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5

一旦失去公信力 民主即崩毀/當不在籍投票來臨時

我國小小多山,面積不大,且有澎湖、金門、馬祖等島嶼。區域發展頗不均衡,人口流向都會區謀生求學,致戶籍地與實際住居所常有不同。每逢選舉須付出時間或金錢成本「返鄉投票」,是為民主盛事,亦有民怨。

二〇一六年二月,行政院曾提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實施不在籍投票制度,俾擴大政治參與及深化民主,但曇花一現,行政院撤回提案,迄今再無相關院版草案。取而代之者,則是由行政院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此事爭議不大,因以台灣人民並不熱衷於公投投票。

二〇二五年,本屆國會的朝野結構使然,研議十幾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今年極可能審議通過,且適用範圍不僅為二〇二八年一月的正副總統與國會大選,且可能提前及於明年底的地方九合一選舉。

然而,從世界看台灣,我國謹守傳統實體投票方式及快速連貫開票,計票不過夜等特徵,備受國際社會推崇驚艷。此因選舉活動的核心是公眾信任,台灣在過去黨國威權統治時期,數度發生嚴重的選舉舞弊,釀成慘痛教訓,從而發展出傳統方式的選務工作。核心關鍵在於,有公信力的選舉制度才是維繫台灣民主制度之命脈所在,一旦失去信任,民主勢必崩壞。

不在籍投票制度看似簡單便民,但實踐程序,卻須仔細複雜盤算。以九合一地方選舉為例,一位戶籍地在高雄的選民要將其選票移轉至台北的住居地附近的投開票所行使,此投開票所該要如何辦理?投開票箱怎麼擺弄?票該怎麼開?票數如何灌回至戶籍地計票?各種複雜難解問題,頗讓人困惑。何況,倘若一旦被迫拉長投開票與計票時間,甚至打破選票不過夜慣習,致令選舉結果要延後數日,那麼對於早就習慣立刻得知結果的台灣選民來說,能坦然接受嗎?再者,倘若選舉勝敗票,繫於從外地移轉回來的票數,而非在地開出的票數,敗選者真能甘願服氣嗎?

值得信任的選舉制度建立不易,但要毀於一旦,卻很容易。當不在籍投票即將來臨,而憲法法院又實質停擺放爛時,行政院屆時該如何妥為因應新法挑戰,手中握有選票而能影響民代的公民又要如何表態,都將是台灣民主的世紀試煉。