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5

反核四公投的沙盤推演 part II

近日最受矚目的政治新聞,莫過於行政院長江宜樺公開表示,有關核四去留將由立法院發動全國性公投解決,若立院提出核四停建公投並獲通過,中選會將安排1至6個月審議期,若能在本會期成案,預估可在休會後的7、8月舉行全國性公投。

對於長期推動核四公投運動者來說,行政院的決定可謂是「遲到的正義」。但在現行公投法框架拘束下,馬政府究竟在打什麼算盤?順此走勢將會如何發展,這些重要問題應值吾人再度審慎思量。

如眾所周知,我國公投法於2003年12月31日公布施行,迄今已轟轟烈烈舉辦6次全國性公投。這6次公投的相關數據,謹整理如下表所示:

就時間上來看,第1、2案公投係於2004年3月20日總統大選時合併舉行;第3、4案公投係於2008年1月12日與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合併舉行;第 5、6案公投係於2008年3月22日與第12屆總統副總統選舉合併舉行。為了提昇公投投票率,綜觀此6次全國性公投時機,大抵皆是為提昇投票率,而配合 採取所謂「公投綁大選」模式。

可惜的是,在現行公投法框架下,必須「投票人數對投票權人數百分比要超過50%」(上表最後一欄位),亦即全體投票權人要有半數參與投票而跨越領票門檻,公投才有通過的可能性。

根據2012年舉行的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數約為1808萬人,要跨越半數領票門檻,必須要約有904萬人出門投票。這個可能性在過去6次公投裡,即便有綁大選加持作為助力,依舊無法成功跨越門檻。

若按照目前馬政府規劃的7、8月時程,核四公投顯然與大選脫勾。回顧過去公投失敗經驗,連與大選合併舉行的公投都無法成功跨越門檻,則獨立辦理的全國性公投,其成功率在邏輯上應屬更低。從這裡,我們當可清楚窺知馬政府「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檢驗」的滿滿自信究竟從何而生。

總的來說,筆者認為馬政府雖漠視公投,但卻很懂的利用公投。當人民想用動用公投制度決定重要公共政策時,就用鳥籠公投法的層層限制予以封殺(如ECFA公 投)。若想要利用公投為自己偏好的政策背書,就以特別法大開方便之門(如離島建設條例裡不受領票門檻限制的博奕公投)。

『公投是具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可悲的是現行公投法讓公民決定公共事務成了「不可能的任務」。想在這部「鳥籠公投法」框架下實現以公投決定核四去留的願望,除了「天真」,筆者找不到更妥當的詞彙加以形容』這是筆者於今年1月25日於本論壇發表「反核四公投的沙盤推演」文末的悲觀結論。倘若核四公投朝著馬政府目前規劃的「死亡航道」駛去,除非奇蹟出現(超過904萬人在投票日放下一切,返回戶籍地投票),否則長久以來民間凝聚的反核力量恐將撞上致命冰山,沈沒海底!

2013-02-17

緬懷馬總統候選人的「三定」

馬總統日前接受專訪,以籃球比賽裡教練更換球員為譬喻,為其頻繁的內閣改組辯護。籃球比賽與內閣更替,兩者間究竟有何共通性而能作為比附援引基礎,令人百思莫解。不過若緬懷二○○七年五月十二日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針對當時民進黨政府換閣揆的一系列發言,或許可給我們些許啟發。

就在那一天,馬英九首先在屏東縣東港鎮東隆宮受訪時批評「民進黨七年來換了六任行政院長,造成政局不穩定」。接著於參觀屏東佳冬古蹟蕭家祖屋時更說「閣揆一再更換,不利國家發展,國家要安定、政局要穩定、政策要確定,若一再更換閣揆,這『三定』都無法達成」。回顧歷史,民進黨執政八年間用了六任閣揆,而馬政府執政還不到五年,江宜樺算起來已是第四任閣揆。兩相比較,馬政府更換「球員」頻率之高,並不亞於前朝。倘若「閣揆更迭頻率」是馬英九檢視「國家是否安定、政局是否穩定、政策是否確定」的關鍵績效指標,莫非現任總統原來就是國家不安、政局不穩、政策不定的主要禍源。

2013-02-07

13%總統 100%權力

去年一月總統大選次日,某報曾謂,馬吳配連任成功,陳冲可望接任閣揆,成為名副其實的「財經內閣」,形成「馬吳陳鐵三角」,迎向黃金十年云云。才翻了一個年頭,陳院長卻已總辭下野。與其批判陳冲個人領導無方,我國憲政體制下,總統與行政院「權責不符」的誤謬設計,恐怕更是箇中關鍵。

有學者指出,自從修憲把國會對行政院長同意權拿掉後,行政院長猶如總統的幕僚長,若違背總統意志,官位隨時不保。由於實際拍板決策的是總統,施政責任卻由行政院長來扛,造成有權無責的「大總統」,以及有責無權的「小閣揆」。這種狀況違反民主國家責任政治的憲政原理。以去年四月油電雙漲決策為例,馬總統第一時間曾公開承認,政策是他在聽過行政院簡報後,「共同決定」。然而到了年底接受《亞洲週刊》專訪時,卻又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認為漲價方式與時機都有檢討空間,提醒「政府」不應再犯這樣的錯。

面對來自總統的卸責諉過,陳冲只能「虛心接受」,委屈往肚裡吞,最終黯然離開。台灣再不推動憲改工程,建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這齣「總統做決策、閣揆背黑鍋」的歹戲,只會一再反覆上演。

刺刀戰馬 捍衛台灣?

美國總統歐巴馬以「戰馬與刺刀」嘲諷對手羅姆尼軍事思維與現實脫節的經典電視畫面頃刻正於網路廣為傳遞。這個幽默的選舉火花卻很難讓台灣人民笑得出來。報載日前美國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公布亞洲國防支出報告,過去十年台灣軍事支出年均成長率雖為百分之一點八,但其中人事開銷卻佔一半,居亞洲國家首位。

提升募兵比例雖是現代國防重要變革,但其中最大難處之一就是財政負擔。由於志願役用人成本較義務役約高五倍,強推全募兵制定會對軍事支出造成沈重負擔。尤其是在經濟持續低迷不振,軍事支出難以向外大幅成長下,推動全募兵制所暴增的薪資、保險、撫卹、特殊勤務加給等人事費,自然會向內對國防軍事投資產生排擠效應。

探究馬總統力推全募兵制原因,撇開企圖弱化台灣國防力量的陰謀論不談,其實在於「幫助大學生畢業後立刻學以致用,不會因為服兵役而造成知識的斷層」。馬英九總統宣稱「過去一位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學者曾告訴他,台灣唸電資、通訊的大學生學了四年,『當完兩年兵後已將所學忘了一半,記得的那一半卻又過時了』,讓他更加體認到,徵兵制有礙於高科技人力培育。馬總統以上考慮似乎迎合若干家長與役男利益,但其著眼重點僅偏重高科技產業與少數役男生涯規劃而已,不僅欠缺軍事國安思維,更是昧於事實。我們看同樣採徵兵制的大韓民國,男子挺胸服役、按表操課,經濟發展不也驚豔國際?馬總統所謂「知識斷層」論究竟有何學理根據,令人百思莫解。

「國家安全不容實驗,不當政策可能會導致危險且無法預期結果」。這句話是引自二○○五年國防部自己於網站公布「兵役制度說帖」裡的金句名言。這份說帖針對全募兵制疑慮,當時歸納兩個結論:其一為依國軍長年招募志願役軍、士官工作,所遭遇各種困難經驗,並就我國國情而言,尚無足夠採行單一「募兵制」條件。其二為若中共未放棄武力犯台,考量國防安全、後備動員、文化背景、社會環境、價值觀念、政府財力等因素,採單一募兵制,必將無法滿足國軍兵力需求,恐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故現階段仍宜採適合國情之募、徵兵併行制。

以上這份精闢點出全募兵制問題的官方網頁,筆者於二○一○年八月時還能進入瀏覽。近日欲再度造訪,網頁已顯示「無此資料」。馬政府罔顧人民知的權利,企圖湮滅證據、掩蓋真相行徑,令人浩嘆。在二十一世紀高科技戰爭裡,這種「重人事、輕設備」的「復古」國防思維更是匪夷所思。一旦他日裝備精良的敵軍越境來犯,難道屆時我們要讓貴重人力手持幾近「戰馬刺刀」級的過時武器捍衛家園?

2013-02-06

臥軌勞工與《夢想家》


1997年間前東菱電子、聯福製衣、福昌紡織等工人,因雇主倒閉積欠大筆資遣費及退休金而引發激烈抗議,當時勞委會決定從就業安定基金撥款貸款給勞工。16個年頭就這麼過去了,由於借貸戶共1105戶裡仍有625戶未清償,積欠金額約2餘億元,勞委會遂決定興訟催討,進而釀成日前台北車站上演勞工臥軌擋火車的激烈抗議事件。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行動現場

就常理而論,前述就業安定基金撥款既以「貸款」名之,「有借有還」本是生活理財常識,然而此爭議橫跨數十年,其關鍵在於勞工堅信當年從政府領到的     「貸款」本質上應是「代位求償」。簡單來說,就是由政府積極任事地先幫雇主墊付積欠工人的債務,再由政府積極任事地向雇主索討墊款。勞工的主張是否無理取鬧,我們不妨參考以下兩則新聞:
 〈東菱案 擬動用就業安定基金〉1997519日/聯合晚報)
 面對爭議不休的東菱電子等關廠失業問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許介圭說,勞委會正研究動用「就業安定基金」,給予關廠失業勞工低利貸款,代為墊付關廠雇主給付積欠的資遣費和退休金,建立一套解決關廠爭議的新模式。⋯⋯ 勞委會幕僚研議中的解決關廠失業問題的方案是,設定一定的資格和要件,讓關廠失業勞工得以向就業安定基金免息或低利貸款,貸款金額以關廠雇主積欠的資遣費、退休金為限;勞委會再根據移轉來的債權,要求關廠雇主加計約3%的年息,分期清償。這與東菱員工要求由勞委會來承接債權的「代位求償」,提議相似。
 〈輔導東菱聯福失業勞工 勞委會今會商失業創業貸款辦法〉1997-5-20/經濟日報)
 勞委會今天將召開第19次重大勞資爭議協處小組會議,研擬協助解決東菱電子公司、聯福製衣公司的勞資爭議案,勞委會初步提出十大解決方案,將逐一檢討各方案的可行性。⋯⋯十大方案包括輔導兩家公司失業勞工參加「以訓代賑」或「以工代賑」等失業輔助措施、可否動用就業安定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等基金辦理這些失業勞工創業貸款。⋯⋯對於這些兩家失業勞工給予辦理社會救助或救濟、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以民法「代位清償」方式先支付員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16年前勞委會信誓旦旦說好的墊付資遣費與退休金、移轉債權等方案,如今卻莫名其妙地被馬政府解釋成一般的消費借貸,導致勞工被國家告上法院。經從上開節錄報導片段,我們當可感受關廠勞工這般震怒,所為何來!
 今年1月初馬總統曾呼籲行政部門要採取「多做多對、少做少對、不做不對」的積極態度,為人民服務。假使勞委會有把總統的話聽進去,應積極對惡性倒閉的雇主追討墊付欠款,而不是積極欺負弱勢,對弱勢且年邁的勞工興訟討債。退一步講,縱令雇主早已遠走高飛而無從追討,政府不僅有義務、也有能力勇於承擔最終責任。
 猶記馬政府為慶祝建國百年,光是台中兩場《夢想家》歌舞劇就可斥資2億餘元而毫不手軟。不是說過「苦民所苦」嗎?既能斥資2億公帑搞樣版劇,馬政府應不會吝於對當年信賴政府的關廠勞工高抬貴手才是!

2013-02-02

賴清德可別輸給胡志強

台南市湯德章紀念公園中央高聳一座孫文全身銅像,不倫不類了幾十年,終於有社團倡議「正名運動」。對此,賴市長表示,將請相關局處「慎重研議」。筆者建議台南市或可向國民黨執政的台中市看齊,學學人家如何善用地方執政權推動正名。

詳言之,去年六月台中市宣布,將把中正、中港、中棲路統一為「台灣大道」,這條路全長約二十四公里,是台灣近年來規模最大的道路門牌整編,牽涉戶數超過一萬餘戶。儘管市民評價不一,台中市仍勇敢推動這項大計畫。尤其用「台灣」取代以二二八元凶「中正」命名的道路,這個去威權化、本土化的轉變,更是令人激賞。

地方道路、公園的名稱,理應彰顯地區人文特色、適合當地地理習慣,乃至襄助地方建設足堪紀念者,才是比較正常的公共設施命名方式。長期標榜本土化的民進黨必須務實省思:「正名運動」不是非要拿到中央執政權才能啟動的大工程,其實也是隨時可從小處著手的施政。倘若在民進黨執政縣市仍大方保留威權統治文化遺緒,而不予以通盤檢討,甚至連移除混入湯德章公園的孫文銅像這種小事,也無法明快處理的話,縱使來日民進黨再入主中央,吾人又怎能奢望其對「名實不副」的中華民國體制能做出什麼實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