真相未明,乃司法、警察的奇恥大辱,並以查明真相為凝聚選票之號召,並順利當選總統。當選後,馬英九也重用真調會成員王清峰與陳肇敏,分別出任法務部長與國防部長要職,擺出一副全力要讓「兩個子彈」真相大白的態勢。

三個年頭過去了,一方面我們看到陳前總統家族曾收受的政治獻金部分,即便匯至海外,終究難逃超高效率的司法訴追。然而在另一方面,倘若三一九槍擊案也是陳前總統佈下的政治陰謀,在執政的國民黨政府長久與軍、警、檢、調關係親密下,當能輕易被拆穿揭露,一雪恥辱。如今三年已過,王清峰、陳肇敏各因死刑執行爭議、八八水災鞠躬下台,然而那個泛藍陣營一直盼望見到的「陰謀版」真相,迄今依舊難產。理由為何?筆者不願多做揣測,但料想即便到了下一個三一九紀念日,司法、警察依舊仍要背負這座由總統所賜之「奇恥大辱」牌匾。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3-19

2011-02-27

南山標售案 政府應更審慎

筆者曾是中視超級星光大道的忠實觀眾,每週五晚間素人歌手的奮鬥相當感動人心。但是當最近幾屆發生嚴重發生「質變」,大量中國素人參與,「內地」用語充斥,宛如中國央視選秀節目,令人錯愕。背後轉變的原因,料想是旺旺入主中時集團事件。台灣有線電視頻道量堪稱世界第一,厭惡的觀眾可輕易用遙控器抗議,讓星光黯淡落幕。但若涉及的對象換成是在台灣擁有四萬名員工、四○○萬保戶,一兆七○○○億元資產、尤其是其手中還握六○○○億元政府公債的保險公司呢?

南山人壽的母公司美國AIG在金融海嘯受創,想將其出脫變現,究竟花落誰家,似乎是個民事商業交易活動,應由市場機制決定,價高者得標。對於該案,金管會雖表示將依保險相關法規及五大審核原則進行審核,以維護保戶權益及保險市場發展。不過筆者希望提醒馬政府的是,本案並非純然是企業經營權移轉的民事商業課題,也同時是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嚴肅課題。道理很簡單,倘若這次接手南山人壽的,如又是那種雖查無中資挹注,卻是在中國事業經營有成,易受中國政治勢力影響的台灣企業,可預見的結果將是中國對台灣社會的間接影響力,從飲料、食品、新聞、娛樂等領域進一步昇華至商業保險領域,這種發展走向是否符合馬總統「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政策綱領,盼望金管會諸君在商業保險法令框架外能有更審慎的思量。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2-27

2011-01-16

中央請客 不應選擇性買單

立法院日前修正國民教育法,明定中小學須設置專業輔導教師,以期遏止校園霸凌。至於新增人力每年所需經費估計約廿二億元,則由中央負擔。對地方政府來說,維持既有中小學人員薪資、退撫與校務營運等事項,早已相當沈重。此次修法落實「誰請客、誰買單」精神,減輕地方負擔,值得嘉許。

同理而論,倘若馬政府有意再強化公務員福利而擬推行「優存新增額度回填利息補貼」政策,就算賦予法源,這筆帳也應由中央負擔才是。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利息補貼卻一向俱由財政艱困的地方政府扛下。爾來若干地方議會開始串連刪除利息補貼預算活動,顯示地方民意對此財政不公現象的覺醒。中央要請客,就不應「選擇性買單」,所有利息補貼支出比照中小學增設輔導老師費用,由中央「吞下去」,有何不可?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1-17

2011-01-05

地方自治起步

    擁有全國近六成人口的五都實力大增,挾地方高民意支持的直轄市長,其施政作為更沒有理由乖乖地任中央左右擺佈。即便中央政府與若干五都首長屬同黨籍,但畢竟地方首長之民主正當性係由下而上來自於地方草根的賦予,而非中央政府由上而下的指揮派遣,因此同黨間因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導致砲口對內的場景將更常見。

    例如:台中市胡志強市長宣示「不做沉默的地方政府」,要求中央把五都債務全都「吞下去」。新北市朱立倫市長堅持採「New Taipei City」作為英譯名,與中央內政部堅持許久漢語拼音的「Xinbei City」相左。接著又在教育部原本堅持不變下,主動率先宣布把中小學下學期開學日順延三天。這些事件都是在進入五都時代後不到十日間所發生。放眼未來,以五都為首的地方政府自主性更加高揚,對中央法令政策的抗爭勢必加劇。

    這些發展並非惡性,因為地方自治雖受憲法保障,但過去由於威權主義橫行及中央集權主義盤據,地方自治團體在缺錢缺人、法律權限受極大制約下,充其量只不過是中央業務的承包機關、甚至淪為中央的派出機關。如今以五都為首的地方政府開始重視地方住民民意,勇於向中央爭取自主權限,此不啻為台灣打破「監護型地方自治」,真正實踐地方自治理想的新契機。  

2011-01-01

公辦跨年秀的省思

曾幾何時,舉辦跨年晚會已成台灣各地方政府,不管富都或窮縣,到了歲末最重要的施政活動。劇本不外乎是找藝人唱唱跳跳,越大牌越好,然後安排地方首長、政治人物在重要時刻上台曝光,陪民眾倒數。這種跨年秀看似向觀眾透露出:今天有免費的熱門音樂會可享受,是拜政府「德政」之賜。而參加的民眾也似乎因無償受益,多數人只有歡呼而無抱怨。

回顧歷史,陳水扁市長主政下的台北市政府在一九九六年新年首開此例,藉由創造話題來博取市民注意,獲取政治加分效果。此後公辦跨年秀蔚為風潮,政治立場不管藍綠、地不分南北、財政不問是否窘困,此活動已成各地重要的政治活動秀。然而在地方財政面臨空前危機下,應該是對公辦跨年秀予以理性檢討的時候了。尤其對希望吸引更多理性中間選民的在野黨來說,倘若宣布從此停辦跨年秀,將省下預算挹注到更多迫切之處,政治上應能讓人耳目一新。然而今年吾人未見在野黨做出如此宣示,亦未見政治人物提出反省,一切照舊,且越搞越鋪張,令人深感遺憾。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1-1-2

2010-12-18

新興廣域直轄市與區自治

日前原住民團體至立院抗議五都升格後讓台北縣、高雄縣內5個原住民鄉被「去自治化」,主張修改地制法,要求設置原住民自治區。此一事件暴露馬政府主導五都倉促升格所帶來的諸多後遺症之一。

 2010年3月地制法修正,升格後的直轄市須將下轄鄉鎮市強制改制為區,區長由市長任用,而非再由住民直選,此為毫無商量的配套。不過令人不解的是,按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等新興直轄市,與既有北高兩直轄市間最大不同就是治理幅員。相較北高僅分別僅管轄272、154平方公里,改制後新北市卻有約2,000平方公里、台中市、台南市約2,200平方公里,高雄市更廣達約2,900平方公里。無奈急就章的馬政府硬讓這些「新興廣域直轄市」朝小區域直轄市看齊,欠缺因地制宜的廣域治理思維。

理論上這些廣域直轄市即便升格,本無強制要讓下次級地方自治團體去自治化的必要。尤其是考量廣域治理的特殊性,次級地方自治團體越有維持存在的意義,俾反映不同區域間基層民眾的不同要求。放眼將來,透過修正地制法將區自治的構想導入新興廣域直轄市體制,此或許不失為可考慮的變革方向。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0-12-18

2010-12-11

速評高中歷史課綱草案

爭議背景

   高中歷史課綱草案於2010年9月13日上網公布於歷史科學科中心網站,其中被媒體關注議論的焦點,可歸納為兩點:其一為中國史與世界史比重變化,一方面增加中國史的授課時數,由1學期增為1.5學期,另一方面世界史則由2學期減為1.5學期;其二則為台灣史部分,雖維持1學期,但上溯到三國時代的東吳與隋代。

   對於前者比重調整爭議,歷史課綱修訂專案小組召集人、中研院近史所所長黃克武辯稱,中國史比例增為1.5學期是專案小組的決議,而專案小組委員王曉波亦認為此是正確方向,因為「中國史超過4,000年,過去只用一學期來教,老師為了趕課,常常講二句話就走過400年,像話嗎?」。另媒體指出有不具名的課綱委員表示,中國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不管喜歡、討厭或憎恨,都須對中國有所了解,無法置之不理。至於後者台灣史上溯三國爭議,王曉波指出,中央研究院院士凌純聲、郭廷以及曹永和三人的論點認為台灣史溯及三國,但史明、柏楊等認為不是,為了妥協,所以新歷史課綱上就說台灣史是否溯及三國仍有爭議。但王曉波亦表示「台灣史原本就上溯至三國,反對的人是『書沒讀通』」。

速評高中歷史課綱草案

   環繞在高中歷史課綱草案的爭議,除上開輿論集中的兩點外,若干被忽略的課題,亦有一併通盤回顧檢討之必要。以下分而述之:

一、高中台灣史:民進黨政府被遺忘的政績

   有關歷史教學的本旨,應該由自己腳下的鄉土展開,由近而遠向鄰國乃至於世界開展,這是不用依賴歷史學者開示,一般人應可輕易瞭解的基本常識。然而在過去,台灣以大中國為本位的歷史教學,長久以來卻一直悖離這個常識,在過去的高中歷史課本中,台灣史向來為中國史的附庸,造成數十年來莘莘學子對中國史倒背如流,對台灣史卻認識淺薄的怪現象。在民進黨執政下,從2007年9月開始,我們的教科書才首度以學子的生長環境為出發點,將台灣史獨立成冊授課,形成教育內容的規畫以台灣為中心,再擴及中國、亞洲與全世界的「同心圓」史觀,藉以導正長久以來的誤謬。即便是2008年5月政權再輪替,同樣高喊「愛台灣」的馬政府縱使有意將歷史教育透過對中國史比重的增加而再向中國方向傾斜,亦不太可能一夕間將既定的政策推翻,廢除已獨立成冊的台灣史。歷史教育逐步走向正常化,民進黨政府,特別是被當年遭媒體妖魔化的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可謂功不可沒。

二、中國史比例增加的合理依據?

   民進黨執政時期,高中歷史課綱(通稱九五課綱)時間比重的分配為:世界史(2學期)>台灣史(1學期)=中國史(1學期)。本次掀起議論的高中歷史課綱草案,時間比重分配則改為:中國史(1.5學期)=世界史(1.5學期)>台灣史(1學期)。換言之,台灣史比重不變,但中國史比重增加,而世界史的比重隨之減縮。如上所述,該決定乃出自於專案小組的「決議」,然而縱使在民主程序的包裝,仍不能擔保該決定的合理性。析言之:

(一)一學期不夠教中國史?

   1學期講授中國史到底「夠不夠用」,關鍵不是取決於中國歷史的長短,而是取決於教材的規劃。若企圖將中國歷代各朝興衰都予以詳細介紹,猶如筆者20年前高中時代被灌輸的歷史課本一般,則1學期的課程規劃的確是不可能的任務。但倘若只是要讓學子在1學期內對中國歷代建立鳥瞰式的瞭解,則許多龐雜、細節性內容,都可自綱要重點割捨排除。若學子要獲取進一步專業知識,則可在大學階段進入歷史相關科系就讀或選修相關通識課程。基此,以中國史超過4,000年作為延長授課比重的理由,實難具說服力。

(二)中國無法置之不理?

   承前所述,某位不具名的課綱委員另舉「中國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無法置之不理」,作為延長中國史授課比重的理由。對此觀點,筆者深感莫名其妙。我國高中歷史教科書時間比重的分配,跟世界經濟體排名有何實質關連?倘若做生意也要熟讀對方歷史的話,則國內生產毛額(GDP)佔世界總額25%、貿易額佔世界10%,不但是世界第一大經濟體,也是國際強權、世界警察的美國,則其200多年的歷史豈不能更置之不理?要之,以課綱委員拿該國「經濟表現」作為延長「授課比重」的理由根本是不倫不類,從行政法觀點來看,顯屬「不當的連結」。

(三)課本提及台灣史上溯三國爭議的必要性?

   引起歷史學門論戰的台灣史是否上溯三國時代的爭議,從史學而論,縱使這是個各說各話的爭辯。惟如從課綱草案內容所示,這個相關爭議其實是置於「早期台灣」單元項下的「台灣的史前文化與原住民」主題內討論,是以究竟該不該把上開爭議納入高中歷史教科書,其實可另從該爭議是否與契合單元主題來切入觀察。若本此意旨,則課綱設計令人不解的是,台灣的史前文化多采多姿,原住民族複雜且多元,在課程有限的篇幅內,欲將台灣「史前文化」與「原住民族」兩大重點作完整的介紹已屬相當高難度的挑戰,為求契合單元主題,有關三國時期東吳與隨代有關臺、澎文字記錄的史學爭議,在介紹台灣史前文化與原住民族的上位概念之下,這個信度可疑且屬於旁枝的內容,其實應留給大學教授於課堂或期刊論文裡爭辯筆戰即可,根本毫無在高中歷史課本一併討論的必要性。黃克武召集人雖也承認這段歷史仍有爭辯,但納入課綱的目的在於「讓學生在課堂上討論」及「讓學生了解歷史多元歧異」。但值得繼續追問的是:第一:連大學教授間也無定見的爭議,難道期待高一學子在課堂上討論出什麼名堂?此舉根本逸脫高中教科書編纂的常軌。第二:倘若主政者「真心誠意」要讓高中生接觸歷史的多元歧異,則除了千年前「夷洲、流求是不是台灣」爭議外,許多更饒富趣味、且更接近現代的歷史歧異觀點,諸如:蔣介石當年「復行視事」、「宣布戒嚴令」的合法正當性疑義、台灣定位未定論……等更有讓學生接觸的價值,然而在課綱草案中,卻又回歸教科書常軌,對於這些爭議課題略而不談。前後兩相對照,黃克武召集人的說法不無前後矛盾、難以自圓其說的情形,莫怪招致外界指摘馬政府企圖藉此強銷統派思想。

(四)中國還是中共?

   在課綱草案中國史「中國與臺海兩岸關係」單元裡,將「中共」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在通俗用語上,許多人由於往昔受黨國威權體制教育影響,很自然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稱呼為中共。然而從法律觀點來說,法律用語應力求精確,而所謂「中共」乃「中國共產黨」的簡稱,語意上並無指向國家的餘地。無論採取社會主義體制或西方民主憲政體制,政黨是政黨,國家是國家,即便國家由某一政黨一時或長久、甚至永久執政,在法律上也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錯把政黨當國家。

   根據維基百科記載,目前採取共產主義的國家,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還包括: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古巴共和國、寮人民民主共和國…等四個國家,我們既不稱這些國家為韓共、越共、古共、寮共,則何以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共?這個明顯的誤謬,在歷史專家學者組成的專案小組裡,似乎不見有人提出質疑,或許在未來,筆者建議除歷史學門外,該專案小組應適度融入法律、政治乃至於其他相關學門專家學者,共同參與討論,俾減少類似誤謬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