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5

誰在阻擾八十多萬癌友的新藥基金?

不問黨籍顏色,以職業專長而論,台灣自今年五月後,揮別延續廿四年的法律人總統時代,開啟醫師總統時代的新頁。賴總統最重要政策之一就是「健康台灣深耕計劃」,自明年起編列中央政府預算,逐年共同實現健康台灣願景,這是福國利民的美事。

台灣罹癌人數去年多達八十八萬人,但新藥新科技費用昂貴,成為癌友與家庭難以承受之重。癌症新藥基金的起造,早已討論多時。在賴政府的健康台灣施政願景裡,明年編列公務預算預計挹注六十億元,使癌症新藥基金得以脫鉤健保,而朝自主健全方向邁進,並規劃三年內達到所承諾的百億規模。賴政府的癌症新藥預算編列,是守護國民健康的美事。

二○二五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上月底函送立法院,立委的職責,則是依預算法第四十八條以下規定,積極審議預算,看緊納稅人荷包,而非消極不作為。尤其,總預算若陷入僵局,未能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完竣者,則依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政府雖仍可依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而不至於因府會預算僵局而導致「政府關門」的困境,但「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部分,仍須遲至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才能動支。

日前,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阻擾二○二五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排入院會議程。然而,百億癌症基金首批以公務預算預計挹注的六十億元正是新增計畫,立院若持續杯葛,這筆錢明年就無法動支。百億癌症新藥基金能立刻舒緩癌友與家庭財源經濟負擔,更能拯救人命,具有高度的公共性與公益性。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甚至無黨籍的高金素梅,務必要審慎思量:若將預算僵局毫無意義的持續下去,結果將導致全台八十多萬癌友的救命機制就此卡關,在野黨這樣能贏得民心、重返執政嗎?

2024-09-20

助理費不是民代的薪資補貼

從政十五年、地方實力深厚的新北市議員白珮茹,因疑似詐領助理費案遭檢方偵辦。光是今年,已有桃園市議員朱珍瑤、立委林宜瑾因同樣問題分遭檢方起訴或偵辦;前南投縣議員曾振炎、前新北市議員王淑慧也在纏訟多年後有罪定讞,分別判七年、五年重刑。

回顧台灣地方自治歷史,有關議員助理聘任,長久以來由於缺乏一致性法規範,導致支領費用項目琳琅滿目,飽受非議。迄二○○○年地方民代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簡稱地方民代費用條例)施行後,一時間,固然與中央層級的立委公費助理制度看齊,解決了地方民代各種支給項目與金額不一亂象。惟地方民代費用條例施行廿四年來,引發許多地方民代因本條例各種款項的請領問題,因而斷送政治生涯者不知幾凡,令人浩嘆。

所謂「詐領」助理費,主要行為模式乃民代先提報不實「人頭」為助理,領出助理費後,再由民代逕做其他支用分配。倘民代相關行為係為「公款私用」態樣,目的在中飽私囊者,法院實務上大抵以貪污重罪處理。倘若係屬「公款公用」態樣,尤其是用「人頭助理」領出的助理費,事實上卻仍用以支應其餘「實質助理」的相關人事費用者,縱使未必成立貪污重罪,但恐依舊難逃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相關刑責。

按地方民代費用條例第六條規定,直轄市議員助理費每月有卅二萬元額度、縣(市)議會議員則每月十六萬元。這些來自人民納稅所得之公帑,並非補貼議員自身的「薪資PLUS」,真正目的在於讓地方民代能實際聘用合宜的助理,俾協助其監督地方政府、過問地方政事。任何有志角逐二○二六年地方民代選舉者,在算計用哪個黨籍參選、估量選舉勝敗之前,請務必事先、認真看待法令遵循,避免類似憾事一再重演。

2024-09-07

虛擬的「新黨國體制」 無助於貪污案辯護

針對一件稍嫌重大的偵察中貪污治罪條例,現被羈押中的柯姓被告與其支持者們邇來高分貝指控廉檢調乃至法院之諸多偵察與證據保全作為乃「新黨國體制」云云,用辭仍維持一貫辛辣聳動風格。柯姓被告不諳法律、人文社會素養稍嫌欠缺,涉訟過程中的情緒性發言,姑可諒解。但何謂「黨國體制」,還是有從法律角度闡明之必要,以正視聽。

有關黨國體制的法政領域期刊文獻,數十年來已累積相當豐碩的累積成果。而2020年作成的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以及憲法法院去年作成的112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共同提及,在台灣所謂的黨國體制,其背景要從1945年談起,臺灣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繼受中華民國法制,歷經2年多以黨(國民黨)治國之訓政時期。嗣因中華民國憲法於1947年12月施行,進入憲政時期。惟,隨著1948年5月制定公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及1949年5月起在臺灣全省施行戒嚴,原應隨憲法施行而結束之黨國體制,得以事實上延續。直至1987年7月臺灣地區解除戒嚴,及1991年5月正式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國家體制始漸從非常時期下之黨國體制,回歸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其次,什麼又是當年黨國威權體制的真實面貌呢?112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更細緻地提到,在過去非常時期黨國體制下,執政黨即國民黨陸續以該黨總裁及主席為中心,由上而下遂行黨意。詳言之,國民黨為將該黨總裁及主席之意志,貫徹至國家各機關,遂在國家機關內成立黨組織,例如在民意機關中建立黨部黨團、在行政機關中設置政治小組,使其遵從黨之決意,執行黨之命令及貫徹黨之主張;另並要求服務於國家機關之黨員,就其職務範圍內有關政策之決定及執行,應透過機關內之黨組織,向上級黨部經常報告,並請求指示或建議…更要求任職於五院之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之黨員,在必要時得列席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會議,以確保黨對於國家機關之控制。在此背景下,黨之決策透過對各機關黨組織及對從政黨員之指揮及控制,得以規避憲政時期下憲法所定五權分立相互制衡之機制,達到以黨領政之效果。

綜上,在台灣學術圈裡,倘若提到非常時期黨國體制,其核心內涵如歷史學者陳君愷所剖析,係指在1945年至1988年間,以蔣介石、蔣經國父子為中心,的強人威權體制,透過中國國民黨附體於「中華民國」體制,以戒嚴形式高壓統治台灣。在「動員戡亂」、「戒嚴」名目下,強人威權體制對台灣社會進行鋪天蓋地控制,從而將其勢力滲透到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學術、媒體等各個層面,宏大且綿密。這段無法磨滅的黨國威權統治史,年齡50歲以上的台灣人民曾親身體驗;至於30歲以下的年輕世代,也可輕易從課本、文獻乃至於GOOGLE、ChatGPT習得。

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於今年2月公布2024年全球自由報告,針對201個國家與地區人民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進行評比。當代的台灣一如往昔表現優異獲得94分,持續列為「自由」國家,在亞洲排名第2,僅次獲96分的日本。台灣作為一個今日在國際上值得誇耀的民主自由國家,任何想要在台灣額頭貼上「新黨國威權體制」標籤的有心人,不啻凸顯其不理性、不科學、無知、資訊素養低落罷了。相信明年自由之家的評比,台灣將依然成績傲人,絕不會因院檢偵辦審理一樁貪污案件,而有所改變減損。柯姓被告與其支持者們恣意誣指台灣現行民選政府體制為「新黨國體制」,除維繫強化對剩餘支持者的情緒支持外,實則對偵辦中案件百害而無一利。小草們真的還愛KP,衷心期盼能以科學、理性與務實態度,留給柯主席委任律師團純淨辯護的空間,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