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6

性產業政策的回顧、現況與前瞻

前言

    喧騰一時的「致中召妓疑雲」已隨其高票當選高雄市議員而大抵落幕。然而隱藏在此八卦新聞後涉及「性產業」政策的難題,卻更有嚴肅探討的價值。特別是2009年11月司法院釋字666號解釋(以下簡稱釋字 666 號)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簡稱社維法)「罰娼不罰嫖」條款違憲,並宣告於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2年屆滿、亦即最遲到2011 年 11 月前將失去效力。由於該法條失效的最後時點仍為馬政府執政期間,屆時又適逢國會與總統選舉白熱激戰階段,是以馬政府可能會採取什麼政策方向?而在野黨屆時如何因應為妥?朝野兩黨對此課題的態度,或許會對2012年的選舉產生不可預見的影響。爰此,本文擬就此議題的回顧與現況進行來龍去脈式的鳥瞰。


1997北市府廢娼:綠色執政迄今仍難擺脫的背後靈

    從黨外到進入議會乃至於取得地方或中央執政權,不論是哪一類型之草根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對於民進黨而言大致都發揮了或多或少的助力。惟其中亦有例外的情形,自1997年陳水扁市長宣告廢娼政策以后集結,以「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以下簡稱日日春)為中心爭取性工作者權益的民間草根力量,反成為綠色執政迄今仍難擺脫的背後靈。

    詳言之,1997 年 1 月當時台北市陳水扁市長在議會質詢時接受蔣乃辛、秦慧珠、林晉章、陳學聖、李慶安等國民黨籍市議員質詢。市議員質疑陳水扁在立委任內支持廢除「金門八三一」,為何在市長任內繼續核發妓女證。陳市長遂當場宣布不再發妓女證,廢娼政策從此定調,使得綠色執政成為日日春及其他支持的社會團體所批評的對象。在2000 年政權輪替後,由於陳總統仍不改變陳市長時代的廢娼政策。是以此後8年間,日日春持續指摘民進黨「反娼惡行」不斷,如2004年內政部在割喉選戰中提出娼嫖都不罰騙票,但之後沒有下文;2006 年民進黨全代會廢派系爭議,王幸男表示「派系和公娼一樣不該存在」,日日春抗議用政客的派系來「污名公娼」;2006年9月日日春到行政院抗議,指摘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拚治安」導致性工作者生存權被剝奪。抗議者要求蘇院長為性工作者人權運動領導者官秀琴(官姐)自殺身亡一事負責,並揚言:如果蘇院長仍執迷不悟,不排除發動「倒蘇」。

    其中應特別注意的現象是, 2008 年政權再輪替,即使失去政權的民進黨卻仍難擺脫日日春的指摘。例如:2008 年 8 月 18 日民進黨立委張花冠「政治圈像妓院」的發言激怒了日日春。隔日,日日春便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召開記者會,批評此言侮辱性工作者。記者會結尾的口號則是:「政壇密室分贓,不如妓院交易清白;阿扁洗劫人民,不如性消費者誠實」。爾等對綠色執政怨念之深刻,由此可見。


釋字 666 號前的相關法制與現實

    性工作的核心乃性交易關係,係當事人一方以金錢或其他財產權為對價支付他方合意性交的行為(為行文簡便,以下仍將雙方權稱娼嫖)。社維法第80條規定,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一、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第1項)前項之人,一年內曾違反3次以上經裁處確定者,處以拘留,得併宣告於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予以收容、習藝,期間為6個月以上1年以下。(第2項)。質言之,前開規定僅將娼妓的賣淫行為作為行政法處罰的對象,至於嫖客部分,同法並無處罰規定,形成所謂「罰娼不罰嫖」現象。必須注意的是,此並非立法疏漏,1991年警政署於擬定的社維法草案時,對娼嫖原本都有處罰規定,不過送交立法院一讀時,罰嫖部分被立委刪除;二讀時雖有部分女性立委企圖翻案,最後表決仍遭否決 。換言之,「禁娼」與「罰娼不罰嫖」乃當時立法者的明確意向。

    在現實面而言,法律規定是一回事,市場供需又是另一回事。性交易做為人類有史以來最古老的行業之一,無論政治型態、文化風俗如何遞嬗,有關性交易的供需市場始終無法禁絕。在台灣,雖然社維法「禁娼」,而「掃黃」亦經常成為警方執法的重點要項,然而性交易的地下甚至半公開的市場,實則無處不在。

釋字 666 號的解釋意旨與對法政策的衝擊

    撼動社維法「罰娼不罰嫖」規定的,並非來自於藍綠任何一方的勢力,主要係歸功於兩位宜蘭地方法院法官於審理具體個案時,認為社維法有違憲疑義而聲請釋憲。在釋字666號裡,大法官雖一方面肯認性交易行為如何管制及應否處罰,固屬立法裁量之範圍。然而社維法「僅處罰意圖得利之一方,而不處罰支付對價之相對人,並以主觀上有無意圖得利作為是否處罰之標準,法律上已形成差別待遇」。再者,大法官指出相關規定「既不認性交易中支付對價之一方有可非難,卻處罰性交易圖利之一方,鑑諸性交易圖利之一方多為女性之現況,此無異幾僅針對參與性交易之女性而為管制處罰,尤以部分迫於社會經濟弱勢而從事性交易之女性,往往因系爭規定受處罰,致其業已窘困之處境更為不利」,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然而,大法官鑑於相關法規範尚須相當時間審慎規劃,採取「違憲但定期失效」模式,規定社維法「罰娼不罰嫖」規定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有關娼嫖雙方與處罰的可能組合結果,大抵可用下圖分析之:


不罰
A.皆罰
B.罰嫖不罰娼
不罰
C.罰娼不罰嫖
D.皆不罰

    釋字 666 號所宣告違憲者,乃C模式「罰娼不罰嫖」違憲。至於制度該何去何從,此事屬於立法裁量範圍,則留待立法者利用此緩衝期間妥善規劃。是以目前政策可能的走向,刪除C模式後,只剩下A模式「皆罰」、B模式「罰嫖不罰娼」(瑞典模式)、D模式「皆不罰」..等三種模式。每種模式雖能提出一套理論基礎來支持,卻也能預料將面臨不同的反彈。簡而言之,若採取A模式,等於走回 20 年前警政署草案的老路,必飽受爭取性工作者權益團體的嚴厲批判,另一方面對對性服務有消費需求的潛在民眾而言,也是非常失分的選項。B模式是一種深具北歐特色的特殊管制模式,雖不罰娼,但對嫖客開罰,同樣會對市場交易造成負面效果,因此A模式的疑慮也會在B模式產生。若採D模式,則所導引的方向,就是性產業合法化這個頗符合人權保障概念,卻具社會爭議性與選舉敏感性的結果 。最後,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什麼都不選」,亦即政府任由社維法第80條失效而不處理,不過這樣一來將立即遭致漠視釋憲結果、行政怠惰的批判,對於講究依法行政外觀包裝的馬政府來說,照理應不太會走這條路。

    綜上所述,對馬政府而言,釋字 666 號的確是個不得不面對的燙手山芋。預先透露決策方向在政治上或許很容易失分,是以馬政府目前因應的方式,乃是暫且從程序面上著手建構「社會共識」。內政部將從今年 8 月起邀請相關部會、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召開「成人間合意性交易行為除罪化除罰化相關議題」公聽會,希望廣徵各界意見,研擬配套措施。公聽會議題討論的重點包括:對成人雙方合意性交易行為應否禁止或處罰、以及成人雙方合意性交易行為除罰化後,對交易地點是否應有所限制與規範,另外性工作是否須經過許可或登記,而有配偶者之性交易行為與刑法通姦罪的關係又為何。此外,成人雙方合意性交易行為除罰化與人口販運」及性剝削間的各種關係等議題 。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2009 年 4 月國民黨立委鄭麗文順勢提出社維法修正案,明定刪除現行「罰娼不罰嫖」規定,並針對成年、雙方自願性交易之性工作者不罰,以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這項提案已獲得十多名立委連署,跨過提案門檻,並廣受相關團體肯定。在這裡,吾人似乎可隱約察覺國民黨一方面有意將社維法第80條朝人權保障上的最佳選項,亦即D模式「皆不罰」修正,但另一方面又顧慮保守勢力批評,遂以女性立委領銜提案,藉以作為阻絕批評聲浪的防火牆。


代結論:在野黨的立場?

    從 1997 年陳市長採取廢娼政策以來,有關性產業的政策立場一向都是民進黨失分的弱點,但也有例外的時候。回顧 2008 年總統選舉,日日春趁此時機要求兩位總統候選人對此課題表態。相較於馬英九被形容為面對娼妓身段柔軟,對性產業政策認識也深刻,但無法踩立場的「不及格政客」,謝長廷支持廢除罰娼條款及性工作者的勞動權益的立場,倒是被日日春稱許是第一位總統候選人表態支持不罰娼,立場清楚,比起許多不敢表示立場、不願面對既存社會現實的政客,立場進步值得肯定 。但可惜以上肯定終隨敗選而逝。如前所述,1997 年陳市長廢娼迄今仍是民進黨在此議題上無法擺脫的背後靈。

    筆者認為,國民黨一面在行政部門採守勢,另一方面利用立法部門因應釋字 666 號順勢推動性產業合法化,乃國民黨當下可見的策略。而民進黨採取的立場為何,卻是筆者仍無法釐清的疑義。究竟在野黨要當無所事事、樂觀其成的旁觀者?傾聽底層人民聲音,積極提出對案協助法案更完善的參與者?滿口仁義道德的衛道者?見縫插針、逢藍必反的批判者?還是毫無主張,放任從政同志憑個人好惡隨意發言?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在野黨,建議民進黨要能提出一套立場穩固,言之有物的論述為妥。

少子化:一個被忽略的嚴重課題

前言


    以下分別節錄自6月29日中國時報及6月22日聯合晚報兩篇有關少子化的報導:

南縣98學年度小一學生首度跌破萬人,99學年度情況更慘,小一新生僅剩8,594人,剛畢業的小六應屆畢業生1萬2,336人,兩相比較之下,國小學生少了300多人…國小學生愈來愈少,半數以上國小更成為名副其實的「小」學…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執行長陳振遠表示,因為少子化危機,很多大學已凍結師資…最嚴重的是未來生源不足…民國105年入學的大一新生(民國87年出生),比104年入學的大一新生,出生人口數驟減5萬5,000人…因此大部分學校已開始凍結師資,不再增聘教師…

    上述報導,在報紙上常出現的版面大概為教育或地方新聞。與全球暖化一樣,少子化乃長期性課題,對於追求一時性、刺激性的新聞媒體而言,固難受青睞。然而對於以參與政治、以和平手段奪取政權為目的之政黨而言,在短線操作、輕忽長期政策遠見下,也常容易忽略此課題。姑且拋開政治意識型態對立毋論,倘若台灣政權獨立、自主且永續運營乃國民的最大公約數共識的話,則對此課題的嚴重性,當有認真對待的迫切需要。

少子化對憲政運營的衝擊 — 從財政角度而論

    國家以永續存在為目的,國政亦須在安定的財源支持下永續經營,而其財政上的前提要件,厥在財政健全。在「租稅國原則」下,政府收入應以強制徵收的租稅為主,由納稅人依據能力而共同負擔。換言之,資本主義國家型態的「租稅國家」,有別於「所有權者國家」(如封建王國)與「企業者國家」(如中東產油國),國家收入主要依賴租稅得到滿足,而非國有財產收入或國營企業收入;至於其他非稅手段,僅在特殊之正當理由時,使得許可,租稅成為國家權力的重要基礎。基此,租稅為國家財源之主要基礎,在諸多態樣的租稅裡,所得稅,特別是個人的綜合所得稅,毋寧又係其中相當關鍵的收入來源。個人所得稅收入之多寡,簡單來說,乃取決於納稅義務人數與稅率兩項基本指標。在議會民主政治下,稅率調升實非易事,對資本家課徵高額稅金又有經濟產業發展現實上的難處,是以經常性維持相當規模人口之納稅義務人,乃國家穩定獲取財源之擔保。

    少子化,抑或高齡少子化現象對於財政運營最大的威脅,可從歲入與歲入兩方面考察:首先在歲入部分,少子化意味著未來勞動人口減少,亦即未來能負擔國家財政支出的納稅義務人減少,除非國家開闢其他新興財源,否則意味著財政收入將隨之減少;其次在歲出部分,高齡化意味著需要仰賴國家資源扶助照護的老年人增加,亦即各種福利支出項目將隨之擴大。一消一長間,國家財政健全運營上所產生的收支失衡破綻,由此昭然可見。

    當然,或有論者可能會指出高齡少子化乃國際普遍趨勢,上述論點或許將招致危言聳聽的指摘。然而必須提醒的是,在全球少子化趨勢中,台灣的少子化程度「表現異常驚人」。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8年7月出版的《社會指標統計年報》所載,聯合國統計1960-1965年全球育齡婦女生育率(指假設一世代的15-49歲育齡婦女按照目前的年齡別生育水準,一生所生育的嬰兒數)5.0人,2000-2005年降至2.7人,估計2010-2015 年將降至2.5人。2000-2005 年已開發國家生育率1.6人,未開發國家為5.0人。觀察主要國家變化情形,美國1960-1965 年生育率3.3人,1980-1985 年降為1.8 人,1990-1995年以後穩定維持為2.0人;日本1960、1970年代即徘徊於人口替代水準,此後緩慢下降,2000-2005年降至1.3人,並呈持穩狀況;南韓1960-1965 年5.6人,驟降至2000-2005 年1.2人。反觀台灣,育齡婦女總生育率於1985年降至2人以下,至1997年尚維持在1.8人左右,近年則急遽下滑,至2007年僅1.1人而已(而其中新移民父母比例的攀升,又是另一重要課題)。至於高齡化趨勢,台灣也不遑多讓,在同資料內內政部曾以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14%作為高齡社會門檻,估計10年內台灣將從高齡化社會邁入高齡社會,前後差距只有25年左右。歐美先進國家的老人化過程則長達50年至100年,顯示台灣因應人口老化的時間相當短。
目前少子化現象在教育界的衝擊與警訊,毋寧只是台灣人口大衝擊進行曲的序章而已。面對如海嘯般席捲而來的高齡少子化危機,倘若政府刻意消極放任此趨勢發展,而不考慮採取積極強勢作為來力挽狂瀾,則對於主張台灣獨立論者而言,中國根本無庸浪費一兵一卒,等到十餘年後台灣因少子高齡化情形嚴重,政府財政運營破產,屆時再挾龐大資金從容併購即可。即便對支持兩岸維持現狀,和平共存論者而言,政權的尊嚴與發展實乃建構於財政健全礎石上,倘若台灣因人口結構轉變導致財政失衡,進而喪失財政穩健、獨立運營的能力,到時僅能仰賴他人「讓利」為生,則奢望自由民主環境不受金主干擾,猶如緣木求魚。

政府施政不彰之診斷與對策

    台灣學界有關少子化的文獻探討,早有相當豐富之成果,而諸多委託研究計畫乃至於公務員出國考察報告等文獻,也時而提供政府若干解消此課題之具體對策。惟台灣少子化現象現實上不但未獲抒解,反而越演越烈之趨勢,箇中原因,筆者認為關於少子化對策規劃的良莠還是其次,最主要的關鍵當繫於缺乏妥善的執行者。按在中央政府體制裡,負責擔當人口政策的主政機關乃內政部,惟內政部乃「天下第一部」,雖預算資源豐富但掌管業務亦隨之龐雜,與諸多短期急迫施政項目相互競爭過程裡,性質上有賴長期龐大資源投入、整合各部會分歧立場,方能順利遂行的少子化政策,很容易變成被犧牲掩沒的項目。日前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決定耗資百萬,公開徵求鼓勵生育口號乙事廣遭各界訕笑,惟若以「責人之心責己」,假設今日民進黨仍繼續執政,在內政部資源、層級侷限下,又能提出什麼比馬政府更高明可行的少子化對策,頗值懷疑。此一政府機關構造上欠缺不早日謀求解決,則不管將如何完美的少子化對策交到內政部手上,最後也只會落得七折八扣、零零落落的下場而已。

    總之,主政機關層級不足導致施政力道不足,實乃少子化施政長期成效不彰的主因。無論是在朝或在野,倘若認為台灣少子化課題有嚴肅對待並立即採取行動之必要者,則政策上首要之務,當可仿效日本作法,至少在行政院層級設置專門擔當少子化政策釐定、協調統合與推進執行的少子化政務委員,俾打破行政本位主義下機關各行其是、立場相互衝突之弊端。另外在台灣二元民主制度構造下,倘若能於總統府層級,將少子化課題列為攸關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的規格加以對待,則當更能大幅提昇政策推動之力道。平心而論,這種作法雖不能立即扭轉少子化趨勢,但至少能發揮相當程度的宣示性意義。

2010-10-27

議會休會 薪水照匯

花蓮縣議會因不滿蘇花改遲未動工,於本月二十五日開議時表決通過「無限期休會」以表達抗議。不過瀏覽該縣議會網站,仍記載著本次大會期間從十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三日。扣除例假日,議員們還有十五天的班要上,議程表裡排定縣政總質詢以及三讀議案的二讀、三讀會要進行議決。

對縣府而言,行使這些職權固然屬議員權力;但對廣大縣民來說,這是議員受縣民託付而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若議員不想為縣民喉舌,有氣魄的話大可自動去職,前去行政院長期紮營抗議,將議員椅子讓出來給有問政熱忱的人。如今花蓮縣議會居然集體決議曠職,讓縣議會監督機能無限期停擺,置選民之託付於度外,堪為現代地方民主政治的荒誕奇譚。

最後就議員薪水而論,倘若議員集體曠職狀態持續進行,則議會會計室對已預支的十月薪水,其曠職日數部分應予折算追回;至於十一月以後的部分,也該隨之「無限期停止發放」為是,畢竟這些公帑都是由納稅人血汗所辛苦累積而來

2010-10-13

不在籍投票的顧慮 看趙少康怎麼說

馬政府規劃二○一二年總統大選時施行不在籍投票制度,近來引發各界議論。回顧歷史,其實該制度應否施行,早在一九九一年即有一番熱烈爭辯。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原本預計於二屆國大選舉時施行,然而遭在野黨強力反對,而輿論也抱持諸多質疑。其中趙少康於當年四月提出的批評尤值深思。他指出,不管是不在籍投票或通訊投票,以台灣目前的狀況都不適合。趙進一步點出該制度引人非議之處包括:一、公平性令人懷疑,「帶」部隊去投票,這個「帶」字就有問題;二、軍中投票率可能高達九成五,比一般選區的六成左右高很多,會扭曲投票結果;三、兩黨票數接近時,如因不在籍投票而影響勝負會發生暴亂,實在得不償失。

如今雖事隔近二十年,但遺憾的是,上開疑慮迄今猶存 ,尤其是「扭曲結果」與「暴亂」的顧慮。試想:若二○一二年總統大選開票時票數接近、互有領先,但最終左右勝負的居然是這些軍、警及監所的不在籍票,政府屆時有把握說服憤怒的選民安心在家裡看電視睡覺,心平氣和接受這個結果嗎?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0-10-14



2010-09-17

賀百年國慶 悼皇后之逝

百年國慶將至,政府不惜聚資鉅億辦活動。屆時優雅雄偉的總統府,將成為諸多慶典的中心。可惜的是,觀乎文建會對百年國慶的規劃,似乎傾向嘉年華式的吃喝玩樂,缺乏歷史文化縱深的回顧,殊為可惜。

就拿總統府來說,相信很多人不知道,目前張榮發基金會基地現址,亦即北巿中山南路十一號,於日治時期該基地與地上建築為日本赤十字社(紅十字會)台灣支部。赤十字社會長係由日本皇后擔任,該紅磚建築採皇后建築表徵,與總督府,亦即現在的總統府遙遙相望,有「陰陽調和」之意。國民政府來台後,該處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於一九四九年移交國民黨無償使用。從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八三年卅餘年間,一直處於遭國民黨無償佔用或借用狀態。一九八三年二月起,國民黨才與國有財產局訂約承租。到了一九九○年六月底(公告地價調漲前夕),國民黨復以當年度國有土地地價加二成計算地價、房價,合以三億七○○○多萬元取得所有權。嗣後國民黨無視各界抗議,在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一日凌晨,迅速把這些具有八十多年歷史建物拆除,改建大樓,並於二○○六年三月以廿三億元售出。

從長期無償佔用、廉租,接著以三億多元廉價買入,再以廿三億元高價賣出,這種將國產變成黨產的魔法,乃世界民主國家所罕見。而國民黨當年不顧各界反對,漏夜拆除與總統府具同等歷史價值的建物,這種毀損古蹟的蠻橫,也是台灣文化無法逆轉的遺憾。這段史實,在官方版的百年國慶活動中會被刻意遺忘。欣逢建國百年,百歲老人健忘無可厚非,盼望各界先進能深掘更多值得提醒中華民國的類似故事,藉此彌補官方膚淺慶典的不足。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0-9-18

2010-09-04

「海峽兩岸」去台灣化

在中華民國憲法框架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以「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作為法律上界分台灣與中國的原點。一九九二年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即在憲法授權下制定,成為規範台灣與中國關係的基礎重要法律。這種區分方式雖不無爭議,但至少具實定法地位。惟此次〈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卻逾越了既有法律用語,堂堂以「海峽兩岸」作為協議名稱。巧的是,在今年七月財政部發布〈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及空運補充協議稅收互免辦法〉,這個基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也公然牴觸母法而冠以「海峽兩岸」名號。此為值得高度警惕的微妙轉變。

自法律明確性原則而論,「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固為最佳選項,然無奈目前具法律地位的用語仍係「台灣」與「大陸」。雖不能滿意,但是至少還看得見「台灣」。惟依最新的轉變,這種巧妙扼殺台灣存在的「海峽兩岸」字眼,開始在台灣法律體系裡登堂入室,這意味著類似用語恐怕將在法規及官方文書內如癌細胞般地滋生。猶如在新聞娛樂界蔓延的「內地」一般。

從中國觀點而言,台灣是叛亂的一省,讓台灣與大陸平起平坐本非理想選項。為找個層級跟台灣對等的下層相對概念,「海峽兩岸」遂橫空出世。中國於福建發展「海峽西岸經濟區」,即希望藉由「海西特區」逐步建構「兩岸特區」,最終讓台灣成為「海峽東岸特別行政區」。這種看似臆測的陰謀論難免遭人指摘,惟若把握法律上從「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走向「海峽兩岸」的微妙轉變,除顯現與法律明確性原則背道而馳的發展外,令人更憂心的是,政府似乎刻意照著中國寫下的劇本,與其攜手模糊化「台灣」的存在。

刊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10-8-02

2010-08-25

全募兵制躁進 恐影響國家安全

在日前出爐的20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裡,國防預算僅占GDP2.6%。因此有媒體指出由於財源不足,將導致馬政府規劃4至6年內完成全募兵制的政見面臨跳票。對此,國防部委婉回應將依政府財政狀況,務實推動各項配套措施。

鑑現代戰爭型態改變,各式新武器裝備需具備高技術且役期較長的人力維運,因此逐漸增加募兵比例方向固然正確,但究竟台灣適不適合立刻走實施全募兵制,其實早在國防部2005年公布的兵役制度說帖裡,即已明白指出:就我國目前國情而言,尚無足夠採行單一「募兵制」條件,若中共未放棄武力犯台,考量國防安全、後備動員….政府財力等因素,採單一募兵制,必將無法滿足國軍兵力需求,恐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故現階段仍宜採適合國情之募、徵兵併行制。本於尊重國防專業,民進黨政府當時遂藉由「降低官額」、「擴大招募」方式,漸進減少徵兵需求,增加募兵人數。

相對於前朝政府審慎地把全募兵制當作長期目標,馬政府的作法毋寧顯得躁進而大膽,把攸關全民存亡的兵役制度當成猶如種花植草的工程看待。在志願役用人成本較義務役約高3倍下,此舉對國家財政是沈重負擔。倘若在維持國防投資、又不增稅前提下,很難在數年內實現全募兵制。反之,若不提高國防預算比例又要硬搞,則多出來的人事費用恐會向內排擠到國防投資。在高科技戰爭時代,這種空有高薪人力而無高性能武器配合的怪現象,等同於台灣防衛力的自我閹割。

國防部在2005年說帖的結論裡曾義正辭嚴地表示:「國家安全是不容實驗的,不當的政策可能會導致危險且無法預期的結果」。國防部是國家安全的守護者,所應考慮的重點則在於台灣防衛戰力之維持與精進,而不能當作一昧奉行領袖意志、以總統好惡馬首是瞻的太監公公。不久前交通部有勇氣對馬總統縮短機場捷運時間的外行要求說「不」,讓總統改口尊重其專業評估。國防的專業程度當不下於交通工程,吾人期待國防部也能打直腰桿,對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躁進全募兵制勇於提出專業見解,贏得全民尊重。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0-8-28

2010-08-14

嫖客法官與被重判的雞頭

二○○七年五月九月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六年度上更(一)字第十五號刑事判決書裡,某位「雞頭」因媒介性交易為常業,遭法官重判五年徒刑。這個案件是否仍在司法體系裡遊蕩未決,還是被告已被發監執行,雖不得而知,不過假使他看到日前關於法官愛嫖的新聞,鐵定氣到吐血。原來當日在判決書裡正氣凜然地指摘其行為「助長女子賣淫風氣,敗壞社會善良風俗,其中媒介未滿十八歲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易,尤其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莫大損害」的楊炳禎法官,脫下法袍後原來是「自己人」,還是個會跟雞頭要求「要年輕身材好、最好是剛出來,貴一點沒關係」的囉唆嫖客。


金庸小說「笑傲江湖」裡最讓人噁心的角色,當推口是心非、表裡不一的「君子劍岳不群」。若非楊法官身陷收賄改判此等重大事件,在官官相護文化下,恐怕嫖妓爾等小事難有公諸媒體的機會。經驗法則告訴我們,此例絕非個案,如何澈底掃除「岳不群法官們」,不但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所有國民亦有嚴厲監督政府司法改革進展的義務。千萬別忘了,楊法官每次嫖大胸部白皙辣妹那八千元新台幣,除賄款外,其餘大部分可是來自你我納稅人打拚工作所積累的血汗錢!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0-8-15

2010-08-08

錦上添花的成功嶺聯誼

為因應少子化危機,政府將腦筋動到了公務員頭上。日前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與鴻海員工才於成功嶺辦了一場封閉型的二天一夜聯誼活動。如果要用「錦上添花」形容一件事,大概就是指這種情形吧。


生育率降低是少子化的主因,而其中關鍵又繫於廣大年輕人在經濟上的不安定感。連生活吃飯都捉襟肘見,焉敢奢望成家立業。政府若真有心要對抗少子化危機,則要致力於針對這類群眾「雪中送炭」地推展各種夠誠意的勞動、社福政策。反觀中央政府公務員與郭董的子弟兵,有哪一方會可憐到沒錢生養小孩而要靠政府扶一把呢?

所謂內政部,業務管轄範疇是指「國家內部」,而不是「機關內部」。這類的聯誼活動,交給機關與公司內社團於公餘自行接洽辦理即可。政府寶貴的資源與心思根本不該一絲一毫浪費在這種地方。面對如海嘯般席捲而來的少子化危機,人民期盼的,是政府拿出更積極強勢的作為來力挽狂瀾。

刊於:台灣時報/頭家心聲/2010-8-9

2010-08-06

人家初選也是見血見骨

回顧二○○八年美國民主黨初選,歐巴馬與希拉蕊兩組參選人纏鬥到見血見骨。平心而論,比較國政處理經驗與能力,政壇老鳥希拉蕊似乎勝過新秀歐巴馬。然而初選結果揭曉後,希拉蕊大方承認失敗,首先於同年六月七日在華府發表演說中不但宣布退出初選,更提到歐巴馬十餘次,並把對手的競選口號「Yes,We can」也掛在嘴邊,希望支持者團結支持歐巴馬。其後在八月底於丹佛舉行的美國民主黨代表大會上,她演說的開場白則是「今晚很榮幸站在這裡,作為一個榮耀的母親、榮耀的民主黨員、榮耀的美國人,以及榮耀的歐巴馬支持者」,演說裡並不斷強調黨的團結。


初選時用「非常可恥」咒罵歐巴馬的希拉蕊,初選失敗後態度能有一百八十度轉變,成為歐巴馬的堅強支持者。不管是誠摯發自內心或是出於精湛演技,至少展現在人民面前的,是頂級政治人物優雅成熟的民主風範。台灣的民主能否進步,評斷的指標不在勝者那方,而在敗者用什麼態度去面對。

刊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