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9

蔣經國的勸告 鄭主席沒放在心裡

今年1月,適逢中國國民黨前主席蔣經國逝世38週年,該黨主席鄭麗文率領黨務幹部前往桃園大溪祭拜。鄭麗文還當時強調,蔣經國乃該黨追隨學習對象。只可惜觀乎日前鄭麗文主席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晤場景與結束後的諸多「惠台措施」。顯然,鄭主席沒把老主席的勸告放在心裡。

話說1981年1月12日,蔣經國主持國軍軍事會議,提出「中華民國政府絕對不與共匪談判,是我們的基本立場,是我們永不改變的決策」的堅定立場。箇中原因,蔣經國剴切指出「共匪鼓吹和談的目的,實際上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和完全控制臺、澎、金、馬,使此一自由地區與中國人民,也像大陸同胞一樣,受其奴役迫害,我們如果與共匪談判,等於自我毀滅」。另外,蔣經國也看透了中共所謂和談的把戲,說道「在共匪手中,和談實際上是另外一種戰爭:政治戰、心理戰與宣傳戰,它等於一顆政治炸彈;共匪企圖用此種策略,來消除我們堅決的反共意志,在我們內部製造矛盾與分化,以達到他們控制臺灣的目的」等語。滯留蘇聯長達12年蔣經國,堪稱一位深入瞭解共產黨本質的專家。直到本世紀初才入黨的鄭麗文,黨齡尚淺。對於中國國民黨、共產黨上個世紀大江大海的恩怨糾葛,顯然欠缺過多瞭解。

身為現任主席,有黨內的民意基礎,鄭麗文當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走自己的路。逝世老主席的勸告要不要聽,也完全在鄭主席一己之念矣。既然如此,來年老主席忌日,鄭主席也不用勞師動眾率幹部獻花致意了。即便「地下有靈」這句話不能用在尚未安葬的蔣經國場合,但遇見「與共匪談判」的黨內徒子徒孫,老人家恐怕還是會不高興的。

2026-03-29

總預算卡關七個月 行政院應速謀自救

自二〇二四年二月本屆立法院開議以來,衝突不斷升高,政局混亂。在野黨以優勢席次為後盾,堂堂國會殿堂淪為「有決無議」的不講理競技場,三讀通過諸多荒唐法律案,意圖強逼行政權屈從。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憲法法庭,也成為立法院挾怨報復對象。一手杯葛大法官人選更替,一手蠻橫提高評議門檻,藉此癱瘓憲法法庭。

去年十二月,行政院首次以不副署方式自救,藉此遏止諸多來自立法院的荒唐法律案持續增生。同年同月,憲法法庭五位大法官亦以「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自救,宣告憲法訴訟法提高評議門檻等規定違憲,終結憲法法院實質停擺年餘狀態。

預算年度開始已快四個月,審查卡關七個多月了。尚未付委審查的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後該怎麼收拾?值得各界重視。尤其,根據預算法第卅條,行政院大致已完成明年的施政方針。接下來幾個月,各主管機關將遵照施政方針,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的施政計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行政院。到了今年八月,行政院就要把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屆時兩個年度未經審議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立法院重疊追撞,將是我國財政史上最大奇觀之一。

財政為庶政之母,攸關全民福祉。雖然預算法第五十四條的暫行預算條款可放行多數預算,讓行政機關不至於完全麻痺停擺。但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還是無法動彈,妨礙政務推動。回歸原點思考,國家財政大權畢竟還是政府手上,公帑也是存在國庫裡頭。面對立法院不審議預算所釀成的非常時期,行政院也該速謀財政上非常手段自救,因應變局。

2026-01-30

在怎麼野蠻也不能把預算法當塑膠

今年要執行的預算,係在去年初由行政部門從概算案一路堆疊編制預算案後,於去年8月間送交民意機關審議。理想上,民意代表們就要好好運用剩餘的4個月時間,就各項預算支出的妥適性進行審查刪減,為人民的納稅錢把關。就法而論,在中央層次,預算法第51條前段即明白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布之。至於地方預算層次,依同法第96條規定亦准用之。遺憾的是,把預算法當塑膠看,似乎是當下的時代政治風潮。

在中央的立法院部分,從去年9月到12月,原本該是認真審查預算的預算會期,結果卻胡搞瞎忙,導致規模超過3兆之譜的202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到了本會期最後一天,都尚未交付委員會審查。立委諸公們要切記:擱置預算審議終究也要有個限度。202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概算即將農曆過年後開始彙整堆疊。到了今年8月,行政院又將提送202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立法院審議。屆時難道還要繼續維持讓預算案不付委的歪風嗎?尤其2026年地方大選日近,許多志在角逐地方民選首長的立委們,下半年大概不會認真上班。這個預算爛尾殘局該怎麼收拾?多數席次的中國國民黨等立委諸公們,總是要有個決斷。

其次,觀察地方政府2026年度總預算案議會審查實況,桃園市、台中市、臺南市分別於去年12月間三讀通過,尚符法制常軌。最離譜的是臺北市,因民進黨團不滿北市府沒有將中央給的1,149億統籌分配稅款全部編入送審,短差442億云云,屢在一讀會提出擱置,延宕到了12月中才付委審查。明明從去年9月就可以開始動手審議的北市府預算案,虛耗了3個月後才要付委。急就章審查出來的預算,品質能不粗糙拙劣嗎?議員諸公們,真對得起臺北市市民的稅金供養乎?

202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迄今未付委,以及2026年度臺北市總預算延宕付委,兩者間都有一個共通特徵:亦即拿「預算未編足」當理由,作為拒審預算案藉口。問題是,憲法第70條抑或地方制度法第41條皆規定針對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這大概是中學程度的公民素養。立委或民代的任務,在於針對行政部門提出的預算案進行審議。所謂審議,就是針對不妥之處,進行實質刪減。以「預算未編足」作為拒審預算案之理由,乃預算法上之無稽,更是罔顧民眾福祉的違法失職之舉。要之,把預算法當塑膠看,以種種藉口擱置總預算案這檔事,已非藍白綠的政治顏色問題,而是個有樣學樣的時代歪風,令人感嘆。

文末,筆者仍天真相信:政府預算來自於人民稅金所積累,預算案要經過議會審議通過才能放行,旨在實踐財政民主主義精神。在臺灣政壇上,滿口荒唐福利支票、漠視預算審議的民意代表已過度飽和了。江山代有人才出,不管是國政抑或市政,期待次世代的政治人物能配置更多的財政理智,俾建構遵循財政永續原則的良善公共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